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各有五五五二十五治如火之属衰于戌金之属衰于辰是也

《此事难知_1》[] 著

一治各有五五五二十五治如火之属衰于戌金之属衰于辰是也

一治曰和,假令小热之病,当以凉药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二治曰取,为热势稍大,当寒药取之,取之不已,次用从,三治曰从,为势既甚,当以温药从之,为药气温也,味随所为,或以寒因热用,味通所用,或寒以温用,或以发汗之不已,又再折,四治曰折,为病势极甚,当以逆制之,逆制之不已,当以下夺之,下夺之不已,又用属,五治曰属,为求其属以衰之,缘热深陷在骨髓间,无法可出,针药所不能及,故求其属以衰之,缘属之法,是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经曰:陷下者,衰之,夫衰热之法,同前所云:火衰于戌,金衰于辰之类是也,如或又不已,当广其法而治之,譬如孙子之用兵,若在山谷,则塞渊泉,在水陆,则把渡口,在平川广野,当青野千里塞渊泉者,刺俞穴,把渡口者,夺病发时,前青野千里者,如肌羸瘦弱,宜广服大药以养正,夫病有中外,治有缓急,在内者,以内治法和之。

气微不和以调气法调之,在外者,以外治法和之,其次大者,以平气法平之。

盛甚不已,则夺其气,令其衰也,故经曰:调气之方,必别阴阳,定其中外,各守其乡。

内者内治,外者外治,微者调治。

其次平治,盛者夺之,汗者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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