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3/6)
黄帝问曰:经脉十二者,外合于十二经水,而内属于五脏六腑。夫十二经水者, 受水而行之;五脏者,合神气魂魄而藏之;六腑者,受谷而行之,受气而扬之; 经脉者,受血而营之。合而以治奈何?刺之深浅,灸之壮数,可得闻乎?岐伯对曰: 脏之坚脆,腑之大小,谷之多少,脉之长短,血之清浊,气之多少,十二经中, 多血少气,与其少血多气,与其皆多血气,与其皆少血气,皆有定数。其治以针灸, 各调其经气,固其常有合也。此人之参天地而应阴阳,不可不审察之也。 手太阴,外合于河水,内属于肺。 手阳明,外合于江水,内属于大肠。 足阳明,外合于海水,内属于胃。 足太阴,外合于湖水,内属于脾。 手少阴,外合于济水,内属于心。 手太阳,外合于淮水,内属于小肠。 足太阳,外合于清水,内属于膀胱,而通水道焉。 足少阴,外合于汝水,内属于肾。 手厥阴,外合于漳水,内属于心包络。 手少阳,外合于漯水,内属于三焦。而水道出焉。 足少阳,外合于渭水,内属于胆。 足厥阴,外合于沔水,内属于肝。
凡此五脏六腑十二经水者,皆外有源泉,而内有所禀,此皆内外相贯,如环无端, 人经亦然。故天为阳,地为阴,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海以北者为阴, 湖以北者为阴中之阴,漳以南者为阳,河以北至漳者为阳中之阴, 漯以南至江者为阳中之阳,此一州之阴阳也。此人所以与天地相参也。 曰:夫经水之应经脉也,其远近之浅深,水血之多少,各不同,合而刺之奈何?曰: 足阳明五脏六腑之海也,其脉大而血多,气盛热壮。刺此者不深弗散,不留不泻。 足阳明多血多气,刺深六分,留十呼。 足少阳少血多气,刺深四分,留五呼。 足太阳多血多气,刺深五分,留七呼。 足太阴多血少气,刺深三分,留四呼。 足少阴少血多气,刺深二分,留三呼。 足厥阴多血少气,刺深一分,留二呼。 手之阴阳,其受气之道近,其气之来也疾,其刺深皆无过二分,其留皆无过一呼, 其少长小大肥瘦,以心料之,命曰法天之常,灸之亦然。灸而过此者, 得恶火则骨枯脉涩;刺而过此者,则脱气。 曰:夫经脉之大小,血之多少,肤之厚薄,肉之坚脆,及䐃之大小,可以为度量乎? 曰:其可为度量者,取其中度者也,不甚脱肉而血气不衰者也。 若失度人之痟瘦而形肉脱者,焉可以度量刺乎!审切,循,扪,按,视其寒,温,盛, 衰而调之,是谓因适而为之真也。
人有四海。十二经水者,皆注于海。有髓海,有血海,有气海,有水谷之海。 胃者为水谷之海,其腧上在气街,下至三里。冲脉者为十二经之海,其腧上在大杼, 下出巨虚上下廉。膻中者,为气之海,其腧上在柱骨之上下,前在人迎。 脑者为髓之海,其腧上在其盖,下在风府。凡此四海者,得顺者生,得逆者败; 知调者利,不知调者害。 曰:四海之逆顺奈何? 曰:气海有余,则气满,胸中悗,急息面赤;不足则气少不足以言。血海有余, 则常想其身大,怫然不知其所病;不足则常想其身小,狭然不知其所病。 水谷之海有余,则腹胀满;不足则饥,不受谷食。髓海有余,则轻劲多力,自过其度; 不足则脑转耳鸣,胫胻酸,眩冒目无所见,懈怠安卧。 曰:调之奈何? 曰:审守其腧,而论其虚实,无犯其害。顺者得复,逆者必败。
黄帝问曰:五十营奈何? 岐伯对曰:周天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人经络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 以分昼夜。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 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 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日行二十分有奇。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 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有奇。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下水二十刻, 日行五宿二十分有奇。一万三千五百息,气行五十营于身,水下百刻,日行二十八宿, 漏水皆尽,脉已终矣。所谓交通者,并行一数也。故五十营备得尽天地之寿矣, 气凡行八百一十丈也。一日一夜五十营,以营五脏之精。不应数者,谓之狂生。 所谓五十营者,五脏皆受气也。 曰:卫气之行,出入之会何如? 曰:岁有十二月,日有十二辰,子午为经,卯酉为纬;天一面七宿, 周天四七二十八宿,房昴为纬,张虚为经;是故房至毕为阳,昴至心为阴。阳主昼, 阴主夜。故卫气之行,一日一夜五十周于身,昼日行于阳二十五周, 夜行于阴亦二十五周,周于五脏。是故平旦阴气尽,阳气出于目,目张则气行于头, 循于项,下足太阳,循背下至小指端。其散者,别于目锐眦,下手太阳, 下至手小指外侧。其散者,别于目锐眦,下足少阳,注小指次指之间。 以上循手少阳之分侧,下至小指之间。别者至耳前,合于颔脉,注足阳明, 下行至跗上,入足五指之间。其散者,从耳,下手阳明入大指次指之间,入掌中。 其至于足也,入足心,出内踝下行阴分,复合于目,故为一周。是故日行一舍, 人气行于身一周,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二舍,人气行于身三周,与十分身之六; 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 与十分身之二;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 与十分身之八;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六;日行十四舍, 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二。阳尽于阴,阴受气矣。其始入于阴, 常从足少阴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肝注于脾,脾复注于肾, 为一周。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脏一周与十分脏之八, 亦如阳之行二十五周而复会于目。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分身之二与十分脏之二。 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早晏者,以奇分不尽故也。 曰:卫气之在身也,上下往来无已,其候气而刺之奈何? 曰:分有多少,日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夜尽为始。 是故一日一夜漏水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无已,日入而止, 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病在于阳分, 必先候其气之加在于阳分而刺之;病在于阴分,必先候其气之加在于阴分而刺之。 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百病不除。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十一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二十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 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 水下二十三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 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 此少半日之度也。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半日之度也。从昴至心亦十四舍, 水下五十刻,终日之度也。日行一舍者,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 《大要》常以日加之于宿上也,则知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宿,人气在三阳与阴分, 常如是无已。与天地同纪,纷纷𤽉𤽉,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行百刻而尽矣。故曰, 刺实者刺其来,刺虚者,刺其去,此言气之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