厥阴诸法(1/4)

《伤寒贯珠集_1》[] 著

厥阴诸法(1/4)

===厥阴病脉证五条===

厥阴之为病,消渴,气上冲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 伤寒之病,邪愈深者,其热愈甚,厥阴为阴之尽,而风木之气,又足以生阳火而铄阳津,津 虚火实,藏燥无液,求救于水,则为消渴,消汤者,水入不足以制热,而反为热所消也,气 上冲心,心中疼热者,火生于木,肝气通心也,饥而不欲食者,木喜攻土,胃虚求食,而邪 热复不能消谷也,食入即吐蛔者,蛔无食而动,闻食臭而出也,下之利不止者,胃家重伤而 邪热下注也,此厥阴在藏之的证,病从阳经传入者也。

伤寒四五日,腹中痛,若转气下趋少腹者,此欲自利也。 伤寒四五日,正邪气传里之时,若腹中痛而满者,热聚而实,将成可下之证,兹腹中痛而不 满,但时时转气,下趋少腹者,热不得聚而从下注,将成下利之候也,而下利有阴阳之分, 先发热而后下利者,传经之热邪内陷,此为热利,必有内烦脉数等证,不发热而下利者,直 中之阴邪下注,此为寒利,必有厥冷脉微等证,要在审问明白也。

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自涩者,必圊脓血。 此阳邪入里而作下利之证,寸浮数者,阳邪强也,尺中涩者,阴气弱也,以强阳而加弱阴, 必圊脓血。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 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下利清谷,脉沉而迟,阴在里在下也,面少赤,身有微热,阳在上在外也,夫阴内阳外而为 病者,必得阳入阴出而后解,而面虽赤而未甚,身虽热而亦微,则其阳之发露者,仅十之三, 而潜藏者,尚十之七也,藏而能动,必当与阴相争,争而未胜则郁冒,争而既胜则汗出,汗 出而内伏之阴从外出,外出之阳从内入,而病乃解矣,然此证下虚无气,中上不守,惟藉君 主之灵,以收散亡之气,而驱沉伏之阴,郁冒汗出,则心君震怒之候也,譬之澶渊之役,苟 非真宗锐意亲征则契丹大举之寇,必不能却,然而安危反掌,中外震惊,病人所以必微厥也, 设非下虚之故,何至危殆若是,然或真阳毕露,则必不能与邪争,不争亦必无幸矣。

病者,手足厥冷,不结胸,但少腹满,按之痛者,此冷结在膀胱关元也。 手足厥冷,原有阴阳虚实之别,若其人结胸,则邪结于上而阳不得通,如后所云,病人手足 厥冷,脉乍紧,邪结在胸中,当须土之,以通其阳者也,若不结胸,但少腹满,按之痛者, 则是阴冷内结,元阳不振,病在膀胱关元之间,必以甘辛温药,如四逆白通之属,以救阳气 而驱阴邪也。

===厥阴进退之机七条===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而厥者,必发热,前热者后必厥,厥深者热亦深,厥微者热亦微,厥 应下之,而反发汗者,必口伤烂赤。 伤寒一二日,至四五日,正阴阳邪正,交争互胜之时,或阴受病而厥者,势必转而为热,阴 胜而阳争之也,或阳受病而热者,甚则亦变而为厥,阳胜而阴被格也,夫阳胜而阴格者,其 厥非真寒也,阳陷于中,而阴见于外也,是以热深者厥亦深,热微者厥亦微,随热之浅深, 而为厥之微甚也,夫病在阳者宜汗,病在里者宜下,厥者热深在里,法当下之,而反发汗, 则必口伤烂赤,盖以蕴隆之热,而被升浮之气,不从下出而从上逆故耳。

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厥终不过五日,以热五日,故 知自愈。 伤寒厥五日,热亦五日者,阴胜而阳复之也,至六日,阴当复胜而厥,设不厥,则阴退而邪 解矣,故自愈,夫厥与热,阴阳消长之兆也,兹初病至终,其厥不过五日,而厥已而热,亦 得五日,是其复之之数,当其胜之之数,所谓有阳则复,无太过亦无不及,故知其病自愈也。

伤寒发热四日,厥反三日,复热四日,厥少热多,其病当愈,四日至七日,热不除者,其后 必便脓血。伤寒厥四日,热反三日,厥复五日,其病为进,寒多热少,阳气退,故为进也。 热已而厥者,邪气自表而之里也,乃厥未已,而热之日,又多于厥之日,则邪复转而之表矣, 故病当愈,其热则除,乃四日至七日而不除者,其热必侵及营中而便脓血,所谓热气有余, 必发痈脓也,厥已而热者,阳气复而阴邪退也,乃热未已而复厥,而厥又多于热之日,则其 病为进,所以然者,寒多热少,阳气不振,则阴邪复胜也,要之热已而厥者,传经之证,虑 其阳邪递深也,厥已而热者,直中之证,虑其阳气不振也,故传经之厥热,以邪气之出入言, 直中之厥热,以阴阳之胜复言,病证则同,而其故有不同如此,学者能辨乎此,则庶几矣。

伤寒先厥,后发热而利者,必自止,见厥复利。 伤寒先厥者,阴先受邪也,后热者,邪从阴而出阳也,阴受邪而利,及邪出而之阳,故利必 自止,设复厥,则邪还入而之阴,故必复利,盖邪气在阳则生热,在阴则为厥与利,自然之 道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利,凡厥利者,当不能食,今反能食者,恐为除中食以索饼, 不发热者,知胃气尚在,必愈,恐暴热来出而复去也,后三日脉之,其热续在者,期至旦日 夜半愈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九日,与厥相应, 故期至旦日夜半愈,后三日脉之,而脉数,其热不罢者,此为热气有余,必发痈脓也。 伤寒始发热六日,厥反九日而又下利者,邪气从阳之阴,而盛于阴也,阴盛则当不能食,而 反能食者,恐为除中,中者,胃中之阳气也,除,去而尽之也,言胃气为邪气所迫,尽情发 露,不留余蕴也,不发热,不字当作若,谓试以索饼食之,若果胃气无余,必不能蒸郁成热, 今反热者,知胃气尚在,非除中之谓矣,而又恐暴热暂来而复去,仍是胃阳发露之凶征也, 后三日脉之,而其热仍在,则其能食者,乃为胃阳复振无疑,故期至旦日夜半,其病当愈, 所以然者,本发热六日,厥反九日,热少厥多,其病当进,兹复发热三日,并前六日,亦为 九日,适与厥日相应,故知其旦日夜半,其病当愈,旦日犹明日也,然厥与热者,阴阳胜负 之机,不可偏也,偏于厥则阴胜而碍阳矣,偏于热则阳胜而碍阴矣,后三日脉之,而脉反加 数,热复不止,则阳气偏胜,必致伤及营血,而发为痈脓也。

伤寒先厥后发热,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痛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而利必自止, 若不止,必便脓血,便脓血者,其喉不痹。 伤寒之邪见于阳者,不必见于阴,见于下者,不必见于上,厥已而热,下利自止者,阴邪转 而之阳也,其邪必解而咽中痛者,未尽之热,厥而上行也,故其喉为痹,发热无汗者,邪气 郁而在阳也,虽下利,法当自止,而反不止者,以无汗出,热仍从里行也,故必便脓血便脓 血者,其喉不痹,邪在下者,则不复在上也。

伤寒热少厥微,指头寒,默默不欲食,烦躁数日,小便利色白者,此热除也,欲得食,其病 为愈,若厥而呕胸胁烦满者,其后必便血。 热少厥微,指头寒,邪气自微也,默默不欲食,烦躁,邪欲传里也,里受邪而热,则其小便 必不利,虽利其色必不白,至数日,小便利色白,知其热已除也,本默默不欲食,忽欲得食, 知其胃已和也,热除胃和,其病则愈,而厥阴之脉,挟胃上膈布胁肋,若其邪不解,淫溢厥 阴之位,则为厥而呕,为胸胁烦满也,凡病上行极者,必下行主血,而病为热,血为热迫, 注泄于下,则其后必便血也。

凡厥者,阴阳气不相顺接,便为厥,厥者,手足逆冷是也。 按经脉,足之三阴三阳,相接于足十指,手之三阴三阳,相接于手十指,故阴之与阳,常相 顺接者也,若阳邪内入,阴不能与之相接,而反出于外,则厥,阴邪外盛,阳不能与之相接, 而反伏于中,亦厥,是二者,虽有阴阳之分,其为手足逆冷一也。

===厥阴生死微甚之辨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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