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卷五六色脉篇_条列版》[] 著

### 主题:新病久病毁伤脉色 出典:素问脉要精微论 条文:6.肝与肾脉并至,其色苍赤,当病毁伤,不见血已见血,湿若中水也。 注解:[1]肝脉弦,肝主筋,肾脉沈,肾主骨。苍者肝肾之色,青而黑也, 赤者心火之色,心主血也,脉见弦沈而色苍赤者,筋骨血脉俱病, 故必当为毁伤也。 [2]凡毁伤筋骨者,无论不见血已见血,其血必凝,其经必滞, 气血凝滞,形必肿满,故知湿气在经,而同于中水之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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