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二十一(2/3)

《普济方》[] 著

卷一百二十一(2/3)

歌曰伤寒无汗恶寒攻。紧涩浮兮惨有容。自汗恶风浮缓脉。面光不惨是伤风。

又论云。伤风脉浮而缓。自汗恶风。头疼面光。发热躁烦。手足不寒热甚。不得谓伤寒耳。

若项散。

散、参寒脉浮汗。法少。

汤。

紧无目眩寒。

卫俱简者二阳合病。太阳合病脉浮长。若是浮弦合少阳。胆合胃时弦下短。更将外证互推详。

太阳、阳明本太阳病。若汗若利小便。无津液胃中燥。转属阳明。故大便坚。小便利。

是为少与黄汤少阳大柴汤。

恶寒过经太阳阳明并病歌曰。太阳已汗病阳明。不恶寒兮里未宁。全入阳明烦下剂。汗之犹在太阳明并病乃太阳初病发汗而未彻。转属阳明。续遂自汗出。不恶寒。是并归阳明也。若太阳证尚春温夏热歌曰。春温浮紧易经安。发热头疼咳嗽干。夏月伤寒为热病。脉来洪盛疗应难。

温热夏小如桂枝、麻黄、青龙汤之属。须以黄芩、升麻佐之。热病三日外脉仍数。邪犹在经络。未入脏腑者。桂枝石膏汤。三月至夏至谓晚发。栀子升麻汤。

风温湿歌曰。风湿热汗脉多浮。喘渴螈 体不收。腹满脚寒头目疼。湿温谵热汗频流。

风湿尺寸俱浮紧。伤于风因而伤热。风与热搏即发风湿。惟其有风。则四肢缓纵而不收也。

睛。

痫。

甚治论湿热身则中用风湿歌曰。风湿浮兮额汗为。肿疼发热喜重衣。身黄热疼沉而缓。中湿用疏小腑稀。

又论云。风湿脉浮。先伤湿而后伤风故也。外证肢体重痛不能转侧。额上微汗。怯寒而不欲无益脉外不热。内不渴。小便自利。术附汤。若昏沉腹满。身重自汗。失音。下利不禁。白通汤。

多加白术。少用甘草。身肿疼。微喘恶风。杏仁汤。通用人参败毒散。热而烦渴者。加栝蒌根。若设下之。小便必不利。可与五苓散。中湿脉沉而缓。风雨袭虚。霜雾乘隙。人多为湿所伤也。一身尽痛重著。发黄。关节烦痛。发热鼻塞。时或胀满。大便利。小便难。外证耳。湿家不可汗。汗之则发 。热而 者死。亦不可下。下之则额汗胸满。微喘而哕。小便不利。全济亦难。经云。治湿之法。不利小便非其治也。中湿小便不利。大便自利。甘草附子汤、五苓散。或除湿东加茯苓主之。大小便皆利则与术附汤。身体痛。鼻塞。黄 建中汤、小建中汤。寒湿交攻。疼痛重著。易简渗湿汤。甚者参料理中东加熟附子。风寒湿三气合而为痹。其何以为治。曰。寒多则为疼痛。当用官桂、干姜、附子。风多则为走注。当用麻黄、薏苡、乌头。中气则为坚满。紫苏、陈皮、枳壳,所不可阙。中湿则为重著。能以茯苓、苍术、干姜主之。应手而愈。

温毒中暑歌曰。温毒春间斑发苍。呕而咳闷透心伤。背寒面垢虚来脉。自汗焦烦是暑伤。

温毒者。冬间感受寒毒。乖气至春而发也。表证未退。毒瓦斯不散。所以发斑。肌肉绞疼。

心玄治而为热散温服。信效方。中暑用小柴胡汤。脉沉迟。腠理开。洒然毛耸。口前开而板齿燥。用白虎加人参汤。伤暑发大热。头疼自汗。咽疼烦躁。腹中热结。诸药不效者。小柴胡汤最良。小便不利感寒至病湿胫逆冷是也。以上三证。夏月病多有之。须别其名。庶无毫厘千里之谬。凡夏月伤暑。虽则热毒为害。皆因脾胃虚怯而得之。胃虚然后伏暑。然后烦躁。其有饮水过多。及用解暑冷药太过。动伤其中。真气如阴盛格阳之类。不可不利。断不可以为热也不内。可与小半夏加茯月病多伤暑。暑家脉虚。

薪救火。不发黄则发斑。

止。胃脘闭隔。饮食不进暑丸。心腹刺痛者。香薷腹中觉痛。小便不利。是此呕证。为脾胃寒呕则误病温疟疫疠歌曰。 甚风痫强体肢。柔刚二证必须推。后寒先热名温疟。疫疠之邪责四时者先伤于风。又感寒温所致。发热腹疼。口噤头摇。痴呆不语。项强背直。腰身反张。

或者必。

谵栝著后争而食呕吐。寒热无时。脉小紧者。大柴胡下之。

痰证伤寒类。伤寒有痰。头项皆和畅。外热憎寒。寸浮。上头疼。右手脉数。身不疼。

左手疼。

汤。

疼。

缓人迎主外风寒入之。气口主中饮食伤之。是以有右左手之别。中脘痞闷。呕而热者。二陈汤加生姜、乌梅。寒多不甚热者。治中汤、五积散。心腹满痛者。大柴胡下之。胸膈实而呕吐者。食在上脘。瓜蒂散吐之。

夹食伤寒证候。按病源云。下后六七日不大便。烦热腹满而痛。为胃中有干粪。亦夹宿食故主胸皮、用青张氏不可若吐虚烦香港脚。伤寒虚烦。身首全无痛。脉自和平。多热壅转筋。恶食。大便难。香港脚酸疼而弱汤。

初病屈弱苏饮养正除散筋降痛恶闻食臭。大类伤寒。但猝起腿脚屈弱顽痹。肢节挛急酸疼。或历节及髀胫间顽然赤肿。为异耳。伤寒传足六经。在太阳则头痛项强。腰背酸重。在阳明则口燥鼻干。恶热谵语。在少阳则耳聋口苦。胁疼。在太阴则胸腹满痞。肢体浮肿。在少阴则咳喘面黧。咽痛。在厥阴则瘫缓筋挛。阴器胀痛。六经所传。又有合病并病。香港脚外证与伤寒并同。凡遇发热躁烦。大便不通。呕哕痰涎。而恶食者起于热。热则下而愈。须审问之。脉浮而弦者起于风。则汗而愈。濡而弱者起于湿。湿则渗而愈。洪而数者起于热。热则下而愈。迟而涩者起于寒。寒则温而愈。风寒暑湿证状不同。然风为走注。寒为疼痛。暑为热烦。湿为重著。必有可验之证。治法总贵乎疏导。但不可过剂。其补汤淋洗则医家之大戒也。虽然香港脚渐入顿深。非药力相接不可也。治之亦当究其源。或因风寒发动。则为之解风寒。或因饮食酿成。则为之消饮食。气触而发者。则与之调气。续生于他病者。则以他病方药理之。所患气实而死。未有服药致虚而殂者。甚至喘嗽上冲心痛。呕吐。腹胁胀满。顽痹不仁。最为恶候。然所谓寒则温之。热则寒之。在表则散之。在里则下之。太虚者扶养之。是为不刊之法。

伤寒传经之邪。病至厥阴。其脉微带浮缓之状。是则脾气将复。邪无所容。寒热作而得汗以之证伤寒表证当汗而不可下。里证当下而不可汗。在半表半里当和解。不可发汗吐下。在上则通入于下之天下此大承气不见。

者。或反无汗寒。或畏三一承气柴胡、天退。本气热势之甚小便赤虚不能青冷。

实痛。

阳热势虽古人而未愈而昏毒汤用。

六经传变。太阴、少阴、厥阴,皆属阴证也。少阴者肾也。厥阴者肝也。太阴者脾也。

脾何心阴阴若利人之伤寒则为热病。古人通谓之伤寒病。前三日。巨阳、阳明、少阳受之。热在于表。

汗之是热景本伤寒则。别。语无伦者曰谵语。实则呓语也。外证大便秘。小便赤。声重。曰郑声。虚则郑衣。

肠病证脉子胯挛曰何逆有四种。或变为湿疟。或变为风温。或为湿毒。或为温疫也。发而汗不止曰漏风。漏风亦亡阳之别名也。又大下之后损伤阴血。亦谓之亡阳。又太阳病。桂枝证而投麻黄。汗出多遂反寒汗俗谓之天行。发湿温汗。日重 。重 者死。温病汗出。辄后复发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

狂言不能食。曰阴阳交。交者死也。评热论云。发热。脉躁。狂言不能食。谓之三死。发热脉躁盛不得汗者。曰阳极。死。又若已得汗。而脉躁盛者。亦主死也。大都汗后。脉躁盛者皆死也。病瘥后更发热。曰遗热。病瘥后。劳动再病曰劳复。病瘥后。食肉再病曰食复。脉浮迟或弱。不能作汗。其身痒者。曰无阳。目乱无神。吐利并作。曰霍乱。鼻出血曰衄。阳病之证关脉小细沉紧。舌上白苔而滑者。曰脏结。死不治。上唇有疮。虫食其喉。或食其脏。曰惑。下唇有疮。虫食其肛。或食其阴。曰狐。咳逆曰哕。干呕曰 。脉相克贼曰负。负者死。

谓阳明与少阳合病。其脉但长大者。谓有胃脉为顺。若脉中有弦。即是有木脉也。土被木贼。

故曰负。所以死也。伤寒有所不利者行之。取其渗泄也。利小曰渗泄。大抵小便数则大便难。

小便曰溲。民病 溏。大便寒而鸭溏。水谷不别也。大便坚硬。曰硬。此有热而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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