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6/11)
__是谓五乱__
志云。谓邪气乱于五脏之阴阳。简按曰狂。曰痹。曰癫。曰喑。曰静。曰怒。皆乱气所致。
宜曰六乱。然此篇专主五脏而立言。故曰五乱。
__皆同命死不治__
吴本无命字。马云。是谓五邪。皆同名曰死不治耳。高本同。下句注云。是谓五邪。皆同言五脏受邪。同于木受金刑之义。命死不治。志本亦同。注云。命者。谓计其余命生死之期。期以月节克之。不即死。简按从马注为是。
__肾藏志__
九针论。志。作精。难经同。
__久视伤血__
简按五脏生成篇云。诸脉者。皆属于目。久视伤血者。伤血脉也。
__久卧伤气__
张云。久卧则阳气不伸。故伤气。
__久坐伤肉__
张云。久坐则血脉滞于四体。故伤肉。
__久立伤骨__
志云。久立则伤腰肾膝胫。故伤骨。
__久行伤筋__
志云。行走罢极则伤筋。
__五劳所伤__
志云。劳。谓太过也。上古之民。形劳而不倦。简按劳。说文。剧也。从力荧省。荧。火烧。 。用力者劳。鲁刀切。尔雅释诂。劳。勤也。
__此天之常数__
马云。灵枢五音五味篇。谓少阴常多血少气。厥阴常多气少血。九针篇。谓太阴常多血少气。与此不同。须知灵枢多误。当以此节为正。观末节出血气之多少。正与此节照应。岂得为讹。吴云。诸经之血气多少。乃天之常数然也。简按气血多少。徐氏要旨。以运气释之。志高亦有解。率似傅会。此宜存而不论焉。
__伺之所欲__
马云。肝欲散。心欲软之类。吴云。如风寒暑湿燥火。病患有恶之者。有欲之黄。伺察其所欲。则知其病在何经矣。简按诸注与马同。当以马为胜。
__欲知背俞__
张云。此亦取五脏之俞。而量之有法也。背俞。即五脏之俞。以其在足太阳经。而出于背。
故总称为背俞。其度量之法。先以草横量两乳之间。中半折折之。又另以一草比前草。而去其半。取齐中折之数。乃竖立长草。横置短草于下。两头相拄。象△三隅。乃举此草。以量其背。令一隅居上。齐脊中之大椎。其在下两隅。
当三椎之间。即肺俞穴也。
__大椎__
甲乙云。在第一椎陷者中。外台云。大椎。平肩斜齐高硕者。是也。仍不得侵项分取之。则非也。上接项骨。下肩齐。在椎骨节上。是。余穴尽在节下。
__复下一度心之俞也__
张云。复下一度。谓以上隅。齐三椎肺俞之中央。其下两隅。即五椎之间。心之俞也。
__复下一度左角肝之俞也__
张云。复下一度。皆如前法。递相降也。简按马云。第五椎间。宜为膈俞穴。
今云然者误。此说却非。
__是谓五脏之俞__
吴云。此取五脏俞法。与甲乙经不合。盖古人别为一家者也。张云。此法。与灵枢背篇。及甲乙经。铜人等书。皆不相合。其中未必无误。或古时亦有此别一家法也。仍当以背 篇。及甲乙等书者为是。
__病生于咽嗌__
张云。形苦志苦。必多忧思。忧则伤肺。思则伤脾。脾肺气伤。则虚而不行。气必滞矣。
脾肺之脉。上循咽嗌。故病生于咽嗌。如人之悲忧过度。则喉咙哽咽。食饮难进。思虑过度。则上焦痞隔。咽中核塞。即其征也。简按高云。咽纳水谷。嗌司呼吸。是误矣。咽嗌俱纳水谷。太阴阳明论云。喉主天气。嗌主地气。可以证也。咽嗌。今本甲乙。作咽喝。注云。一作困竭。据形苦志苦。作困竭者极是。
__百药__
马云。此与灵枢九针论同。但彼曰甘药者是。而此曰百药者误。高云。灵枢终始篇云。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此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即此义也。简按邪气脏腑病形篇云。阴阳形气俱不足。勿取以针。而调以甘药也。益知上文咽嗌。为困竭之误。
__形数惊恐__
马云。世有形体劳苦。数受惊恐。则志亦不乐。其经络不通。而不仁之病生。高云。惊恐。
因惊致恐。志之苦也。经络不通。劳其经络。形之苦也。形数惊恐。经络不通。即上文形苦志苦也。简按形字可疑。王吴张志并不注及。据马高注。形下添一苦字。义略通。
__经络不通__
九针论。作筋脉不通。
__不仁__
马云。谓 重而不知寒热痛痒也。张云。顽痹软弱也。简按不仁。即神农本经死肌。后世所谓木是。 乃顽痹。后世所谓麻是。二证不同。然麻者必木。木者多麻。故王注以下。并以 痹释之。(当与诊要经终篇参看。)
__醪药__
甲乙。药。作醴。
马云。篇内首节。有尽欲全形。故名。曰宝命者。以次节有悬命。盖非宝惜天命。其形难以全耳。
__四时之法成__
吴云。是以四时之法成也。高云。人之所以成。同于四时之法成。简按高注误。
__夫盐之味咸者__
马云。按王注以盐味津泄者。为喻阴囊湿。弦绝者。为喻肺伤。木敷者。为指肺病。
皆自人身言之。非也。此三者。犹诗经之所谓兴也。上三句。兴下一句也。唯杨上善之注。独合经义。余深取之。简按吴以盐味津泄。为比肾气施泄。而遗精寝汗咳血之疾纷然。弦绝者为肺病。木敷者为肝胀。张则以盐味津泄。为喻肾气有损。二阴不守。弦绝者。与吴同。木敷者。为肝肺之损。且云。敷。内溃也。
发。飘堕也。木敷于外者。凋残之兆也。皆不如杨义之为优矣。志高依杨注。而意少异。滑云。此段有缺误。
木敷者其叶发。太素。作木陈者其叶落。争黑。当作争异。坏府。谓三者之病。犹云崩坏之处也。详此文义。
若曰夫弦绝者。其音嘶败。木陈者。其叶落。盐之味咸者。其气令器津液泄。病深者其声哕。绝皮伤肉。血气争异。人有此三者。是谓坏府。毒药无治。短针无取。盖以弦绝况声哕。木落况绝伤。津泄况血气争异也。庶通。钱潢伤寒溯源集云。盖此篇。帝欲尽愈天下最深之病。而伯对以病之深而将败者。岂能悉愈。若留淫日深。
著于骨髓者。如盐之味咸。其气味深入浸润。虽以瓷器之坚。亦能渗透。而津泄其卤液。以譬邪气之浸淫于筋骨脏腑之中。而难于洗拔。且肾为润下咸水之脏。若下泄不固。则肾之元阳精气败绝矣。又如丝弦之将绝。则其音破碎而嘶败。以譬脉之弦绝急者。为肝气将绝。岂若木之敷荣者。能生发其枝叶乎。所以病之深而难治者。
胃气败而脾绝。声必哕逆也。谓之坏府者。人身之躯壳。所以藏五脏六腑。如藏器之府。灵枢胀论曰。脏腑之在胸胁腹里也。若匮匣之藏禁器也。若人而有此三脏之败。是谓坏府。虽毒药无能治。短针不能取。若徒用之。
适足以绝皮伤肉。而无益也。何也。病情至此。气乖血死。血气争黑。而不可治也。此篇经义。自唐王太仆以来。俱未之能解。岂可引之以作证邪。素问虽上古典坟。义深难解。其旨岂终晦乎。二氏所注。未知于经旨何如。附以存一说。
__嘶__
熊。音西。马叫声。张云。破声曰嘶。简按前王莽传。大声而嘶。师古注。嘶。声破也。熊音误耳。王注嘶。嗄。玉篇。嗄。声破。当从王张。
__是谓坏府__
张云。府。犹宫府也。人之伤残日久。则形体损败如此。故谓之坏府。简按王引抱朴子。今本无所考。徐坚初学记。引抱朴子云。文挚愆筋以疗危困。仲景穿胸以纳赤饼。此但医家犹能若是。
__余念其痛心为之乱惑反甚__
志。心下并句。高同。
__不可更代__
马云。病离人身。如更代而去也。吴云。更代。更易时月也。志同。张云。针药罔效。适甚其病。欲施治无法可更。故百姓闻之。必反谓残贼而害之也。
__十二节__
马云。人有十二经脉之节。吴云。天有六阴六阳。人亦有六阴六阳以应之。张同。志云。邪客篇曰。岁有十二月。人有十二节。生气通天论曰。其气九州九窍。五脏十二节。皆通乎天气。十二节者。手足之十二大节也。盖天有阴阳寒暑以成岁。人有十二节。以合手足之三阴三阳。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也。高云。人身手足十二骨节之气。开阖营运。一如天昼开夜阖之阴阳也。
__经天地阴阳之化__
马云。经理其天地阴阳之化。吴同。当从王。
__五胜__
汉津历志。孟康注五胜云。五行相胜。
__达虚实之数__
吴云。数。微甚之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