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纂医宗金鉴卷二十五(3/4)

《医宗金鉴_1》[] 著

御纂医宗金鉴卷二十五(3/4)

里水者,一身面目黄肿,其脉沉,小便不利,故令病水,假如小便自利,此亡津液,故令渴也。〔越婢加术汤主之。〕

【按】“越婢加术汤主之”七字,当在后太阳病脉浮而紧条内,发汗即愈之下,文义始属,必是错简在此。观其里有水之之文,岂有用越婢加术汤发表之药,自可知也。

心水者,其身重而少气,不得卧,烦而躁〔,其人阴肿〕。

【按】“其人阴肿”四字,当在肾水条内,错简在此,当移之。

肾水者,其腹大脐肿,腰痛不得溺,除下湿,如牛鼻上汗,其足逆冷,面反瘦“,其人阴肿”。

【按】“面反瘦”之下,当补上条“其人阴肿”四字。

师曰:寸口脉迟而涩,迟则为寒,涩为血不足;趺阳脉微而迟,微则为气,迟则为寒。寒气不足,则手足逆冷,手足逆冷,则荣卫不利,荣卫不利,则腹满肠鸣相逐,气转膀胱,荣卫俱劳,阳气不通即身冷,阴气不通即骨疼;阳气前通则恶寒,阴气前通则痹不仁;阴阳相得,其气乃行,大气一转,其气乃散,实则失气,虚则遗溺,名曰气分“,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按】名曰气分之下,当补入下条“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十五字。

〔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

【按】“气分心下坚,大如盘,边如旋杯,水饮所作”之十六字,当是衍文,观心下坚之本条自知。“桂枝去芍药加麻黄附子细辛汤主之”之十五字,当在上条气分之下,文气始属,正是气分之治法,必是错简在此,当移之。

脉浮而洪,浮则为风,洪则为气,风气相搏,风强为隐疹,身体为痒,痒为泄风,久为痂癞;气强则为水,难以俯仰。风气相击,身体“浮”〔洪〕肿,汗出乃愈,恶风则虚,此为风水;不恶风者,小便通利,上焦有寒,其口多涎〔,此为黄汗〕。

【按】身体洪肿之“洪”字,当是“浮”字,改之。“此为黄汗”四字,当是衍文。

太阳病脉浮而紧,法当骨节疼痛,反不疼,身体反重而酸,其人不渴,汗出即愈,此为风水。恶寒者,此为极虚,发汗得之。渴而不恶寒者,此为皮水。身肿而冷,状如周痹,胸中窒不能食,反聚痛,暮躁不得眠,此为黄汗,痛在骨节。欬而喘,不渴者,此为“肺”〔脾〕胀,其状如肿,发汗即愈“,越婢加术汤主之”。然诸病此者,渴而下利,小便数者,皆不可发汗。

【按】脾胀之“脾”字,当是“肺”字,改之。发汗即愈之下,当补入前条之“越脾加术汤主之”七字。

“皮”〔里〕水越婢加术汤主之,甘草麻黄汤亦主之。

【按】里水之“里”字,当是“皮”字,岂有里水,而用麻黄之理,当改之。

〔厥而〕皮水者,蒲灰散主之。

【按】“厥而”二字,当是衍文。

水之为病,其脉沉小,属少阴。浮者为风,无水虚胀者为“风”〔气〕水。发其汗即已。脉沉者宜麻黄附子汤,浮者宜杏子汤。

【按】为气水之“气”字,当是“风”字,若是“气”字,则无发汗之理,且通篇并无气水之病,当改之。

腹满“身”〔舌〕痿黄,躁不得睡,属黄家。

【按】舌痿黄之“舌”字,当是“身”字,当改之。

黄疸病,“小便不利者,”茵陈五苓散主之。

【按】黄疸病之下,当有“小便不利者”五字,茵陈五苓散方有着落,当补之。

吐后渴欲得水而贪饮者,〔文蛤汤主之,〕兼〔主〕微风,脉紧头痛“,文蛤汤主之”。

【按】“文蛤汤主之”五字,当在头痛之下,文义始属,当移之。兼主之“主”字,衍文也。

〔问曰:病人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何也?师曰:以发其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数为客热,不能消谷,胃中虚冷故也。〕脉弦者虚也,胃气无余,朝食暮吐,变为胃反,寒在于上,医反下之,今脉反弦,故名曰虚。

【按】“问曰:病人脉数”,至“胃中虚冷故也”等句,已详‘伤寒论‧阳明篇’内,错简在此,且与脉弦者虚也,文义不属。

趺阳脉浮而涩,浮则为虚,“涩”〔虚〕则伤脾,脾伤则不磨,朝食暮吐,暮食朝吐,宿谷不化,名曰胃反,脉紧而涩,其病难治。

【按】虚则伤脾之“虚”字,应是“涩”字,当改之。

下利,手足厥冷,无脉者,灸之不温,若脉不还,反微喘者,死。〔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

【按】此条反微喘者死之下,有“少阴负趺阳者为顺也”一句,文义不属,其注已详见‘伤寒论辨脉篇’内,不复释。

下利清谷,不可攻其表,汗出必胀满。

【按】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故不复释。

下利脉沉而迟,其人面少赤,身有微热,下利清谷者,必郁冒,汗出而解,病人必微厥,所以然者,其面戴阳,下虚故也。

【按】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厥阴篇’内,故不复释。

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先温其里,乃攻其表,温里宜四逆汤,攻表宜桂枝汤。

【按】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太阴篇’内,故不复释。

下利后更烦,按之心下濡者,为虚烦也,栀子豉汤主之。

【按】此条注详见‘伤寒论‧太阳中篇’,故不复释。

蛔厥者,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非”〔此〕为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乌梅丸主之。

【按】此为藏寒之“此”字,当是“非”字,若是“此”字,何以辨寒厥,当改之。

产后七、八日,无太阳证,少腹坚痛,此恶露不尽,“热在里,结在膀胱也,”不大便烦躁发热,切脉微实,〔再倍〕发热,日晡时烦躁者不食,食则谵语,至夜即愈,宜大承气汤主之。〔热在里,结在膀胱也。〕

【按】“热在里,结在膀胱也”之八字,当在本条上文“恶露不尽”之下,未有大承气汤下膀胱血之理,当移之。“再倍”二字,当是衍文。

产后中风“病痉者”,发热面正赤,喘而头痛,竹叶汤主之。

【按】产后中风之下,当有“病痉者”三字,始与方合。若无此三字,则人参、附子施之于中风发热可乎?而又以竹叶命名者何所谓也?且方内有颈项强用大附子之文,本篇有证无方,则可知必有脱简,当补之。

妇人之病,因虚、积冷、结气,为诸经水断绝;至有历年血寒,积结胞门,寒伤经络,凝坚在上,呕吐涎唾,久成肺痈,形体损分。在中盘结,绕脐寒疝,或两?疼痛,与藏相连;或结热中,痛在关元,脉数无疮,肌若鱼鳞,时著男子,非止女身。在下“未”〔来〕多,经候不匀,令阴掣痛,少腹恶寒;或引腰脊,下根气街,气冲急痛,膝胫疼痛;奄忽眩冒,状如厥癫,或有忧惨,悲伤多嗔,〔此皆带下,〕非有鬼神;“此皆带下,”久则羸瘦,脉虚多寒,三十六病,千变万端;审脉阴阳,虚实紧弦,行其针药,治危得安,其虽同病,脉各异源,子当辨记,勿谓不然。

【按】在下来多之“来”字,当是“未”字。本条皆经水继绝之病,若系“来多”,则与上文不合,与下文经候不匀亦不合,当改之。又本条内“此皆带下”四字,当在非有鬼神之下,文义始属,当移之。

妇人藏躁,喜悲伤欲哭,象如神灵所作,数欠伸,甘草小麦大枣汤主之。

【按】甘草小麦大枣汤方,义未详,必是?错。

问曰:妇人年五十,所病下“血”〔利〕,数十日不止,暮即发热,少腹里急,腹满,手掌烦热,唇口干燥,何也?师曰:此病属带下,何以故?曾经半产,瘀血在少腹不去。何以知之?其证唇口干燥,故知之。当以温经汤主之。

【按】所病下利之“利”字,当是“血”字,文义始属,当改之。

带下经水不利,少腹满痛,经一月“不”〔再〕见者,土瓜根散主之。

【按】“再”字当是“不”字,若是“再”字,一月两来,与上文不利不合,当改之。

寸口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寒虚相搏,此名曰革,妇人则半产漏下〔,旋覆花汤主之〕。

【按】此条详在‘伤寒论‧辨脉法篇’,错简在此。“旋覆花汤主之”一句,亦必是错简,半产漏下,则气已下陷,焉有再用旋覆花下气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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