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14/14)
甲乙肾大则注云。一本云耳聋或鸣。汗出不可以俯仰。注。一云背急缀耳脓血出。或生肉塞。志云。夫腰脊者。身之大关节也。故腰痛。背膂痛。腰尻痛。皆不可以俯仰。肾附于腰脊间。故病诸痛也。狐疝者。偏有大小。时时上下。狐乃阴兽。善变化而藏。睾丸上下。如狐之出入无时。
此肾脏之疝也。张云。五变者。曰小大。曰高下。曰坚脆。曰端正。曰偏倾也。人有五脏。脏有五变是为二十五变。人所苦于常病也。
__赤色小理者__
(止)
__心偏倾也__
甲乙心下坚无下字。是乃与下文心脆对。志云。小理者。肌肉之文理细密。
粗理者。肉理粗疏。大肉 脂。五脏之所生也。故候肉理之粗细。即知脏形之大小。 KT 、胸下蔽骨也。简案、赤色二字。该下文粗理者无 KT 者而言。次节白色青色并同。
__巨节反膺__
(止)
__肺偏倾也__
甲乙注反、一作大。甲乙疏、作竦。注。一作欹。马云。疏当作竦。张云。
胸前两旁为膺。胸突而向外者。是为反膺。肩高胸突。其喉必缩。是为陷喉。合腋、张胁者。腋敛、胁开也。
胁偏疏者。胁骨欹斜而不密也。
__广胸反 __
(止)
__肝端正__
甲乙兔作脆。膺作胁。并是。张云。胫骨近足之细处曰 。今详此反 。兔 以候肝。似以胁下之骨为 也。反 者胁骨高而张也。兔 者胁骨低合如兔也。志云。兔者胸胁交分之扁骨。内膈前连于胸之鸠尾。旁连于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肝在膈之下。故广胸反 者。肝高合胁。兔 者肝下。兔者骨之藏伏也。肝脉下循于腹之章门。上循于膺之期门。在内者从肝别贯膈。故膺腹好相得者。肝端正。简案、考字书 无胸骨之义。张志以意释之。然于原文极切。今从之。
__扬唇者__
张云。脾气通于口。其荣在膂。故脾之善恶。体于唇而可知也。
__高耳者__
张云。肾气通于耳。故肾之善恶。验于耳而可知也。
__持则安 减则病也__
张云。凡以上诸变。使能因其偏而善为持守。则可获安。若少有损减。则不免于病矣。
__犹不能减也__
甲乙。减、作感。简案、王冰注真至要。感邪而生病也。云外有其气而内恶之。中外不喜。因而遂病。是谓感也。
__邪之舍也__
(止)
__反复言语也__
甲乙。苦 、作善焦。人平作人卒。(卒字接句下)张云。五脏六腑。所以藏精神水谷者也。一有不和。邪乃居之。故曰邪之舍也。不可以为人平。谓其心邪多昧。便佞不可化也。简案、平作卒。为是。
__肺合大肠__
(止)
__腠理毫毛其应__
张云。肺本合皮。而大肠亦应之。心本合脉。而小肠亦应之。胆胃皆然。
故表里之气相同也。惟是肾本合骨。而此云三焦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何也。如五癃津液别篇曰。三焦出气。
以温肌肉充皮毛。此其所以应腠理毫毛也。简案、甲乙云。肾之应毫毛。于义为错。此不考耳。本输篇曰。三焦者。中渎之腑也。水道出焉。属膀胱。盖三焦膀胱。但是指下焦膀胱。膀胱为太阳经。主周身之表。肾与膀胱合。所以应腠理也。马云。左肾合膀胱右肾合三焦。恐非也。
__皮肉不相离者__
张云。坚实之谓。志云。上文以脏合腑。而腑应形。此以脏合形。而形合腑。皆阴阳外内交互之妙用。
__心应脉__
(止)
__小肠结__
张云。心与小肠为表里。心应脉。故小肠腑状。亦可因脉而知也。然脉行皮肉之中。何以知其浓薄。但察其皮肉。即可知也。冲、虚也。诸阳经脉。言脉之浮浅而外见者也。纡屈、盘曲不舒之谓。
__脾应肉__
(止)
__上管约不利也__
甲乙。无小褒累、作无小裹 。标紧多少里累、作多少 。马云。亦裹作。张云。么、细薄也。约、不舒也。少裹累之义未详。高志斋谓揣其 肉。而少有累然结实者之谓。简案、博雅。么、微也。里作裹。义自明。
__无约者__
简案、约、纹也。
__胆结也__
张云。胆气不舒之谓。
__肾应骨__
(止)
__膀胱结也__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而三焦亦合于肾。故上文曰。肾合三焦膀胱。腠理毫毛其应。所以三焦膀胱之状。可因腠理毫毛而知也。倪氏云。太阳之气主皮毛。三焦之气通腠理。是以视皮肤腠理之浓薄。则内应于三焦膀胱矣。又津液随三焦之气以温肌肉。充皮肤。三焦者。少阳之气也。本经云。
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以皮毛皆应于三焦膀胱。朱永年曰。经云。溪谷属骨。是肌肉之属于骨也。又曰。
脾生肉。肉生肺。肺生皮毛。是骨肉皮毛交相资生者也。故曰。肾应骨。密理浓皮者。三焦膀胱浓。
__视其外应__
(止)
__知所病矣__
张云。外形既明。五内可察。病亦因而可知矣。所谓病者。如上文二十五变之类。皆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