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易经》[] 著

第十一章

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 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是故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义易以贡。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吉凶与民同患。神以知来,知以藏往,其孰能与于此哉?古之聪明叡知、神武而不杀者夫!是以明于天之道,而察于民之故,是兴神物以前民用。圣人以此齐戒,以神明其德夫!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干;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入、民咸用之谓之神。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是故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县象着明莫大乎日月;崇高莫大乎富贵;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莫大乎圣人;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大乎蓍龟。

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易》有四象,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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