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6/16)
曰关阴。阴阳互极。抗拒不通。故名关格。不可易也。若在尺为关。在寸为格。(难经。平脉法。及李杲朱震亨。并从前诸注。皆如此。)关则不得小便。格则吐逆。(丹溪纂要。竟立关格门。为病名。)特言膈食与癃闭耳。非此之谓也。简按盖关格。言表里阴阳痞绝之候。张氏仍马注。发其余义。尤为明确。然脉要精微论曰。
阴阳不相应。病名曰关格。史记。仓公曰。切其脉。肝气浊而静。此内关之病也。则谓之关格为脉体。而非病名。可耶。(张氏医通。立关格门。辨马张二家之误尤详。当参考。)
__不能极于天地之精气__
滑云。过乎中也。盖极者。中也。不及则不得为中。太过亦不得为中。简按此说太异。
__心之合脉也__
张云。心主血。血行脉中。故合于脉。吴云。心主血而藏神。脉则血体而神用。故心合脉。
__其主肾也__
吴云。其以之为主。而畏者肾也。志云。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
故其主肾也。
__凝泣__
熊音。上兼陵反。结也。下音涩。不滑也。马云。泣。涩同。吴同。杨慎外集云。素问。脉泣则血虚。又云。寒气入经而稽迟。泣而不行。又云。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泣音义与涩同。按说文。 。
(音丽)水不利也。 与。泪同。泣。亦水不利也泣。与涩同。亦可互证。
__胝KT 而唇揭__
吴云。肉粗疏胝KT 。而唇掀揭也。张云。胝。皮浓也。手足骈胝之谓。通雅云。
胝。皮肉生茧不仁也。
KT。脯也。简按巢源。有四肢发胝候。广韵。胼胝。皮上坚也。KT 。集韵。仄遇切。皱也。盖胝KT 者。
敛缩之义。肉在皮里。肉之敛缩。不可得而见。唇为肉之外候。以其掀揭。而知肉之敛缩。故言肉胝KT 而唇揭。若为胼胝之类。则不通。
__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__
简按当从太素。也字移气下。
__故色见__
吴。故。改败。非。
__草兹__
志云。兹。蓐席也。草兹者。死草之色。青而带白也。简按尔雅释器。蓐谓之兹。郭注。公羊传曰。属负兹。兹者。蓐席也。史记仓公传。望之杀然黄。察之如死青之兹。俱可以确志聪之解耳。马王诸家。
以滋释之果然。则岂枯泽之色乎。并不可从。
__黄如枳实__
张云。黄黑不泽也。
__黑如炱__
千金翼。炱下有煤字。五行大义。作水苔。非。
__赤如 血__
说文。 。凝血也。
__蟹腹__
蟹黄。见本草。(李时珍云。腹中之黄。应月盈亏。)
__如以缟裹朱__
脉经。缟。作绵。禹贡。厥篚玄纤缟。孔传。玄。黑缯。缟。白缯。纤。细也。小尔雅。缯之精者。曰缟。通雅。缟。子虚赋注。缟。鲜支。今所谓素 。以石辗缯。色光泽也。诗豳风。我朱孔阳。为公子裳。毛传。朱。深 也。孔氏疏。士冠礼裳注云。凡染绛。一入谓之 。再入谓之 。三入谓之 。
朱则四入矣。朱色深于 。故云朱深 也。志云。荣色隐见于皮肤之间。有若缟裹者也。
__裹红__
说文。红。帛赤白色。释名。红。绛也。白色之似绛者。
__裹绀__
说文。绀。帛深青扬赤色。释名。绀。含也。青而含赤色也。简按王注薄青。不知何据。马注本于说文。
__栝楼实__
马云。楼。蒌同。
__裹紫__
说文。紫。帛青赤色。论语皇疏。北方间色。
__诸脉者皆属于目__
大惑论云。五脏六腑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口问篇云。目者。宗脉之所聚也。
__此四肢八溪之朝夕也__
张云。四肢者。两手两足也。八溪者。手有肘与腋。足有 与 也。此四肢之关节。故称为溪。朝夕者。言人之诸脉髓筋血气。无不由此出入。而朝夕营运不离也。邪客篇曰。人有八虚。
皆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络之所游。即此之谓。一曰。朝夕。即潮汐之义。言人身血气往来。如海潮之消长。早曰潮。晚曰汐者。亦通。吴云。朝夕。会也。古者君臣朝会谓之朝。夕会谓之夕。谓脉髓筋血气五者。
与四肢八溪。相为朝夕。而会见也。简按张前说似允当。盖溪者。筋骨罅隙之谓。王充论衡云。投一寸之针。
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溪。笃病有瘳。
__肝受血而能视__
李氏脾胃论。肝。作目。
__指受血而能摄__
说文。摄。引持也。庄子 箧云。必摄缄HT 。固扃 。摄字之义与此同。张云。
按血气者。人之神也。而此数节。皆但言血。而不言气。何也。盖气属阳而无形。血属阴而有形。而人之形体。
以阴而成。如九针篇曰。人之所以生成者。血脉也。营卫生会篇曰。血者。神气也。平人绝谷篇曰。血脉和则精神乃居。故皆言血者。谓神依形生。用自体出也。
__为痹__
王注 字。释音。音顽。广韵。痹也。字汇。手足麻痹也。简按痹病所指极广。故加 字。
明其麻痹之痹。(后世顽麻顽痹之顽。本是 字。盖依音同。而称之者。)志云。金匮要略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汗出者。言卫气之虚于外也。卧则卫归于阴。出则血行于外。
加被风吹。则血凝于皮肤。而为痹矣。要略云。血痹。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志以痹为血痹。王则为 痹。义互相发焉。
__不得反其空__
马云。空。与孔同。不得反其空穴。志云。空。骨空也。骨空者。节之交三百六十五穴会。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血行于皮肤。不得反循于穴会。故为痹厥也。吴张仍王注。简按志注似与下文相顺承。
__大谷十二分__
张云。大谷者。言关节之最大者也。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踝膝腕。四肢各有三节。是为十二分。分。处也。按此即上文八溪之义。夫既曰溪。何又曰谷。如气穴论曰。肉之大会为谷。小会为溪。
肉分之间。溪谷之会。以行荣卫。以会大气。是溪谷虽以小大言。而为气血之会则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单言之。故止云八溪。此节与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对为言。故云大谷也。诸注(王马吴同。)以大谷十二分。为十二经脉之部分者。皆非。志云。分者。肉分而有纹理也。
__小溪三百五十四名__
张云。小溪者。言通身骨节之交也。小针解曰。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简按子华子云。一身之为骨。凡三百六十五节。即此义也。志云。名。穴名也。盖肉分之间。
而有交会。交会之处。而有穴名也。马吴张俱依王注。四改三。志高仍旧文。非是。
__少十二俞__
吴云。俞。十二经之俞也。十二俞。不在三百五十三名之内。故言少十二俞。张云。谓十二脏之俞。如肺俞心俞之类。是也。此除十二俞。皆通于脏气者。不在小溪之列。马同。高云。十二俞。即大谷十二分。是也。简按新校正云。别本。及全元起本。太素。俞。作关。知高注尤是。
__卫气之所留止__
张云。凡此溪谷之会。本皆卫气留止之所。若其为病。则亦邪气所客之处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__缘而去之__
张云。治以针石。必缘其所在。取而去之。缘。因也。简按诸家仍王义。张注似允。
__先建其母__
吴云。建。立也。母。应时胃气也。如春脉微弦。夏脉微钩。长夏脉微软。秋脉微毛。冬脉微石。谓之中和。而有胃气。土为万物之母。故谓之母也。若弦甚。则知其病始于肝。钩甚。则知其病始于心。软甚。则知其病始于脾。毛甚。则知其病始于肺。石甚。则知其病始于肾。故曰。欲知其始。先建其母。
马云。母者。五脏相乘之母也。张云。母。病之因也。不知其母。则标本弗辨。故当先建其母。如下文某脏某经之谓。高云。母。病本也。简按吴主王义。似是。
__五脉__
经脉别论云。五脉气少。胃气不平。三阴也。征四失论云。诊不中五脉。
__巅疾__
脉要精微论云。厥成为巅疾。
__过在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