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8/15)
下至缺盆之中而后止。又如前法行之。候其热去乃止。此所谓推而散之之法也。张云。盖三阳在头。故可独取人迎。而推散其热也。卷、 同。
__一脉__
张云。犹言一经也。
__真气者__
(止)
__充身也__
甲乙。谷上有水字。张云。真气即元气也。气在天者。受于鼻而喉主之。在水谷者。入于口而咽主之。然钟于未生之初者。曰先天之气。成于已生之后者。曰后天之气。气在阳分即阳气。在阴即阴气。在表曰卫气。在里曰营气。在脾曰充气。在胃曰胃气。在上焦曰宗气。在中焦曰中气。在下焦曰元阴元阳之气。皆无非其别名耳。
__正气者__
(止)
__非虚风也__
甲乙。无来非实风又五字。虚风注太素云。非灾风也。志云。正气者大块噫气。
其名为风。从一方来。非实风。又非虚风。此天地之正气也。张云。从一方来。谓太一所居之方也。风得时之正者。是为正风。然正风实风。本同一方。而此曰非实风者。以正风之来徐而和。故又曰正气。实风之来暴而烈。故与虚风对言也。按岁露篇曰。诸所谓风者。皆发屋折树木扬沙石。此虚风实风之谓也。
__邪气者__
马云。如冬居叶蛰之宫。而风自后来者是也。大义见岁露篇。
__合而自去__
甲乙无合字。张云。谓邪与正合而正胜之。故自去也。闵士先云。人秉天地之正气所生。
故天之正气。与人之真气相合。不能胜真气者。合并之气盛也。
__洒淅__
甲乙作凄索。张云。寒栗也。
__阳胜者__
(止)
__搏于皮肤之间__
张云。若与卫气相搏。阳胜则热。阴胜则寒。皆邪气也。何独曰寒则真气去。去则虚。
盖气属阳。人以气为主。寒胜则阳虚。所重在气也。阳气既虚。则阴寒搏聚于皮肤之间矣。简案、马以阳经之气胜阴经。阴经之气胜阳经释之。且以寒则真气去。去则虚云云。按下文为行则为痒之所因。并非也。
__其气外发__
(止)
__为不仁__
甲乙行上有微字。留上有气字。摇气、注云。一本作淫气。诸本为痹、作则痹。
马志与原文同。张云。邪之在表者。其气外发。或腠理开。则汗为不敛。或毫毛动摇。则毛悴而败。或气往来行。则流而为痒。或邪留不去。则痛而为痹。若卫气受伤。虚而不行。则不知痛痒。是谓不仁。简案、张摇下句。然不若作淫气。义易通。
__虚邪偏容于身半__
(止)
__脉偏痛__
甲乙。虚、作淫。容、作客。简案、中风偏枯之所因。的在于此。续命诸汤。立方之皆。亦本于此。
__骨蚀__
马云。骨有所损也。张云。其最深者。内伤于骨。是为骨蚀。谓侵蚀及骨也。简案、骨蚀未详。
岂谓多骨附骨等之疽欤。
__有所疾前筋筋屈__
甲乙无一筋字。楼氏云。前筋二字。衍文也。筋当作结。简案、今从楼说。
__筋溜__
甲乙。溜、作瘤。张云。有所疾前筋。谓疾有始于筋也。筋之初著于邪。则筋屈不得伸。若久居其间而不退。则发为筋溜。筋溜者。有所流注而结聚于筋也。即赘瘤之属。下仿此。简案、刘熙释名云。瘤、流也。血气聚所生瘤肿也。陈氏外科正宗云。筋瘤者。坚而色紫。垒垒青筋。盘曲甚者。结若蚯蚓。
__肠溜__
甲乙作肠疸。注。肠、一本作疡。张云。留而不反。则蓄积于中。流注于肠胃之间。乃结为肠溜。简案、肠溜、他书未见详论其证者。俟考。甲乙肠疽亦同。
__昔瘤__
张云。其有久者。必数岁而后成也。然其始也。按之虽柔。或上或下。已有所结。及其久也。
气渐归之。津液留之。复中邪气。则易于日甚。乃结为昔瘤。昔瘤者。非一朝夕之谓。简案、即宿瘤也。
__骨疽__
张云。又有按之而坚者。其深中骨。是气因于骨而然。骨与气并。其结日大。名为附骨疽也。
简案、骨疽不言有脓。此似指骨瘤而言。陈氏云。骨瘤者。形色紫黑。坚硬如石。疙瘩高起。推之不移。昂昂坚贴于骨。
__肉疽__
张云。又有结于肉中者。则宗气归之。宗、大也。以阳明之气为言。邪留为热。则溃腐肌肉。
故为脓。无热则结为粉浆之属。聚而不散。是为肉疽。简案、无脓而谓之肉疽。此亦似指肉瘤而言。陈氏云。
肉瘤者。软若绵。硬似馒。皮色不变。不紧不宽。终年只似覆肝
__凡此数气者__
(止)
__有常名也__
张云。虽有常名。而发无常处。无常处则形证亦无常矣。此所以变化无常也。
楼氏云。此皆虚邪中人为病。弗去而久留着。故积岁累月。而成疽瘤也。
诸本无篇字。
__出入之合__
甲乙。合、作会。马云。或出阳经以入阴经。或出阴经以入阳经也。
__日有十二辰__
(止)
__阴主夜__
张云。十二辰。即十二支也在月为建。在日为时。天象定者为经。
动者为纬。子午当南北二极。居其所而不移。故为经。卯酉常东升西降。列宿周旋无已。故为纬。天分四面。
曰东西南北。一面七星。如角亢氐房心尾箕。东方七宿也。斗牛女虚危室璧。北方七宿也。
奎娄胃昴毕嘴参。西方七宿也。井鬼柳星张翼轸。南方七宿也。是为四七二十八星。房在卯中。昴在酉中。故为纬。虚在子中。张在午中。故为经。自房至毕。其位在卯辰巳午未申。故属阳而主昼。自昴至尾。其位在酉戌亥子丑寅。故属阴而主夜。
__故卫气之行__
(止)
__周于五岁__
甲乙。岁、作藏。张云。卫气之行于身者。一日一夜。凡五十周于身。天之阳主昼。阴主夜。人之阳主腑。阴主脏。故卫气昼则行于阳分二十五周。夜则行于阴分二十五周。阳分者。言表言腑。阴分者。言里言脏也。故夜则周于五脏。岁、当作脏。误也。志亦改作脏。
__是故平旦阴尽__
(止)
__至小指之端__
甲乙。作阴气尽。诸本足太阴、作足太阳。此本误。当改。张云。此下言卫气昼行阳分。始于足太阳经。以周六腑而及于肾经。是为一周。太阳始于睛明。故出于目。然目者宗脉之所聚。凡五脏六腑之精阳气。皆上走于目而为睛。故平旦阴尽。则阳气至目而目张。目张则卫气由睛明穴。
上头循项。下足太阳经之分。循背下行。以至足小趾端之至阴穴也。
__其散者__
(止)
__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__
甲乙无锐 二字。及间字。手太阴诸本作手太阳。当改。张云。散者散行者也。卫气之行。不循经相传。故始自目内 。而下于足太阳。其散者。自目锐 而行于手太阳也。下至手小指之间外侧。少泽穴也。
__其散者__
(止)
__注小指次指之间__
张云。此自太阳行于足手少阳也。目锐 。足少阳瞳子 也。足小趾次趾之间。窍阴穴也。
__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__
(止)
__入五指之间__
甲乙。五指上有足字。楼氏云。分侧二字。衍文也。其下当有其散者三字。
张云。分侧当作外侧。小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手少阳关冲穴也。别者以上至耳者。此自少阳而行于手足阳明也。合于颔脉。谓由承泣颊车之分。下注足阳明经。五指当作中指。谓厉兑穴也。
__其散者__
(止)
__故为一周__
甲乙。耳下下无一下字。楼氏云。下行阴分。下当作上。汪云。大指当作次指。
张云。手阳明之别者入耳。故从耳下行本经。大指下当有次指二字。谓商阳穴也。其至于足也。以下者。自阳明入足心。出内踝者。由足少阴肾经以下行阴分也。少阴之别为跷脉。跷脉属于目内 。故复合于目。交于足太阳之睛明穴。此卫气昼行之序。自手足六阳而终于足少阴经。乃为一周之数也。愚按、卫气之行。昼在阳分。
然又兼足少阴肾经。方为一周。考之邪客篇亦曰。卫气者昼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尝从足少阴之分。间行于五脏六腑。然则无论昼夜。皆不离于肾经者何也。盖人之所本。惟精与气。气为阳也。阳必生于阴。精为阴也。
阴必生于阳。故营本属阴。必从肺而下行。卫本属阳。必从肾而上行。此即卫出下焦之义。而肾属水。水为气之本也。故上气海在膻中。下气海在丹田。而人之肺肾两脏。所以为阴阳生息之根本。
__日行一舍__
(止)
__与十分身之八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