卷三(4/8)

《张卿子伤寒论》[] 著

卷三(4/8)

邪气不传里。但在表而表虚也。与茯苓甘草汤。和表合卫。

茯苓(二两味甘平) 桂枝(二两去皮味辛热) 生姜(三两切味辛温) 甘草(一两味甘平)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茯苓甘草之甘。益津液而和卫。桂枝生姜之辛。助阳气而解表。

中风发热。六七日不解而烦。有表里证。渴欲饮水。水入则吐者。名曰水逆。五苓散主之。

中风发热。至六七日则当解。若不解。烦者。邪在表也。渴欲饮水。邪传里也。里热甚。则能消水。水入则不吐。里热少。则不能消水。停积不散。饮而吐水也。以其因水而吐。故名水逆。与五苓散。和表里。散停饮。

娄氏云。既曰里热少。不能消水。与五苓。则前治烦躁消渴。益爽然矣。

未持脉时。病患叉手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发汗多。亡阳。胸中阳气不足者。病患手叉自冒心。师见外证。知阳气不足也。又试令咳而不即咳者。耳聋也。知阳气虚明矣。耳聋者阳气虚。精气不得上通于耳故也。

王三阳云。看此病。当常思少阳柴胡证。但强弱自不同耳。

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喘、肺疾。饮水多。喘者。饮冷伤肺也。以冷水灌洗而喘者。形寒伤肺也。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之吐逆。发汗亡阳。胃中虚冷也。若更发汗。则愈损阳气。胃气大虚。故吐下不止。

发汗吐下后。虚烦不得眠。若剧者。必反复颠倒。心中懊 。栀子豉汤主之。

发汗吐下后。邪热乘虚。客于胸中。谓之虚烦者。热也。胸中烦热郁闷而不得发散者。是也。热气伏于里者则喜睡。今热气浮于上。烦扰阳气。故不得眠。心恶热。热甚则必神昏。是以剧者。反复颠倒而不安。心中懊 而愤闷。懊 者。俗谓鹘突是也。内经曰。其高者。因而越之。与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

栀子(十四枚擘味苦寒) 香豉(四合绵裹寒)

上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栀子。得二升半。内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为二服。

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酸苦涌泄为阴。苦以涌吐。寒以胜热。栀子豉汤相合。吐剂宜矣。

成氏云。吐证亦自不同。如不经汗下。邪气蕴郁于膈。则谓之实也。应以瓜蒂散吐之。瓜蒂散。吐胸中之实邪也。若发汗吐下后邪气乘虚留于胸中。则谓之虚烦。应以栀子汤吐之。此吐胸中虚烦也。

若少气者。栀子甘草豉汤主之。若呕者栀子生姜豉汤主之。

少气者。热伤气也。加甘草以益气。呕者。热烦而气逆也。加生姜以散气。少气则气为热搏。散而不收者。甘以补之可也。呕则气为热搏。逆而不散者。辛以散之可也。

于栀子豉汤方内。加入甘草二两。余依前法。得吐。止后服。

于栀子豉汤方内。加生姜五两。余依前法。得吐。止后服。

发汗。若下之。而烦热。胸中窒者。栀子豉汤主之。

阳受气于胸中。发汗若下。使阳气不足。邪热客于胸中。结而不散。故烦热而胸中窒塞。与栀子豉汤。以吐胸中之邪。

伤寒五六日。大下之后。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未欲解也。栀子豉汤主之。

伤寒五六日。邪气在里之时。若大下后。身热去。心胸空者。为欲解。若大下后。身热去而心结痛者。结胸也。身热不去心中结痛者。虚烦也。结胸。为热结胸中为实。是热气已收敛于内。则外身热去。虚烦。为热客胸中。未结为实散漫为烦。是以身热不去。

六七日。为欲解之时。以热为虚烦。故云未欲解也。与栀子豉汤以吐除之。

伤寒下后。心烦、腹满。卧起不安者。栀子厚朴汤主之。

下后。但腹满而不心烦。即邪气入里。为里实。但心烦而不腹满。即邪气在胸中。

为虚烦。既烦且满。则邪气壅于胸腹之间也。满则不能坐。烦则不能卧。故卧起不安。与栀子厚朴汤。吐烦泄满。

栀子(十四枚擘味苦寒) 厚朴(四两姜炙苦温) 枳实(四两水浸去穰炒味苦寒)

以上三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酸苦涌泄。栀子之苦。以涌虚烦。厚朴枳实之苦。以泄腹满。

伤寒。医以九药大下之。身热不去。微烦者。栀子干姜汤主之。

丸药不能除热。但损正气。邪气乘虚。留于胸中。而未入深者。则身热不去而微烦。

与栀子干姜汤。吐烦正气。

栀子(十四枚擘味苦寒) 干姜(二两味辛热)

上二味。以水三升半。煮取一升半。去滓。分二服。温进一服。得吐者。止后服。

苦以涌之。栀子之苦。以吐烦。辛以润之。干姜之辛。以益气。

凡用栀子汤。病患旧微溏者。不可与服之。

病患旧微溏者。里虚而寒在下也。虽烦。则非蕴热。故不可与栀子汤。内经曰。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必且调之。后乃治其他病。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

发汗不解。仍发热。邪气未解也。心下悸。头眩、身 。动振振欲擗地者。汗出亡阳也。里虚为悸。上虚为眩。经虚为身 振振摇。与真武汤主之。温经复阳。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津液不足也。

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便血。

膀胱里热则淋。反以汤药发汗。亡耗津液。增益客热。膀胱虚。必小便血。

疮家虽身疼痛。不可发汗。发汗则 。

表虚聚热则生疮。疮家身疼。如伤寒。不可发汗。发汗则表气愈虚。热势愈甚。生风。故变 也。

衄家不可发汗。汗出。必额上陷。脉急紧。直视。不能 。不得眠。

衄者。上焦亡血也。若发汗。则上焦津液枯竭。经络干涩。故额上陷。脉急紧。诸脉者。皆属于目。筋脉紧急。则牵引其目。故直视。不能 。 瞬合目也。针经曰。阴气虚。则目不瞑。亡血为阴虚。是以不得眠也。韩氏云。此人素有衄血证。非伤寒后。如前条之衄也。故不可发汗。

亡血家不可发汗。发汗。则寒栗而振。

针经曰。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亡血发汗。则阴阳俱虚。故寒栗而振摇。

汗家重发汗。必恍惚心乱。小便已阴疼。与禹余粮丸缺。

汗者心之液。汗家重发汗则心虚。恍惚心乱。夺汗则无水。故小便已。阴中疼。

王三阳云。血家汗家。俱指本人平时旧病言之也。

病患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病患有寒。则当温散。反发汗。损阳气。胃中冷。必吐蛔也。

王三阳云。温散者。理中汤之类是也。

活人云。先服理中丸。次服乌梅丸。

本发汗而复下之。此为逆也。若先后汗。治不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为逆。

若先下之。治不为逆。

病在表者。汗之为宜。下之为逆。病在里者。下之为宜。汗之为逆。经曰。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娄氏云。阳盛。则阳并于阴。故宜下。阴盛。则阴并于阳。故宜汗。阳并于阴。沉而实也。阴并于阳。浮而实也。

又云。阳盛阴虚。是病在里。阳虚阴盛。是病在表。

伤寒。医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救里。后身疼痛。清便自调者。急当数表。数里。宜四逆汤。救表。宜桂枝汤。

伤寒。下之。续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当数里者。以里气不足。必先救之。

急与四逆汤。得清便自调。知里气已和。然后急与桂枝汤。以救表。身疼者。表邪也。内经曰。病发而不足。标而本之。先治其标。后治其本。此以寒为本也。

王三阳云。此证当照顾协热利。须审其利之色何如。与势之急缓。不可轻投四逆桂枝也。

沈亮宸云。此大关键。不可不知。若两感者。亦可类推矣。

病、发热头痛。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当救其里。宜四逆汤。

阳病见阴脉。里虚甚矣。若不瘥三字紧甚。言此时当急投四逆救里不可缓也。缓则无及矣。

发热头痛。表病也。脉反沉者。里脉也。经曰。表有病者。脉当浮大。今脉反沉迟故知愈也。见表病而得里脉。则当瘥。若不瘥。为内虚寒甚也。与四逆汤救其里。

王宇泰云。此为阳病得阴脉。若以发热体痛。证在太阳。迟投四逆。则病生他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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