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12/14)

《灵枢识》[] 著

卷四(12/14)

马云。夫百病必始于外感内伤。

故燥湿寒暑风雨者。外感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内伤也。邪气相合于脏而病形成。得其分脏而病名别。张云。气合而有形。脉证可据也。得脏而有名。表里可察也。

__旦慧昼安 夕加夜甚__

春秋繁露云。病者至夜而病愈甚。出同类相动篇。

__春生夏长__

(止)

__故甚也__

张云。春之生。阳气升也。夏之长。阳气盛也。秋之收。阳气降也。冬之藏。

阳气伏也。是气之常。皆以阳气为言也。天地之交。四时之序。惟阴阳升降而尽之矣。自子之后。太阳从左而升。升则为阳。自午之后。太阳从右而降。降则为阴。大而一岁。小而一日。无不皆然。故一日亦分四时也。

朝时太阳在寅卯。自下而上。在人应之。阳气正升。故病气衰而旦慧。日中太阳在巳午。自东而中。在人应之。

阳气正盛。故能胜邪而昼安。夕时太阳在申酉。由中而昃。在人应之。阳气始衰。故邪气渐盛。而暮加重。夜半太阳在戌亥。自上而降。在人应之。阳气伏藏。邪气正盛。故夜则甚。盖邪气之轻重。由于正气之盛衰。正气者阳气也。升则从阳。从阳则生。降则从阴。从阴则死。天人之气。一而已矣。

__其时有反者何也__

(止)

__逆者为粗__

独主甚病。诸本作独主其病。此本误。当改。马云。帝疑病有旦昼。

或加或甚。而夕夜或慧或安者。故伯言此乃脏气独主其病。而不应一日分为四时之气也。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

肺病不能胜昼之火。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心病不能胜夜之水。故为加为甚也。若人之脏气。能胜时之气。如肺气能胜旦之木。肾气能胜昼之火。心气能胜夕之金。脾气能胜夜之水。故至昼慧旦安也。治之者。能顺其时。

如脾病不能胜旦之木。则补脾而泻肝。肺病不能胜昼之火。则补肺而泻心。肝病不能胜夕之金。则补肝而泻肺。心病不能胜夜之水。则补心而泻肾。斯病可与期也。彼粗工者。则逆之而已。恶足以知此。

__五脏有五变__

(止)

__以应五时__

志云。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__肝为牡脏__

张云。肝属木。为阴中之少阳。故曰牡脏。

__心为牡脏__

张云。心属火。为阳中之太阳。故曰牡脏。

__脾为牝脏__

张云。脾属土。为阴中之至阴。故曰牝脏。

__肺为牝脏__

张云。肺属金。为阳中之少阴。故曰牝脏。

__肾为牝脏__

张云。肾属水。为阴中之太阴。故曰牝脏。按、五脏配合五行。而惟肝心为牡脏。脾肺肾皆为牝脏。盖木火为阳。土金水皆为阴也。

__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__

马云。缺、岐伯曰。张志同。

__脏主冬__

(止)

__秋刺合__

张云。五脏主藏。其气应冬。井之气深。亦应于冬。故凡病之在脏者。当取各经之井穴也。五色蕃华。其气应春。荥穴气微。亦应乎春。故凡病见于色者。当取各经之荥也。五时长养。其气应夏。输穴气盛。亦应于夏。故凡病之时作时止者。当取各经之输也。五音繁盛。气应长夏。经穴正盛。亦应长夏。故凡病在声音者。当取各经之经也。五味成熟。以养五脏。其气应秋。合穴气敛。亦应于秋。故凡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因饮食内伤者。当取各种之合也。按、本篇五时之刺。以应五输者。冬刺井。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者。以井应冬。荥应春。输应夏。经应长夏。合应秋也。如本输四时气水热穴等论所载。

皆同。不可易者。考之六十五难曰。井者东方春。合者北方冬也。七十四难曰。经言春刺井。夏刺荥。季夏刺俞。秋刺经。冬刺合。皆与本经不合。必难经之误也。当以本经为正。不可不辨。

__以经合之__

张云。上文止言五脏五输。以应五时。而不及六腑之原者。盖原合于经。不复应时。如长夏之刺经。则原在其中。应其数矣。是即六腑之六输也。按、本输篇所载。六腑之原。在九针十二原篇。即谓之。故六十六难曰。以 为原也。后世针灸诸书宗之。皆言阳经之 即为原。故治 即所以治原。阴经之并于原。故治原即所以治输。今此节云。以经合之。以应其数。然则经原 三穴相邻。经亦可以代原矣。

__经满而血者病在胃__

甲乙注。经、作络。胃、作胸。志云。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肺。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荣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

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隐于中矣。简案、以阳明配秋。盖出于运气。疑非经旨。

此节马张不释。姑仍志注。

__是谓五病也__

诸本病、作变。此依张本。误。当改。

马云。内有司内揣外。故名篇。说文云。揣、量也。六书统云。凡称量忖度。皆曰揣。

__授其调__

张云。调、法度也。言颇得其详也。

__夫九针者__

(止)

__可乎__

张云。始于一。终于九者。尽天地之大数也。针数应之。故小则无内。大则无外。深则无下。高则无上。其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无所不合。

故散之则杂如毫毛。约之则浑束为一。一者欲得其要也。

__夫治国者__

(止)

__为一乎__

张云。至大至小。至浅至深。无不有道存焉。故治国者有道。治针亦有道。

必知乎道。乃可万变而为一矣。

__动摇则应知__

张云。有动则有应。有应则可知。惟其至明。故能尽得其情。

__合而察之 切而验之 见而得之__

马云。合阴阳而察之。切阴阳而验之。见阴阳而得之。张云。

合而察之。参合阴阳而详察也。切而验之。从其切要而辨证也。故可见可得。如清水明镜之无所失也。

__五音不彰__

(止)

__影之似形__

张云。五音五色见于外。因藏气而彰明也。五脏之气藏于内。因形声而发露也。外之不彰不明者。知内之波荡也。即如鼓非桴也。得桴而后鸣响。非声也。得声而后应影。非形也。得形而后见。是皆内外相袭而然。袭、因也。马云。五脏在人身者如水波。荡然紊乱无纪。

__故远者__

(止)

__弗敢使泄也__

张云。揣、推测也。司、主也。远者主外。近者主内。察其远能知其近。

察其内能知其外。病变虽多。莫能蔽吾之明矣。内外远近。无所不知。以其明之至也。阴阳之道。尽于此矣。

天地虽大。又安能出于是哉。马云。人身之音与色。是之谓远可以言外也。而即外可以揣五脏之在内者。人身之五脏。是之谓近可以言内也。而即内可以揣音与色之在外者。此乃阴阳之极。天地之秘。盖不可以轻泄之乎。

刺节真邪论。及素问灵兰秘典论。皆藏此室。简案、司、伺通。汉灌夫。传外后亦已使侯司。

诸本无篇字。马云。末节有五变之纪。故名篇。

__百疾之始期也__

广韵云。期、限也。

__避者得无殆__

张云。殆、危也。天非求人。而人自犯之。所以有少病病多者。亦在乎人之慎与不慎耳。

__斧斤__

释名云。斧、甫也。甫、始也。凡将器。始用斧伐木己乃制之也。斤、 同。释名云。所以平灭斧迹也。

__木之阴阳__

志云。阴阳者。木之枝干皮肉也。简案、周礼考工记。凡斩毂之道。必矩其阴阳。阳也者。稹理而坚。阴也者。疏理而柔。

__夫木之蚤花__

(止)

__况于人乎__

张云。此言木之凋残。各有所因。以方人之疾病。亦无不有所致之也。

萎、音威。蔫枯也。(蔫音烟物不鲜而色败也)溃、音会。坏烂也。漉、音鹿。水湿貌。杌音兀。木之无枝者也。马云。湿腐为漉。

__故常为病也__

张云。木有坚脆。所以伤有轻重。人有坚脆。所以病有微甚。故虽同时遇风。而有受有不受。此病之所以异也。

__风厥漉汗__

0.05748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