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医宗金鉴卷二十二(7/7)

《医宗金鉴_1》[] 著

御纂医宗金鉴卷二十二(7/7)

【注】 蛔虫,即今之人所名食虫也。蛔虫之为病,发作有时,发则令人吐涎,心痛欲死,即服攻下毒药,非积之痛,乃虫之痛,故不能止也。主之甘草粉蜜汤者,以虫得甘蜜而上,得铅粉而杀,从治之法也。

【集注】 徐彬曰:发作有时,谓不恒痛也,则与虚寒之绵绵而痛者异矣。毒药不止,则必治气治血,攻寒逐积之药,俱不应矣,故以甘草粉蜜主之。白粉杀虫,甘草与蜜既以和胃,又以诱蛔也。

李彣曰:‘灵枢’云:蛔动则胃缓,胃缓则廉泉开,故涎下,令人吐涎也。蛔上入膈,心在膈上,故心痛,须臾下膈,则痛止,故发作有时也。廉泉任脉穴名,在颔下骨尖中。

__甘草粉蜜汤方__ 甘草二两 粉一两 蜜四两

右三味,以水三升,先煮甘草,取二升,去滓,内粉蜜,搅令和,煎如薄粥,温服一升,差即止。

【集解】 李彣曰:蛔得甘则动,其性喜故也。胡粉有毒能杀虫,置粉于甘草蜜汤中,诱蛔食之也。

蛔厥者,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按】 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即是藏厥,与辨蛔厥之义不属。

【注】 蛔厥者,谓蛔痛手足厥冷也。若藏寒痛厥,则不吐蛔,此蛔厥、藏寒之所由分也。静而时烦,乃蛔上入其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又吐又烦,是蛔闻食臭出故也。主之乌梅丸者,以蛔得酸则静,得辛则伏,得苦则下,方中大酸、大辛、大苦,信为治虫之要剂也。

__乌梅圆方__ 乌梅三百个 细辛六两 干姜十两 黄连一觔 当归四两 附子(炮)六两 川椒(去汗)四两 桂枝六两 人参六两 黄蘗六两

右十味,异捣筛,合治之,以苦酒渍乌梅一宿,去核蒸之,五升米下,饭熟捣成泥,和药令相得,内臼中,与蜜杵二千下,圆如梧桐子大。先食,饮服十圆,日三服,稍加至二十圆,禁生冷滑臭等食。

【集解】 李彣曰:乌梅味酸,黄连、黄柏味苦,桂枝、蜀椒、干姜、细辛、味辛以蛔得酸则止,得苦则安,得甘则动于上,得辛则伏于下也。然胃气虚寒,人参、附子以温补之,吐亡津液,当归以辛润之,则蛔厥可愈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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