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10/16)

《灵枢识》[] 著

卷五(10/16)

手足之脉。共十二经。然惟手太阴、足少阴、足阳明三经。独多动脉。而三经之脉则手太阴之太渊。足少阴之太谿。足阳明上则人迎。下则冲阳。皆动之尤甚者也。

__是明胃脉也__

(止)

__故动而不止__

甲乙。是、作足阳二字。

是也。志云。是明胃脉者。谓宗气荣气卫气。皆胃腑水谷之所生也。清气者。宗气也。积于胸中。上注于肺。

肺气从手太阴之经而行于十二经脉。其行也以息往来。故人一呼脉动而行三寸。一吸脉再动而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呼吸不已。故动而不止。是以十二经中皆有动脉也。

__上十焉息__

(止)

__不知其极__

甲乙十八俱作出字。马云。上之从息而行者。可拟十分。下之伏于脏内者。

可拟八分。但不知其何道而来。何道而还。罔有抵极。张云。寸口手太阴脉也。上下言进退之势也。十八喻盛衰之形也。焉、何也。息、生长也。上十焉息。言脉之进也其气盛。何所来而生也。下八焉伏。言脉之退也其气衰。何所去而伏也。此其往还之道。真若有难穷其极者。志云。上十焉息者。谓胃腑所生之清气。如弓弩之发尽。过于寸口。以应呼吸定息。下八焉伏者。谓胃腑所生之荣气。如水之下岸。流溢于中。而伏于胞内。简案、三家之解。未知孰是。但张注似稍义通。然不如甲乙改十八。作出字之尤明晰也。

__气之离脏也__

(止)

__故其行微__

张云。凡脉气之内发于脏。外达于经。其卒然如弓弩之发。如水之下岸。

言其劲锐之气。不可遏也。然强弩之末。其力必柔。急流之末。其势必缓。故脉由寸口以上鱼际。盛而反衰其余气。以衰散之势而逆上。故其行微。此脉气之盛衰。所以不等也。

__胃气上注于肺__

(止)

__别走于阳明者也__

甲乙。 、作颔。张云。胃气上注于肺。而其悍气之上头者。

循咽喉上行。从眼系入络脑。出 下。会于足少阳之客主人。以及牙车。乃合于阳明之本经。并下人迎之动脉。

此内为胃气之所发。而外为阳明之动也。牙车即曲牙。当是颊车也。(简案牙车之义详出经脉篇颊车注)

__故阴阳上下__

(止)

__相倾者病__

张云。此云阴阳上下者。统上文手太阴而言也。盖胃气上注于肺。本出一原。虽胃为阳明脉。上出于人迎。肺为太阴脉。下出于寸口。而其气本相贯。故彼此之动。其应若一也。然人迎属腑为阳。阳病则阳脉宜大而反小者。为逆。寸口属脏为阴。阴病则阴脉宜小而反大者。为逆。故四时气篇曰。气口候阴。人迎候阳也。汪云。言阴阳动静。当如引绳平等。所谓脉有胃气者生也。若相倾则病矣。马注。作引绳以相倾。谬。简案、五色篇云。脉之浮沉。及人迎与寸口气小大等者。病难已。马盖依此以引绳为病脉欤。(张志并同)然而禁服篇云。寸口主中。人迎主外。两者相应。俱往俱来。若引绳大小齐等。春夏人迎微大。秋冬寸口微大。如是者名曰平人。知是汪注。得其旨矣。

__冲脉者__

(止)

__此脉之常动者也__

甲乙入足下无入字。入踝下有内字。温足胫。胫、作跗。张云。足少阴之脉动者。以冲脉与之并行也。冲脉亦十二经之海。与少阴之络。同起于肾下。出于足阳明之气冲。循阴股中内踝等处。以入足下。其别者邪出属跗上。注。诸络以温足胫。此太谿等脉。所以常动不已也。汪云。按诸篇俱言冲脉上冲。惟此篇及顺逆肥瘦论。言冲脉并肾脉下行。简案、仲景取寸口跗阳太谿。即手太阴、足阳明、足少阴之脉也。

__荣卫之行也__

甲乙作卫气之行也。

__气何由还__

张云。荣卫之行。阴阳有度。若邪气居之。则其营运之道宜相失也。又何能往还不绝。因问其故。

__夫四末__

(止)

__此之谓也__

张云。四末、四肢也。十二经皆终始于四肢。故曰阴阳之会。而为气之大络也。

然大络虽会于四肢。复有气行之径路。谓之四街。(卫气篇头胸腹胫各有街)凡邪之中人。多在大络。故络绝则径通。及邪已行而四末解。彼绝此通。气从而合。回还转输。何能相失。此所以如环无端。莫知其纪也。马云。此四街。为荣卫二气之经路。

故大络虽或阻绝。而径路则自相通。彼逢邪气大寒之时。手足固尝懈惰。及懈惰已毕而少解。则二气复从而合。

相输如环。尚何相失之有哉。

赵府正脉道藏熊本无篇字。志本无论篇二字。

__酸入于胃__

(止)

__故癃__

甲乙无以收上之两焦六字。膀胱下有之胞二字。马云。酸之气味。滞涩而收敛。

既入于胃之中脘。则上两焦。即上中二焦也。其气味弗遽能出入。乃留于胃中。久则胃中和温而下注膀胱。膀胱为胞之室。胞在其中。其体薄。其气懦。得此酸味。则缩而且绻。所以约而不通。水道不行而为癃也。张云。

绻、不分也。约、束也。癃、小水不利也。味过于酸。则上之两焦。弗能出入。若留于胃中。则为吞酸等疾。

若胃中温和不留。则下注膀胱。膀胱得酸则缩。故为癃也。愚按、胞、溲脬也。类纂曰。膀胱者。胞之室。王安道又有胞居膀胱之室之说。甚属不经。夫胞即膀胱。膀胱即胞也。焉得复有一物耶。简案、懦、音儒。说文。

驽弱也。又音软。又作 。玉篇。弱也。缩绻。马云。连读为是。说文。新附字。缱绻不相离也。又释名。缱绻束缚也。张注。缩下为句。非。

__阴者__

(止)

__走筋矣__

甲乙终下有聚字。张云。阴者。阴器也。积筋者。宗筋之所聚也。肝主筋。

其味酸。故内为膀胱之癃。而外走肝经之筋也。又宣明五气篇曰。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

__咸入于胃__

(止)

__走血矣__

甲乙注于脉则血气走之。作注于诸脉。脉者血之所走也。十一字。则凝凝则作则血 则胃中汁以下八字。无。又走血矣下。有肾合三焦。血脉虽属肝心。而为中焦之道。故咸入而走血矣。四句。张云。血为水化。咸亦属水。咸与血相得。故走注血脉。

若味过于咸。则血凝而结。水液注之。则津竭而渴。然血脉必化于中焦。故咸入中焦而走血。又宣明五气篇曰。

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简案、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又上文云。酸入于胃云云。上之两焦。弗能出入。

此似胃与中焦。所指各异。然考下文辛入于胃。苦入于胃。甘入于胃。每章必有此一句。则殆似章首标识。故云胃。云中焦。云两焦。宜无异义。前注未疑及之。录以俟考。

__辛入于胃__

(止)

__与汗俱出__

甲乙。熏之、作熏至营卫四字。洞心、注云洞。一作 。马云。辛入于胃。

其气必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而运诸阳者也。故辛味既走于上焦。则不得不走于气耳。如姜韭者。气味之辛者也。卫气由下焦而生。亦必出而行于分肉之间。所以不时受此辛味之气也。惟此姜韭之气。久留心下。则物在心下。而气熏于上焦。上焦气凑。心内似空。故多食辛者。必洞心也。且此辛气与心中之气。相得而俱行。

辛入则汗必出。汗之出者。以气之出也。其心安得而不洞。宣明五气篇云。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张云。洞心。透心若空也。甲乙注千金云。辛入胃而走气。与气俱出。故气盛。

__苦入于胃__

(止)

__知其走骨也__

甲乙下脘下有下脘者三字。变上有气字。复出下有必黧疏三字。马云。苦入于胃。而胃中五谷之气。皆不能胜此苦味。故苦入下脘。则上中下焦之气皆闭而不通。遂使五谷在胃者。气味不知所以变而为呕也。况齿者。乃骨之所终。故苦入则走骨。走骨则走齿。今入而复出者。即从齿出也。宣明五气篇云。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志云。苦乃火味。故入于下而复出于上。以其性下泄而上涌也。简案、变呕即呕变。佛典有变吐之文。可以证焉。张云。其变为呕。非也。入而复出未详。

据甲乙乃似苦味之气入而复出。为齿黧黑疏豁之义。

__甘入于胃__

(止)

__故甘走肉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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