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灵枢》[] 著

(第五章)

脉之所居,深不见者,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以致其空脉气也。脉浅者,勿刺。 按绝其脉,乃刺之,无令精出,独出其邪气耳。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 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 则谷气出。故刺法曰:始刺浅之,以逐邪气,而来血气,后刺深之,以致阴气之邪, 最后刺极深之,以下谷气,此之谓也。故用针者,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 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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