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3/4)

《验方新编》[] 著

卷十二(3/4)

又方:饮真麻油一二杯,亦效。

又方:照前解百毒方治之。如口渴不止者,服小便坑中水一小盏,数次即止。

鱼头有白色,连珠至脊,无腮,无胆,有毒。

紫苏:煎浓汁冷服,极效,以多为妙。

又方:多食橄榄(又名青果),并用橄榄核磨水服,最效。

又方:冬瓜生捣汁饮之。

又方:鱼鳞烧灰,冷水调服二钱。

又方:食鱼过多,腹胀面黄者,用红曲三合,煮烂、连渣服,即从大便出,臭不可闻,连服三次愈。

又名甲鱼、水鱼、脚鱼、团鱼。饮蓝靛汁,即解。

又方:冷水调盐饮之亦可。

又方:淡豆豉一合,捶烂,再用冷水冲入取汁服,即愈。

又方:白马尿饮之即解。鳖与苋菜同食者,此方尤妙。

又名青蛙,又名田鸡,又名水鸡。照上鳖毒各方治之。

照上鳖毒各方治之。

又方:生螃蟹,捣融,冲冷水饮之,极验。

紫苏,煎浓汁,冷服一二碗即解。生藕汁、生大蒜、生冬瓜汁、生黑豆汁、俱可解。

又,食蟹,牙根肉肿出者,用牙皂角数条,火上烧焦,泡生地黄汁内半日,取出再烧再泡,三次后焙干研末,冷透敷之。

有人好食鹧鸪,后喉间生痈溃烂,脓血不止,百药不效。一名医令先食老姜一斤,陆续煎水服完,然后下药治之,遂愈。盖此鸟好食半夏,系因半夏毒发,故以姜治之也。

凡食犬马肉腹胀、口渴、发热、乱言者,用淡豆豉二两、杏仁三两同蒸,捣烂服之,日服二三次。或煮芦茅根饮之,俱效。

又方:杏仁二两,去皮,蒸熟,研烂,用滚水和匀取汁服,服后必然吐泻,俟泻三次后,再服冷醋一茶钟,或冷粥一碗,即愈。

又方:荸荠皮(焙枯,研末)七分,紫背浮萍(焙枯,研末)三分,共和匀,开水调服。

有腹

人乳,饮之即解。或照前解百毒方治之。

苦瓜皮,捣烂冲水服,神效。

又方:牛肠中未化草(色如青苔即是),煎汁,调姜盐醋服之,即解。

又方:乌 树根皮,酒煎服。或菊花连根捣汁酒服,均效。

又方:人乳,饮之即解。

又方:芦茅根,煮汁温服,甚妙。

又方:照前解百毒方治之。

糯米半斤,淘水去米,温服一碗即愈。

地浆饮之可解。

此症吐泻不止,用生犀角末三分,冷水调服,即解。

凡各肉密器紧盖过夜者为郁肉,屋漏沾著者为漏脯,皆有毒,韭菜捣汁饮之,即解。

照前解百毒方地浆饮之,极效。

又方:熟猪油一斤,拌饭或炒饭亦可,分作一二日食尽。此一二日内勿食别物为要。

黄柏研末,冷水调服一二钱,即解。或饮人乳一碗,极效。

先以盐水服之,次以黑豆煮浓汁饮之,即解。

又方:芦茅根煮熟,连汤食,极效。

又方:照前解百毒方治更妙。

杏仁,生、熟服之都不为害,若火炒不透、半生半熟者,服十数粒即死。其尸:眼闭,舌、唇、耳窍、手足十指俱青色,肚腹有青色块。每有食以诈人者,人不易防,最难药化,惟急取吐,吐出可解。用杏树皮煎汤饮之,虽迷乱将死者皆可救。或用麝香一分冲水服,亦可。

麝香一分,煎汤服,即解。

又方:白鲞头煎汤服,一二次即愈。

舌大满口者是。用好醋调黄糖(红糖亦可),含口中,吐出涎水,数次即愈。

萝卜煎汤饮之即解。

照前解野葛方鸭血灌之即活。

凡田涧、山溪,往往有蛇遗毒在内,误饮其水,用水调雄黄多服,数次自愈。

服雄黄或地浆均可解。

饭落水缸毒:饭落水缸、日久生毛、食之生疔、难治,最宜留心检点。

久闭空房毒:凡屋宇久闭,阴湿闭结不散,或邪魅借以潜踪,蛇虺恶兽从而盘踞,宜大张声势,或先以火惊散。

山洞园林毒:凡偏僻山洞及年久园亭、藤萝、花树之下,不可饮食,恐有蛇虺毒虫游行其上,遗毒于食物中,为害不小。

衣有暑毒:夏日汗透之衣,向日中晒晾,忽豪雨将至,急为收检,则烈日之毒即蕴于内,如遇酷暑汗出时,偶一衣之,则暑以引暑,立中其毒。又夏秋晒晾冬衣,必须冷透收检。

若未摊冷而收入箱箧,将来穿着必受暑毒。宜于临穿先一时、当风吹透再穿,方免其害。

草药毒:山有毒草,入山采药,须细心拣净。

瓶花水毒:凡瓶内插过茶枝,其毒最甚,不可误饮。

隔夜茶水食物毒:凡夜间茶水、食物未经盖好,必有虫、鼠遗毒,不可误饮。

鸡毒:鸡食蜈蚣、百虫久,则食之伤人。故养生家,鸡老不食。又,夏不食鸡。又,黄蜡、白蜡炒鸡食之,胀闷所塞,三日而死。无可救也。凡服药有蜡者,前后十日忌食。

鳝鱼毒:白鳝、黄鳝昂头出水者,食之必死。

鱼荆并食毒:昔一妇,以鱼汤、米饭饷夫,路过荆林,荆花落入汤中,食之遂死。凡服药有荆芥者,前后数日忌食鱼、虾等物。

蜜 并食毒:韶州有僧,饱食新蜜,还至半道遇卖 者,买食半斤,至家而死。

河豚药并食毒:凡服药前后数日,俱不可食河豚,食之有毒。

鳖苋毒:鳖与苋菜同食,腹生小鳖即死,饮白马尿即化。

游波虫毒:凡食海蛤,慎防游波虫。其壳骨相似,惟以面上无光可辨。若误食之,令人狂走欲投水,似有祟状,惟醋解之立愈。

屋漏水毒:屋漏滴食物上,食之有毒。

兽双尾及蟹独鳌,羊一角,鸡四足,白鸟乌首,乌鸡白首,白马青蹄、黑蹄。肉落地不沾尘,经宿尚暖,曝炙不燥,入水自动。又,皮肉无异、肠脏变改者,如肝色青黯,肾气紫黑,鱼无肠胆,牛肝孤叶, 鱼同鹿肉,羊肉同 酪,羊肉同生椒多食,猪肉得胡荽,俱杀人。

生鱼同酥乳变诸虫,牛、猪肉同食成寸白虫,猪、羊肉以桑、楮柴煮炙食之亦成寸白虫。柿子同蟹食、羊肉食,必致患痢腹痛,或至不救。

诸果有异样者,根下必有毒蛇。果未成核者、食之发痈疮,并发寒热。果落地有虫缘过者,食之生痔漏。有双蒂者,有双子者,有沉水者,均有毒,不可食。

猪肉忌荞麦、葵菜、胡荽、梅子、炒豆、龟鳖、鹌鹑、驴马肉;羊肉忌梅子、豆、荞麦、鱼脍、柿饼。牛肉忌栗子、韭菜、 子、犬肉、黍米。犬肉忌菱角、牛肉、鸡肉、鲤鱼、鳝鱼、鳅鱼、葱、蒜。驴肉忌荆芥,食之有大毒。兔肉忌生姜、橘皮、芥末、鸡、鹿、獭。

鸡忌黄蜡(食之必死)、蒜、芥菜、李子、獭、兔、犬、鳖、野鸡;鸭忌李、鳖。鹌鹑忌菌子忌猪荷、芥绿豆断肠)、李子入水不沉者,不可食。柿子和烘青巨不可同食。烧酒与生姜同食坏肺。烧酒锡器盛炖,过宿饮之杀人。屋漏水滴肉上必洗尽,方可食。猪肉落水浮者勿食;猪油与梅子同食相反。山鸡同鸟兽共食杀人,犬肉同菱食生癞。诸禽鸟肉肝青色者,食之有毒。暑天水缸须用盖,恐蛇入水中洗浴;又蝎虎爱水中交媾娱,饮其毒必死;妇人误饮,必孕蛇胎。

炭皮研末,调粥二三碗食之,炭末即裹铁器由大便而出,神效第一方也。

铁针卡喉见后。蚕豆煮韭菜同食,针与菜从大便而出(无蚕豆、用盐蛋亦可)。

又方:生癞虾蟆眼珠一对,冷水整吞下,其针两头穿珠,立刻吐出,或从大便而出,神效。永戒食虾蟆。

又方:照前木炭皮研末,和粥食之,亦出。

羊胫骨(即羊前腿膝盖骨也)烧枯为末,米汤调服二三钱,一日必出。有人吞金环三日不又方:橄榄核,烧枯研末,开水调服自出,神效。

又方:糯米糖食半斤,亦效。

又方:韭菜一把,滚水煮软,不切断,淡食之,少顷即吐出,或从大便而出。

此物吞下,或闭喉管,或闭肺管,迟则难救,急取羊血灌之,最为神效。

多食荸荠,自然消化,其效无比。

又方:砂仁二两,煎汤服之,亦可化也。或照上误吞金银等方治之亦可。

此症宜急治之。若饮食难进,饿倒胃气,亦属难救。凡系兽骨及鸡、鸭等骨卡者,用狗一只倒吊取涎,缓缓咽下,其骨即化,屡试如神。以狗善食诸骨故也。

又方:虎骨研末,水调服亦佳。

又方:鱼骨卡者,用鸬 或鸭子倒挂垂取涎,令患人仰卧,时时灌下,其骨尽化。

又方:有人被鱼骨横梗胸中,半月不下,疼痛叫唤,用橄榄核磨浓汁,滚水调服愈。真仙方也。

又方:灰面四两,用冷水调稠,敷两膝头上,一时之久,不知其骨化于何处,真奇方也。一切禽、鱼、兽骨皆治。

0.05489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