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14/16)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著

卷一(14/16)

阳可盛而阴不可盛也。故溢阳不曰死。溢阴者死不治矣。必切而验之者。切其人迎气口。以验三阴三阳之气也。疏当作躁。谓一盛而躁。二盛而躁。当取手之阴阳也。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阳明水谷之所生也。人迎与脉口俱盛。命曰阴阳俱溢。盖阴盛于内。

则阳盛于外矣。阳盛于左。则阴盛于右矣。如是者。若不以针开之。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溢于中。则内伤五脏矣。夫盛则泻之。虚则补之。陷下则灸之。此阴阳之气。偏盛不和。非陷下也。

故灸之则生他病矣。

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气血不行。

此言三阴三阳之气。从五脏之所生。故曰明知终始。五脏为纪。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谓阴阳之气偏盛。刺之和调则止矣。然又当补阴泻阳。补阴者。补五脏之里阴。泻阳者。导六气之外出。

六节藏象论曰。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上使五色修明。音声能彰。顺气篇曰。五者音也。音主长夏。

是补其脏阴。则心肺脾脏之气和。而音声益彰矣。肝开窍于目。肾开窍于耳。肝肾之气盛。则耳目聪明矣。补其脏阴。导其气出。则三阴三阳之气和调。

而无偏盛之患矣。夫阴阳血气。本于胃腑五脏之所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以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故不补阴泻阳。则气血不行。

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病未去也。

补则益实。泻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此言补泻三阴三阳之气。必俟经脉和调。所谓终始者。经脉为纪也。泻者。泻其盛而益其虚也。

坚、实也。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若坚如其故者。适虽言故已和调。而所生之病未去也。补者。所以益实也。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乃阴阳之气和而快。

然经脉之病未去也。盖始在三阴三阳之是动。渐及于经脉之所生。故所谓气至而有效者。针在三阴三阳之气分。经脉虽不随针。而经脉之病必衰去。经气之相应也。故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言阴阳之气。无虚实之倾移。则当取之其经。所谓不虚不实。以经取之。盖言阴阳之气。已无虚实。则脉应和调矣。脉不调者。所生病也。故当取之其经。故曰脉大如其故者。谓阴阳之气。已如其故而无盛虚。坚不坚者。经脉所生之病。尚未平也。开之曰。先为是动。后病所生。此因气以及经。

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邪僻妄合。阴阳易居。逆顺相反。沉浮异处。四时不得。稽留淫 。

须针而去。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三刺则谷气至。谷气至而止。所谓谷气至者。已补而实。已泻而虚。故已知谷气至也。邪气独去者。阴与阳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此承上文而言去阴阳偏盛之邪。又当调其经脉也。谷气者。荣卫血气。生于水谷之精。谓经脉之气也。阳邪阴邪者。阴阳偏盛之气也。盖因邪僻妄合于气分。使阴阳之气不和而易居也。逆顺者。谓皮肤之气血。从臂肘而行于手腕之前。经脉之血气。从指井而行于手腕之后。病则逆顺相反矣。浮沉异处者。阴阳之气。与经脉不相合也。四时不得者。不得其升降浮沉也。此因邪僻淫于阴阳之气分。而致经脉之不调也。故一刺则阳邪出。再刺则阴邪出。而阴阳之气调矣。三刺则谷气至。而经脉之血气和矣。故已补其三阳之虚。则阳脉实矣。已泻其三阴之实。则阴脉虚矣。已补其三阴之虚。则阴脉实矣。已泻其三阳之实。则阳脉虚矣。故已知谷气至而脉已调矣。如气分之邪独去。而阴与阳之经脉。虽未能调而病知愈也。故曰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病必衰去矣。

按官针篇曰。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盖在皮肤分腠之间。以致谷气。不在脉也。故曰痛虽不随针。谓针在皮肤而痛应于脉。非针在脉而痛于脉也。开之曰。经脉之血气。水谷之所生也。病在三阴三阳之气。故补之泻之。则阴阳之气和。而经脉未调也。谷气至而后经脉和调。故曰凡刺之属三。

阴盛而阳虚。先补其阳。后泻其阴而和之。阴虚而阳盛。先补其阴。后泻其阳而和之。

此复论调和经脉之阴阳。所谓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者。调和三阴三阳之气也。不虚不实。以经取之者。谓阴阳之气已调。无虚实之偏僻。而经所不调者。又当取之于经也。夫经脉之血气。本于脏腑所生。故当先补其正虚。而后泻其邪实。开之曰。前节论调气而经脉不调。上节论在皮肤以致谷气。此节论取之其经。

三脉动于足大趾之间。必审其实虚。虚而泻之。是谓重虚。重虚病益甚。凡刺此者。以指按之。

脉动而实且疾者。疾泻之。虚而徐者则补之。反此者病益甚。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

此篇论三阴三阳之气。本于五脏五行之所生。而五脏之气。生于后天水谷之精。始于先天之水火。盖水生木而火生土金也。以上数节。论三阴三阳之气。候于人迎气口。谓本于阳明水谷之所生。从五脏之经隧。出于皮肤而见于尺寸。此复论五行之气。本于先天之肾藏。下出于胫气之街。

散于皮肤。复从下而上。本经动 篇曰。冲脉者。十二经之海也。与少阴之大络。起于肾。下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斜入 中。循胫骨内廉。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足下。其别者。

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注诸络以温足胫。是先天水火之气。下出于胫气之街。故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此水火阴阳之气。出气街而散于足五趾也。其别者。斜入踝。出属跗上。入大趾之间。是先天之水火。化生五行之气。随冲脉与少阴之大络。注于足大趾之间。而复上行。故少阴在下者。谓天一之水。地二之火。厥阴在中者。谓天三之木。阳明居中土。

而主秋金之气。阳明在上者。谓地四生金。天五生土也。此言五脏五行之气。生主中焦之阳明。始于下焦之少阴。其上行者。出于阳明。而走尺肤。其下行者。出于少阴。而动于足大趾之间。

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

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夫皮肉筋骨。五脏之外合。脉外之气分也。此承上文而言五行之气。从足上行。如有虚者取之。

取者。谓迎其气之外出也。胃俞在膺中。脾俞在膺旁。肺俞在背肩。心之窍在舌。肝之气在筋。肾之气在骨。是五脏之气虚者。各随其所在而取之。玉师曰。此论脉外之气。故在心只言舌而不言脉。

本篇重在五行六气之生始出入。故篇名终始。而论刺则曰虚者取之。曰以铍针也。曰在骨守骨。在筋守筋。读者味之。其义自得。张开之曰。上节曰少阴在下。阳明在上。谓数之始于一而终于五。

气从下而上也。此节先言膺俞。而末言其病在骨。谓数之成于五而归于一。复从上而下也。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 。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 。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得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此论身形之应四方也。一方实深取之。一方虚浅刺之。脉实者深刺之。脉虚者浅刺之。此论四方之虚实也。经云气伤痛。诸痛者。其脉皆实。言四方之气归于中央而为实也。

故曰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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