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正治法第一(3/3)
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生 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此条叔和隶阳明篇中〕。 三阳合病,脉浮大,上关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此条隶少阳篇中〕。 三阳合病,视诸合病邪气为较大矣,而太阳之府膀胱,阳明之府胃,少阳之府胆,热邪盛满, 自经入府,故腹满身重,口不仁而面垢,谵语遗尿,及但欲眠睡,目合则汗,皆为里为热之 征也,夫里而不表,故不可汗,汗之则津亡,胃燥而谵语,热而不实,复不可下,下之则中 伤气竭,而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句,顶腹满身四句来,谓有腹满身重等证而自汗 出者,则虽三阳合病,而邪聚于阳明者较太阳为多,故宜白虎汤,清而解之,若不自汗出者, 则太阳为多,白虎不可与矣,脉浮大,上关上者,病盛于阳经,故脉亦盛于阳位也,但欲眠 睡者,热胜而神昏也,目合则汗者,胆热则液泄也,此条盖补上条之所未备,而热之聚于少 阳者,视太阳阳明较多矣,设求治法,岂白虎汤所能尽哉。 白虎汤方。 石膏〔一觔〕、知毋〔六两〕、甘草〔二两〕、粳米〔六合〕, 右先煮石膏数十沸,再投药米,米熟汤成,温服。
===辨伤寒受病阴阳不同一条===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 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此条特举阳经阴经受邪之异,而辨其病状,及其愈期,发于阳者,病在阳之经也,以寒加阳, 阳气被郁,故发热而恶寒,发于阴者,病在阴之经也,以阴加阴,无阳可郁,故无热而但恶 寒耳,夫阳受邪者,必阳气充而邪乃解,阴受病者,必阴气盛而病始退,七日为阳气来复之 日,六日为阴气盛满之候,故其病当愈耳,然六日七日,亦是概言阴阳病愈之法,大都如此, 学者勿泥可也。
太阳病愈时日及欲解之候与传经之证六条。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 则愈。 太阳病头痛,所谓病发于阳也,法当七日愈,云以上者,该常与变而言之也,行其经尽者, 邪行诸经,尽而当解也,设不解,则将从太阳而复入阳明,所谓作再经也,故针足阳明,以 引邪外出,邪出则经不传而愈矣,盖伤寒之邪,有在经在腑在脏之异,行其经尽者,邪行诸 经而未入脏腑之谓,而经脉阴阳相贯,如环无端,是以行阴极而复行阳者有之,若入厥阴之 脏,则病深热极而死耳,其或幸而不死者,则从脏出腑而愈,未闻有作经再传者也,此条诸 注释俱误,盖于经腑脏未审耳。 再按内经云,伤寒一日,巨阳受之云云,又云,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云云,盖伤寒之邪, 有离太阳而入阳明者,有遍传诸经而犹未离太阳者,此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正与 内经之旨相合,盖六日邪遍六经,至七日而太阳先受者,当先解耳,则是所谓行其经尽者, 不但未入腑脏,亦并未离太阳,所以当有头痛,所谓作再经者,七日不愈,而欲至十四日也, 针足阳明者,以其经多气多血,可以任受针石,且离太阳未远,尤易逐邪外出耳。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止。 太阳经为诸阳之长,巳什未时为阳中之阳,太阳病解,必从巳至未,所谓阳受病者,必阳气 充而邪乃解也,与发于阳者,七日愈同意。
风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风家表解,邪退而正安矣,而犹不能霍然无患者,邪去未尽故也,十二日,经气已周,余邪 毕达,故必自愈。 欲自解者,必当先烦,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脉浮故知汗出解也。 邪气欲解之候,必先见之于证与脉,若其人自烦而脉浮者,知其邪必将从汗而解,盖自烦为 邪正相争之候,而脉浮为邪气外达之征也,设脉不浮而沉,则虽烦,岂能作汗,即汗亦岂得 解哉。
伤寒一日,太阳受之,脉若静者,为不传,颇欲吐,若躁烦,脉数急者,为传也。 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 寒气外入,先中皮肤太阳之经,居三阳之表,故受邪为最先,而邪有微甚,证有缓急,体有 强弱,病有传与不传之异,邪微者,不能挠乎正,其脉多静,邪甚者,得与正相争,其脉则 数急,其人则躁烦而颇欲吐,盖寒邪稍深,即变而成热,胃气恶邪,则逆而欲吐也,然邪既 传经,则必递见他经之证,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受病之时,而不见有身热、恶热、口苦、 咽干、目眩等证,则邪气止在太阳,而不更传阳明少阳可知,仲景示人以推测病情之法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