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10/18)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著

卷二(10/18)

从头项而下行。别络之从下而上行于头项也。虚实者本气之实虚。有过者。有过之脉。邪气之所客也。尚御公曰。以有过之脉。总结于督脉之后。盖申明虚实者。乃本气之实虚。非邪实也。朱永年曰。按任督之大络。与经脉交相逆顺而行。当知十二别络。虽循经并行。亦往来逆顺者也。

脾之大络。名曰大包。出渊液下三寸。布胸胁。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此脉若罗络之血者。皆取之。脾之大络脉也。

大包乃脾经之穴名。在足少阳胆经渊液之下三寸。脾之大络。循脾经之大包。而四布于胸胁。

实则身尽痛。虚则百节尽皆纵。罗络之血者。谓大络之血气。散于周身之孙络皮肤。若罗纹之纵横而络于身也。夫脾之有大络者。脾主为胃行其津液。灌溉于五脏四旁。从大络而布于周身。是以病则一身尽痛。百节皆纵。而血络之若罗纹。以络于周身。足太阴之大络者。只并经而行。散血气于本经之部分。是以足太阴脾脏之有二络也。如曰脾足太阴之脉。兼是动所生而言也。曰足太阴之大络。曰脾之大络。分脾脏经气而言也。

凡此十五络者。实则必见。虚则必下。视之不见。求之上下。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

凡此十五大络之血气充实。则外溢于孙络皮肤。故实则必见。虚则下陷于内之大络。故视之不见也。求之上下者。谓络脉之相交于上下阴阳之间。病在上者求之下。病在下者求之上。病在阴者取之阳。病在阳者取之阴也。夫十五大络。虽与经相干。而布于四末。其气无常处。不入于经俞。与经脉缪处。故与人之经脉不同。而络脉异所别也。尚御公曰。经脉有经脉之络脉。经别有经别之络脉。故曰络脉异所也。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人之合于天道也。内有五脏。以应五音五色五时五味五位也。外有六腑。

以应六律。六律建阴阳诸经。而合之十二月。十二辰。十二节。十二经水。十二时。十二经脉者。

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夫十二经脉者。人之所以生。病之所以成。人之所以治。病之所以起。

学之所始。工之所止也。粗之所易。上之所难也。请问其离合出入奈何。岐伯稽首再拜曰。明乎哉问也。此粗之所过。上之所息也。请卒言之。

此论十二经脉。十五大络之外。而又有经别也。五位。五方之定位。六律建阴阳者。建立六阴六阳以合诸经。诸经者。十二经脉。十二大络。十二经别也。六律分立阴阳。是以合天之十二月。

十二节。十二时。合地之十二经水。人之十二经脉。此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也。夫六脏脉属脏络腑。六腑脉属腑络脏。此荣血之流行于十二经脉之中。然经脉之外。又有大络。大络之外。又有经别。

是以粗工为易。而上工之所难也。离合者。谓三阳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阴。三阴之经。别离本经而合于三阳。此即缪刺篇所当巨刺之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如此者。必巨刺之。必中其经。非络脉也。按、上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有别络。此章之所谓别者。言十二经脉之外。而又有别经。此人之所以生此阴阳血气。病之所以成是动所生。及大络之奇病。经别之移易。治之所以分皮刺经刺缪刺巨刺也。所生之经络多歧。所成之病证各别。所治之刺法不同。故上工之所难也。尚御公曰。五脏为阴。六腑为阳。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本篇以六腑应六律。以合阴阳诸经。盖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十二经脉。故曰五脏六腑之所以应天道。朱永年曰。五营运论云。在脏为肝。在体为筋。在脏为肺。在体为皮。是五脏之外合于皮肉筋骨也。本脏篇曰。肺合大肠。大肠者。皮其应。心合小肠。小肠者。脉其应。是五脏内合六腑。六腑外合于皮肉筋骨也。五脏六腑。雌雄相合。离合之道。通变无穷。高士宗曰。

太始天元册文曰。太虚寥廓。肇基化元。布气真灵。总统坤元。盖太始太虚者。乃空玄无极之境。

由无极而生太极。太极而分两仪。人虽本天地所生。而统归于天道。

足太阳之正。别入于 中。其一道下尻五寸。别入于肛。属于膀胱。散之肾。循膂当心入散。

直者从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此为一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太阳而合。上至肾。当十四椎出属带脉。直者系舌本。复出于项。合于太阳。此为一合。成以诸阴之别。皆为正也。

此足太阳与足少阴为一合也。正者。谓经脉之外。别有正经。非支络也。足太阳之正。从经脉而别入于 中。其一道者。经别之又分两歧也。尻、肫也。肛乃大肠之魄门。别入于肛者。别从肛门而入属于膀胱。散之肾。复循脊膂上行。当心而散。其直行者。从背膂上出于项。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此为一经别也。盖从经而别行。复属于太阳之经脉。故名经别。谓经脉之别经也。足少阴之正。至 中。别走于太阳之部分。而与太阳之正相合。上行至肾。当脊之十四椎处。外出而属于带脉。其直行者。从肾上系舌本。复出于项。与太阳上出于项之经。正相合于项间。以为一合也。阴阳离合论曰。阳予之正。阴为之主。少阴之上。名曰太阳。

太阴之前。名曰阳明。厥阴之表。名曰少阳。谓阳乃阴与之正。而阴为之主。阳本于阴之所生。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谓三阳之经正。合于三阴。以成手足三阴之经别。此三阳乃归于三阴之正。故曰皆为正也。是以三阳之别。外合于三阴之经。而内合于五脏。三阴之别。只合三阳之经。而不合于六腑也。尚御公曰。按十二经脉之荣气流行。六阴脉属脏络腑。六阳脉属腑络脏。本篇三阴之经别。

上至肾属心走肺。而皆不络于六腑。又如足太阳之脉。循膂络肾。膀胱之经别。则别入于肛。属膀胱。散之肾。足少阴肾脉。贯脊属肾络膀胱。其经别至 中。别走太阳而上至肾。又出属带脉。而复出于项。手少阴心脉。起于心中。出络心系。下膈络小肠。其经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

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起于胸中。出属心包。下膈历络三焦。而经别下渊液三寸。入胸中。别属三焦。

手太阴肺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其经别入渊液少阴之前。入走肺。散之太阳。此经脉与经别出入不同。各走其道。而马氏以正为正经。宜经脉篇之直行者相合。别者为络。

宜与经脉篇之其支者其别者相合。噫。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头绪纷纭。不易疏也。

足少阳之正。绕髀入毛际。合于厥阴。别者入季胁之间。循胸里属胆散之。上肝贯心。以上挟咽。出颐颔中。散于面。系目系。合少阳于目外 。足厥阴之正。别跗上。上至毛际。合于少阳。

与别俱行。此为二合也。

按、足少阳之脉。起于目锐 。循头面而下行于足跗。少阳之别。绕髀上行。至目锐 。而合于少阳之经。是经脉与经别。交相逆顺而行者也。足厥阴之正。别行于跗上。上至毛际。而合少阳。

与少阳之别。合而偕行。此为二合也。尚御公曰。与阳俱行。谓三阴之别。合于三阳之别俱行。而阳别成诸阴之别矣。故曰成以诸阴之别。诸、语助辞。

足阳明之正。上至髀。入于腹里。属胃散之脾。上通于心。上循咽。出于口。上额颅。还系目系。

合于阳明也。足太阴之正。上至髀。合于阳明。与别俱行。上结于咽。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股内为髀。伏兔后为髀关。足阳明之正。从足跗而上至髀。从腹胸而上行头面。合手阳明之经脉于目下承泣四白之间。盖亦与经脉相逆顺而行也。足太阴之正。别经脉而走阳明之髀分。与阳明之正。相合而偕行。上结于喉。贯舌中。此为三合也。

手太阳之正。指地别于肩解。入腋走心。系小肠也。手少阴之正。别入于渊液两筋之间。属于心。上走喉咙。出于面。合目内 。此为四合也。

阴阳系日月论曰。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于人也。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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