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7/14)

《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著

卷九(7/14)

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妄言。视足阳明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血而实者泻之。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动脉。久持之。卷而切之。下至缺盆中而复止。如前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此言中焦所生之气。从中而出。散行于上下者也。中焦之气。阳明水谷之悍气也。大热遍身。狂而妄见妄闻。

此阳明之气。逆而为热狂也。故当视足阳明之皮部。及大络取之。虚者补之。如逆于血脉之中而血实者泻之。盖中焦之气。从大络而出于皮肤者也。其悍气之上冲头者。循咽上走空窍。出 。下客主人。

循牙车。复与阳明之脉相合。并下人迎。从膺胸而下至足跗。故当因其偃卧。居其头前。以两手四指。挟按颈中人迎之动脉。久持之。盖使悍热之散于脉外。勿使合于脉中。此所谓推而散之者也。

以上三节。申明肤表之气。又有从上中下之三道而出者。是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又有二气也。

学人能明乎阴阳血气离合出入之道。全经大义。思过半矣。

黄帝曰。有一脉生数十病者。或痛或痈。或热或寒。或痒或痹。或不仁。变化无穷。其故何也。

岐伯曰。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此下论邪气之伤人营卫宗气。则真气去。邪独留。邪气淫 。变化无穷。是以一脉而生数十病也。

黄帝曰。余闻气者。有真气。有正气。有邪气。何谓真气。岐伯曰。真气者。所受于天。与谷气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正风也。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也。邪气者。虚风之贼伤人也。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合而自去。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所受于天者。先天之精气。谷气者。后天水谷之精气。合并而充身者也。正气者。大块噫气。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虚风者。从虚乡来之贼风。伤人正气。其中人也深。不能自去。正风者。其中人也浅。与真气合而自去。盖其气来柔弱。不能胜真气。故自去。

闵士先曰。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朱卫公曰。风出于地隧之中。故其气来柔弱。

实风者。天之怒气也。

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起毫毛而发腠理。其入深。内搏于骨。则为骨痹。搏于筋。则为筋挛。

搏于脉中。则为血闭。不通则为痈。搏于肉。与卫气相搏。阳胜者则为热。阴胜者则为寒。寒则真气去。

去则虚。虚则寒搏于皮肤之间。其气外发腠理。开毫毛。淫气往来。行则为痒。留而不去为痹。卫气不行。则为不仁。

此言虚邪之伤形也。洒淅动形。故搏于皮脉肉筋骨。而为痹为挛。为痈为痹。阴胜则为寒。寒则真气去。有伤卫气。则为不仁。此皆邪气之所生也。

虚邪偏客于身半。其入深。内居营卫。营卫稍衰。则真气去。邪气独留。发为偏枯。其邪气浅者。

脉偏痛。

此邪气偏客于形。伤其营卫。则真气去。而为偏枯也。其邪气浅者脉偏痛。盖偏枯者。邪直伤于筋骨也。闵士先曰。营卫衰则真气去。当知营卫真气。同本所生。而各走其道。可离而可合者也。

虚邪之入于身也深。寒与热相搏。久留而内著。寒胜其热。则骨疼肉枯。热胜其寒。则烂肉腐肌为脓。

内伤骨。内伤骨为骨蚀。有所疾前筋。筋屈不能伸。邪气居其间而不反。发为筋溜。有所结。气归之。

卫气留之。不得反。津液久留。合而为肠溜。久者数岁乃成。以手按之柔。已有所结。气归之。津液留之。邪气中之。凝结日以易甚。连以聚居。为昔瘤。以手按之坚。有所结。深中骨。气因于骨。骨与气并。日以益大。则为骨疽。有所结。中于肉。宗气归之。邪留而不去。有热则化而为脓。无热则为肉疽。

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常处。而有常名也。

此虚邪伤气而病形也。寒与热搏者。形中之阴阳二气也。盖形舍气。气归形。形气之相合也。是以伤形则病气。伤气则病形。结气归之者。寒热相搏之气。归于邪留之形所也。凡此数气者。其发无定处。而有肉枯骨蚀筋溜昔瘤之定名也。末章论邪气病形。则真气去而营卫伤。盖真气者。出入于节之交。游行于皮肤肌腠之间者也。

黄帝问于岐伯曰。愿闻卫气之行。出入之合何如。伯高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

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上行于头。循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趾之端。

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手太阳。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 。下足少阳。注小趾次趾之间。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以上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以下行至跗上。

入五趾之间。其散者。从耳下下手阳明。入大指之间。入掌中。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脏字旧本误作岁今改正)

岁有十二月者。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一昼一夜。日随天道环转。绕地一周。而过一度。

岁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一周天。日有十二辰者。夜半为子。日中为午。日出为卯。日入为酉。子位于北。

午位于南。卯位于东。酉位于西。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周二十八宿。而一面七星。四七二十八星。

是二十八宿。分位于周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房位于卯。昴位于酉。虚位于子。张位于午。房昴为纬。虚张为经。房度在卯。

毕度在酉。房至毕为阳者。日随天道。自东而西。漏下二十五刻。日正中而行至张度。又二十五刻。

而行至毕度。此昼日行于阳也。昴度在酉。心度在卯。昴至心为阴者。日随天道。自西而东。绕地环转。漏下二十五刻。夜正中而行至虚度。又二十五刻。行至心度。此夜行于阴也。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者。谓营行脉中。卫行脉外。循脏腑之手足十二经脉。与督脉任脉阳跷阴跷之脉度而行。一呼一吸。脉行六寸。水下二刻。计二百七十息。脉行十六丈二尺为一周。昼行二十五周。夜行二十五周。总属此十六丈二尺之脉度。无分阴与阳也。其昼行于阳二十五周。夜行于阴二十五周。周于五脏者。昼行于三阳之分。夜行于五脏之阴。与循经而行者。各走其道。盖卫气之循经而行者。是脉内之营气。交相循度环转。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者。与脉外之营气。相将而行。昼行于皮肤肌腠之间。夜行于五脏募原之内。与昼夜循行十六丈二尺之经脉五十周者不同也。是以平旦气出于阳而目张。暮则气入于阴而目瞑。故下文曰。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盖言日行一舍。

卫气之循度而行者。环转于十六丈二尺之一周。与行于三阳之分者。亦一周也。夫卫气之昼行于阳。

夜行于阴者。应日随天道绕地环转。卫气之循经而行者。应月与海水之盛亏于东西。故曰人与天地参也。与日月相应也。

按、厥论曰。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阳明者。表也。为之行气于三阳。而卫气者。阳明水谷之悍气。合于阳明之颔脉。下行至足跗上。是以卫气之上入于五趾之间者。合阳明而入于颔脉之人迎。

下至足跗。故入于足五趾之端。从指井而复出于皮肤之气分也。玉师曰。经言卫气先行皮肤。先充络脉。是卫气与络脉之相通也。卫气大会于风府。日下一节。二十一日。下至尾 。内行于伏冲之脉。是卫气外行于皮肤。而内行于经脉也。此言卫气入于阳明之颔脉。是营卫之行于经脉外内。又不可执一而论。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二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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