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9/16)

《灵枢识》[] 著

卷五(9/16)

张云。此言兆庶之多。千古之邈。安得人人遭遇。以救其疾苦。故惟有着之竹帛。以遗教将来。正为人之不予遭也。志云。圣人勿使已成。而明为良方。著之竹帛。使后学之能者。踵而传之。后世无有终时者。为其不予遭而成十死一生之证也。遭、遇也。言其已形而不予遭。脓已成而不予见。

此痈生于脏腑之间。而不与我见。乃多死少生之候也。

__其已有脓血__

(止)

__以小针治乎__

甲乙无而后遭乎不道之七字。以上有可字。简案、据甲乙文义尤通。

__以小治小者__

(止)

__铍锋之所取也__

甲乙治大者下。有其功大以小治大者八字。害下有大字。铍、作 。

张云。针少者功小。无济于事。针大者多害。恐有所伤。故惟砭石及铍针锋针。皆可以取痈疽之脓血。简案、原文义难通。得甲乙其旨甚晰。盖以大治大。谓以砭石铍针。取大脓血也。

__以为伤者__

(止)

__为顺矣__

马云。白眼属肺。今反青。是肝邪侮所不胜。当为肺气衰也。黑眼者。即眼之睛也。属于肝。今反小。乃肝气衰也。纳药而呕。乃脾气衰也。腹痛者邪甚。渴甚者火盛。肩属手之三阳。项属手足六阳及督脉经。今肩项不便。是阳盛阴虚也。音嘶者。肺衰也。色脱者。五脏衰也。志云。太阳为诸阳主气。肩项中不便。阳气伤也。在心主言。心之合脉也。其荣色也。音嘶色脱。心脏伤也。犯此五逆者死。除此五者为顺矣。张云。寒热病篇曰。五脏身有五部。伏兔一、腓二、背三、五脏之 四、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是亦五逆之属也。内、纳同。嘶、音西。声破损也。巢源云。凡破痈溃脓之后。有逆有顺云云。是为五逆。皆死候。

__诸病__

志云。谓凡病多生于荣卫血气之不调。非独痈脓也。

__腹胀身热__

(止)

__五逆也__

张云。身热脉大。而加以腹胀。表里之邪俱盛也。是为一逆也。腹鸣而满。

四肢清冷而兼后泄。阴证也。脉不宜大而大者。脉证相反。是为二逆。鼻衄在阴。脉大为阳。阳实阴虚。是为三逆。咳而溲血脱形者。正气已衰。脉小而急者。邪气仍在。邪正不能相当。是为四逆。脱形身热。真阴卫亏。

而火犹不清也。其脉细小疾数。正邪盛正衰之候。是为五逆。

__不过十五日而死矣__

张云。一节之更。时移气易。客强主弱。则不能胜。故不过十五日而死。

__其腹大胀__

(止)

__是五逆也__

甲乙。脉搏、作喘一字。张云。此下言五逆之急证也。腹大胀者。最忌中虚。若见四肢清冷而脱形泄甚者。脾元败而阳气去也。故为一逆也。腹胀便血。阴病也。脉大时绝。孤阳将脱也。故为二逆。咳而溲血者。气血俱病。形肉脱者败在脾。脉搏者真脏也。败在胃气。故为三逆。呕血胸满引于背者。脏气连乎背也。脉见细小疾数。则真元大亏矣。故为四逆。上为呕咳。中为胀满。下为飧泄。三焦俱病。而脉至于绝者。有邪无正也。故为五逆。

__不及一时而死__

马云。一时者一周时也。乃一日之意。张云。不及一时。谓不能周一日之时也。

__是谓逆治__

张云。病不可治而强治之。非惟无益。适以资害。是谓逆治。

__甚骏__

张云。骏、大也。简案、诗、商颂。为下国骏 。毛传。骏、大也。

__二十八会__

马云。手足十二经。左右相同。共有二十四脉。加以两跷督任。共为二十八会也。

__能杀生人 不能起死者也__

简案、外台明堂序云。经脉阴阳。各随其类。故汤药攻其内。以灸攻其外。则病无所逃。知火艾之切。过半于汤药矣。其针法古来以为深奥。今人卒不可解。经云。针能杀生人。

不能起死人。若欲录之。恐伤性命。今并不录此。依本节之义而立言也。玉函经总例云。针能杀生人。亦能起死人。亦同。

__其如刀剑__

(止)

__犹可知矣__

张云。言不善用针者。徒能杀生人。不能起死者。正如以刀剑加人则死。

以酒饮人则醉。此理之必然。自不待诊而可知者也。

__人之所受气者__

(止)

__夺之而已矣__

马云。试观海之行云气者。本于地气上为云。而后云气行于天之下也。胃之有气血。本于谷气所化。而后血气行于十二经之隧也。是经隧者。诚为五脏六腑之大脉络耳。迎其气之来而有以夺之。则能杀生人矣。

__上下有数乎__

(止)

__夺其天气者也__

张云。上下、谓手足经也。五里、手阳明经穴。此节指手之五里。

即经隧之要害。若迎而夺之。则脏气败绝。必致中道而止。且一脏之气。大约五至而已。针凡五往以迎之。则一脏之气已尽。若夺至二十五至。则五脏之输气皆竭。乃杀生人。此所谓夺其天真之气也。气穴论云。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即此之谓。志云。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至即已。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

__非能绝其命 而倾其寿者也__

张云。不知刺禁。所以杀人。针非绝人之命。倾人之寿者也。志云。

非由命之自绝。

寿之自绝。实所以杀生人也。

__窥门__

(止)

__死于堂上__

马云。吾窥门而见其刺。其人当死于家中。吾入门而见其刺。其人当死于堂上。死之最易。又如是耶。张云。门即生气。通天等论。所谓气门之门也。 门而刺。言犹浅也。浅者害迟。

故死于家中。入门而刺。言其深也。深则害速。故死于堂上。志云。 者。窥俟其所出也。门首。卫气篇之所谓契绍之门户。乃气血从孙络而出于皮肤之门也。故俟其气之出门而刺之者。稍缓而死于家中。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医者之堂上也。夫天气一日一夜。绕地环转一周。逆则不过一周而死。况针刺之伤乎。简案、三家所取义各异。未知孰是。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有五禁、五夺、五过、五逆、九宜等法。然以五禁为首。故名篇。

__五过__

张云。补之过度。资其邪气。泻之过度。竭其正气。是五过也。

介按、疏五过论曰。不知病情。治之一过也。不知补泻。治之二过也。工不知诊。治之三过也。病不能医。治之四过也。医不能明。治之五过也。

__甲乙日自乘__

(止)

__是谓五禁__

马云。天干之应人身。头为甲乙。肩喉为丙丁。戊己为手足。四肢合辰戌丑未之四季。庚辛应股膝。壬癸应足胫。故凡天干自乘之日。皆无刺之。发 振埃。俱刺法名目。见本经刺节真邪篇。张云。日自乘者。言其日之所直也。简案、据刺节真邪篇。发 之刺。治耳目之病。即头面之病。振埃之刺。治咳喘胸满。肩息上气等之病。即肩喉兼全之病。去爪之刺。刺关节脉络四肢之病。

即泻脾土之水。

__是五夺也__

张云。此五夺者。皆元气之大虚者也。若再泻之。必置于殆。不惟针刺。用药亦然。

__热病脉静__

(止)

__是谓五逆也__

甲乙无下血 三字。张云。热病脉静。阳证得阴脉也。汗已出。脉躁盛。真阴败竭也。病泄脉宜静。而反洪大者。孤阳邪胜也。著痹破 。身热而脉偏绝者。元有所脱也。淫而夺形。身热下血 者。精血去而亡阴发热也。寒热夺形。而脉坚搏者。脾阴大伤。而真脏见也。凡此五逆者。皆阴虚之病。故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是皆不可刺者也。马云。其身热脉宜洪盛。今已偏绝。盖偏则一手全无。绝则二手全无也。淫者好淫也。志云。淫者酷虐之邪。夺形者。邪伤形也。如但热不寒之疟气。

内藏于心。而外淫于分肉之间。令人消烁肌肉。简案、马偏绝及淫字之解。恐非也。伤寒论云。脉阴阳俱盛。

大汗出。不解者死。成氏注云。若汗出不解。则邪气内胜。正气外脱。故死。内经云。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

千金云。热病已得汗。脉尚躁盛。此阳脉之极也。死。

诸本无篇字。马云。内论手太阴、足少阴、足阳明之俞穴。独动不休。故名篇。

__经脉十二__

(止)

__何也__

甲乙作经脉十二。而手太阴之脉独动不休。何也。无足少阴阳明五字。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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