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8/14)
张云。回肠、大肠也。济、 同。犹酾滤也。(字典济古文作 酿酒也)泌、如狭流也。别汁、分别清浊也。别回肠者。谓水谷并居于胃中。传化于小肠。当脐上一寸水分穴处。糟粕由此别行回肠。从后而出。津液由此别渗膀胱。从前而出。膀胱无上口。故云渗入。凡自水分穴而下。皆下焦之部分也。按、三十一难曰。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分别清浊。其言上口者。以渗入之处为言。非真谓有口也。如果有口。则不言渗入矣。何后世不解其意。而争言膀胱有上口。其谬为甚。志云。回肠大肠也。有九回。因以为名。简案、外台引删繁论云。下焦如渎。起胃下管。别回肠。注于膀胱。而渗入焉。故水谷常并居于胃中。
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主足阳明。(千金作足太阳)灌渗津液。合膀胱。主出不主入。别于清浊。亦本节之义也。但本节似脱起胃下管。三十一难云。下焦者。当膀胱上口。主厘清浊。亦可以见耳。介按、唐容川曰。近说膀胱有上口。无下口。非也。内经明言下焦当膀胱上口。近人不知三焦实有其物。焦古作 。即人身之油膜。
西医名为连网。乃行水之路道。内经所谓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盖水之路道。全在三焦油膜之中。凡人饮水入胃。胃之通体有微丝管。将水散出。走入油膜。其能散者。肺气布之也。故肺为水之上源。水散入油膜。走入膀胱。其水未散尽者。至小肠中。又有微丝管将水散出。
走下焦。以入膀胱。膀胱上口。即在下焦连网之中。此皆下行之水。未化为气者也。
__黄帝曰人饮酒__
(止)
__液出焉__
马云。此言酒之所以先谷气而出也。承上文有渗膀胱之语。故遂以酒之先谷而下者问之。正以酒为熟谷之液。其气至悍而清。故虽后谷而入。必先谷而下也。熟者腐也。
__上焦如雾止此之谓也__
张云。如雾者。气浮于上也。言宗气积于胸中。司呼吸而布 于经隧之间。如天之雾。故曰上焦如雾也。沤者、水上之泡。水得气而不沉者也。言营血化于中焦。随气流行。以奉生身。如沤处浮沉之间。故曰中焦如沤也。渎者、水所注泄。言下焦主出而不纳。逝而不反。故曰下焦如渎也。然而肺象天而居上。故司雾之化。脾象地而在中。故司沤之化。大肠、膀胱象江河淮泗而在下。故司川渎之化也。千金及外台引删繁论云。上焦如雾。(雾者霏霏起上也)中焦如沤。(沤者在胃中如沤也)下焦如渎。(渎者如沟水决泄也)白虎通引礼运记云。三焦者。包络腑也。水谷之道路。气之所终始也。故上焦如窍。中焦如编。
下焦如渎。(俞氏续医说详解之当考参)张氏质疑录。载三焦有三。三焦之论云。灵枢云。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三焦为一气之所主。故三十一难因之曰。上焦在胃上口。主内而不出。其治在膻中。中焦在胃中脘。主腐熟水谷。其治在脐旁。下焦在脐下。主分别清浊。出而不内。此三焦者。即灵枢所谓如雾如沤如渎之三焦也。故难经又继言之。三焦为水谷之道路。气之所以终始。三焦者。原气之别使。原气在两肾中间之动气。为人之生命。十二经之根本。主通行三气。经历于五脏六腑。此所谓三焦者。属之于气。正王叔和所谓有名无状之三焦也。
诸本无篇字。
__为定__
甲乙。定、作实。下同。
__春取经__
马云。经、当作络。义见素问水热穴论。张云。春取经。即本输篇。大经分肉之间也。
__夏取盛经孙络__
马云。水热穴论云。夏取盛经分腠。又曰。绝肤而病去者。邪居浅也。盖言夏气在表。
故病在表。止于皮肤。绝而不深入以刺之。正以邪之所居。为甚浅也。又曰。所谓盛经者。阳经也。则止取手足六阳经之经穴耳。
__取之合__
马云。水热穴论曰。取合以虚阳邪。则知是六阳经之合穴也。
__冬取井荥__
马云。水热穴论云。取井以泻阴逆。则阴经当刺井穴。如手太阴肺经少商为井之类。取荥以实阳气。则阳经当刺荥穴。如手阳明大肠经二间为荥之类。
__温疟__
素疟论云。先伤于风。而后伤于寒。故先热而后寒也。亦以时作。故曰温疟。
__五十九刺__
详后热病篇。刺、诸本作 。唯张作刺。
__风 肤胀__
马云。 、即水。以水为疾。故加以疾之首。风水、见素奇病论。水热穴论。评热论。本经论疾诊尺篇。肤胀者。即本经水胀论之所谓肤胀也。简案、外台引肘后方云。疗卒大腹 病诸方。此病本由水来。应水字而经方皆水为病。故施疾状。此乃与马说符矣。吴音水。病貌。集韵贰类切。音税。肿病并非。
__五十七 __
详见素水热穴论。
__三阴之上__
甲乙。之、作交。马云。补三阴之上者。补三阴交。乃足三阴血气之所交。宜补之。因有二穴。故用二补字。及有一皆字。张志同。
__热行__
马云。候针下热行。乃止针。张云。阳气至而热行。热行则泄止矣。
__转筋于阳__
(止)
__卒刺之__
马云。卒、猝同。凡手足之外廉。皆属阳经。若转筋于阳。则治其阳经。凡手足之内廉。皆属阴经。若转筋于阴。则治其阴经。皆当猝然刺之。张云。卒、病也。故不必拘于时日。但随其病而卒刺之。志云。卒、猝同。淬刺者。烧针劫刺。以取筋痹。简案、楼氏纲目亦作淬、盖本于经筋篇。亦当备一说。
__徒 __
张云。徒、但也。有水无风。故曰徒水。简案、马云。徒、但也。上文言风水者。有风有水也。
此曰徒水。则有风无水也。若无水。则下文何得云 尽乃止。必是字之误。志云。徒、众也。土为中央之灌溉于四旁。土气虚。则四方之众水。反乘侮其土而为水病也。此解尤为牵强。
__环谷__
马云。按各经无环谷穴。止足少阳胆经有环跳穴。今曰下三寸。意者风市穴乎。理亦甚的。张同。志云。环谷者。取手足之分肉。以泻其水也。溪谷有三百六十五穴。会肉之大会为谷。大会者。手足股肱之大肉也。简案、据志注。则三寸二字。竟不稳妥。
__ __
马云。 、直也。已刺而直其针以纳之。张云。筒、箭室也。已刺而筒之。而内之。入而复之。
以尽其 。谓用针如箭之归筒。出入频复。开通其道。以尽其水也。志云。 、筒也。以如筒之针而内之。入而复出。简案、筒之义。诸注未明。九针论。圆针筒。其身如是。 、筒同。又楼氏纲目载本节文云。筒针、针中有空窍。如筒出水也。今据志以筒释之。盖此似言以筒纳针孔内。使水自筒中泄出者。世有用此术得效者。
然不可妄施。张云。针要曰。凡水汽。
惟得针水沟。若针余穴。水尽即死。是又不可不知也。
__必坚来缓则烦俯 来急则安静__
马云。必欲尽去其水。水力尽时。其肉必坚。且水来缓。则内必烦闷。来急。则内必安静。张云。 在肤中。其候必坚。志云。水肿于肌肉。则浮而软。水尽则肉必坚矣。余与马同。简案、徒 以下。其义未详。甲乙文有异同。然亦未明晰。录左备考。甲乙云。徒水先取环谷下三寸。
以排针刺之而藏之。引而内之。入而复出。以尽其水。必坚束之。束缓则烦闷。束急则安静。
__饮闭药__
马云。必饮通闭之药。以利其水。防其再肿。志云。谓水乃尽。当饮充实脾土之药。勿使水之复乘也。简案、马为是。
__方饮无食__
(止)
__百三十五日__
张云。药食不宜相混。混则难于取效。水肿既消。当忌伤脾发湿等物。
至一百三十五日之外。方保其不复矣。
__著痹不去__
张云。痹论云。湿气胜者为着痹。谓其重著难动。故云不去。若寒湿相搏。久而不已。当猝取足阳明之三里穴。温补胃气。则寒湿散而痹可愈也。沈亮宸曰。溪谷、属骨。此承上文肌腠未尽之水。流于关节则为着痹。故取阳明之三里。从腑以泻脏也。
__骨为干__
马云。此句与上下文不相蒙。意者乃经脉篇之说简欤。沈亮宸云。此承上文而言。骨之为病。
在骨之髓节也。干者、如木干之坚劲。是故温疟之邪。藏于骨髓。湿痹之气。流于关节。其骨如干。而不受邪之所伤。简案、今仍马注。
__肠中不便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