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方药(13/16)

《中医名词术语大辞典》[] 著

治则方药(13/16)

“七情”之一。两种性能相类的药物同用,能互相增强作用,叫做相须。如知母和黄柏。

“七情”之一。两种以上药物向用,一种药为主,其余药为辅,以提高其药效,叫做相使。加款冬花用杏仁为使。

“七情”之一。是药物互相抑制。例如某些有毒性的药物,须配合制服其毒性的药物,以免发生有害作用。如半夏有毒而畏生姜,以半夏配生姜同用,就能抑制半夏的毒性。

“七情”之一。一种药物能减弱另一种药物的性能,叫做相恶。如生姜恶黄芩,因黄芩能减弱生姜的温性。

“七情”之一。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叫做相杀。如绿豆杀巴豆毒。

“七情“之一。两种药物冈用后会产生强烈的副作用,叫做相反。如乌头反半夏。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两种药物同用,发生剧烈的副作用,叫做相反。相传有十八种药物相反,即: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藜芦所反的参,原来只有人参、丹参、沙参、苦参四种,李时珍《本草纲目》又加入玄参,所以实际有十九种药物)。十八反是否完全符合客观实际,还须进一步研究确定。

中药配伍禁忌的一类。加两种药物同用,一种药物受到另一种药物的抑制,减低其毒性或功效,甚至完全丧失功效,叫做相畏。相传有十九种药物相畏,即:硫黄畏朴硝;水银畏毗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牙硝畏三棱;川乌、草乌畏犀角;人参畏五灵脂;肉桂畏赤石脂。十九畏是否完全确实,还须进一步研究确定。

怀孕期中,可能引起流产或损害母子的药物,一般不得使用,叫做妊振药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1.植物药类: (1)毒草类:乌头、附子、天雄、乌喙、侧子、野葛、羊踯躅、南星、半夏、大戟、芫花、常山。 (2)破血药类:牛膝、桃仁、牡丹皮、茜根、干漆、埋麦、1茹、三棱、鬼箭羽、通草、红花、苏木。 (3)吐下滑利药类,藜芦、巴豆、牵牛、皂荚、薏苡仁。 (4)辛温辛热药类:厚朴、肉桂、生姜。 2.动物药类: (1)毒虫类:水蛭、芫青、斑蝥、地胆、蜘蛛、蝼蛄、葛上亭长、蜈蚣、衣鱼、蛇蜕、蜥蜴、虻虫、蚱蝉、蛴螬。 (2)其它动物药类:猬皮、牛黄、麝香、龟板、鳖甲。 3.矿物药类:代绪石、水银、锡粉、硵砂、砒石、芒硝、硫黄、雄黄、雌黄。 其中有些是剧毒药,如砒石、巴豆、斑蝥等都绝对禁用;有的经过炮炙可以使用,例如生半夏有毒能损胎,但用姜汁制过,成为姜半夏,可以治疗孕妇怀孕初期的经常恶心呕吐。所以有些妊娠禁忌药是否完全禁忌也须进一步研究。

指某些药物能带引其它药物到达病变部位的作用,好像向导一样,所以叫做引经报使。一种是引向经脉,如太阳经病,用羌活、防风为引;阳明经病,用升麻、葛根、白芷为引;少阳经病,用柴胡为引;太阴经病,用苍术为引;少阴经病,用独活为引;厥阴经病,用细辛、川芎、青皮为引。这种引经的说法是不可靠的,因为药性不是每一种病都适合的。例如少阴病四肢寒冷,手足屈曲而睡,精神衰乏,脉沉须用附子、干姜、甘草等回阳救逆,就不能用独活这种发表药。另一种是引向疾病所在。例如咽喉病须用桔梗载药上浮,到达咽喉部;又如治下肢病用牛膝为引,治上肢病用桑枝为引。只能认为这些药治疗咽喉、下肢、上肢的某些病有效,加果认为必须用这些药为引,那就不切合实际了。

有下列情况时,不宜使用汗法: (1)头痛、发热,类似外感,但患者鼻不塞,声音不重,疲倦无力,脉虚弱,是内伤证元气不足; (2)阴虚内热,傍晚时低热显著,脉细数无力; (3)伤食病,胸脘胀闷,吞酸水,嗳出腐臭的气味,身热,寸脉紧; (4)内有寒痰,手足寒冷,脉沉滑; (5)脚气病肿胀; (6)生于脏腑的内痈; (7)身体发斑; (8)风温初起,不恶寒,但恶热,不能辛温发汗; (9)湿温身热,只能化湿清热; (10)暑证身热自汗; (11)外感病应汗,但病人脐部附近的一个部位有动气(即跳动的感觉); (12)身热而脉沉,咽中干燥,病已入里; (13)少阴病手足寒冷,无汗; (14)身热而脉弱的; (15)少阳病往来塞热,胸胁痞胀,口苦咽干目眩等症; (16)失血的患者; (17)剧吐之后; (18)峻下之后; (19)淋症患者; (20)妇女月经刚来。 以上对于不宜发汗的仅是举例。也有不宜汗而必须用汗法的,可以参阅汗法的“养阴解表”、“助阳解表”、“益气解表”、“养血解表”等条。

有下列情况时,不宜使用泻下法: (1)病邪在表或半表半里; (2)老年血虚肠燥的; (3)新产妇血虚大便秘的; (4)病后津液损耗而大便秘的; (5)大失血的病人; (6)热邪在里,大便秘结,成为可下的证候。 但病人脐部上下左右有动气;脉微弱或浮大而按之无力或脉迟的;气喘而胸部胀满的;欲呕吐的;病人平日胃弱,食欲不振的;病人平时气虚,行动就气喘的;病人肚子胀,有时减轻,不久又胀的;孕妇或行经期。有以上这些情况的也不能泻下。 以上不可泻下的仅是举例。如果不宜泻下而又不得不泻下的,可参阅“表里双解”、“攻补兼施”、“润下”、“蜜煎导”、“猪胆汁导”等条。

有以下情况的,不宜使用吐法: (1)手足寒冷的; (2)脾胃虚弱,面色萎黄,脉微弱或虚大无力的; (3)气虚而胀,不能运化,不可误认为实证; (4)虚喘不安; (5)脚气冲心的; (6)病人恶寒而不想盖衣被的,这是内真热而外假寒; (7)孕妇; (8)老人虚弱的; (9)产后; (10)失血患者。 以上不宜用吐法的仅是举例。

古时所说的“剂”,指药物制成的形式,现在称为剂型。剂有多种,如汤、酒、丸、散、膏、丹、锭、片、露、霜、胶、茶、曲等(药物和处方的性质分为十剂、十二剂等,是另一种意义。一帖药或一付药,古人称为一剂药)。

(1)指清酒,语出《素问.汤液醪醴论》。 (2)汤液,现在称为“汤剂”。把药物加水煎成汤,去渣,取汁内服。汤的吸收较快,作用易于发挥,常用于新病急病。 (3)班固的《汉书.艺文志》有《汤液经法》三十二卷,系临床著作。

(1)即把药加水煎煮。 (2)是汤剂的另一名称。

汤剂需要冷服的,叫做饮,如香薷饮。不规定时间饮服的叫做“饮子”,如《宣明论》的地黄饮子。厚腻药物稍煎一、二沸即取汁饮服的,后世称为“浊药轻投”。

现在也称为药酒。把药物浸入酒内,经过一定时间,或隔汤煎煮,滤去渣,取得澄明的液体。多用于活血袪风,通经活络,除痹止痛。

是把药物研成细末,用蜜或水或糊或药汁等拌和,制成圆球形的大小不等的药丸。它服用便利,吸收较缓慢,药力较持久。凡药物不耐高热,虽溶于水、容易挥发,毒性较剧烈的,多适合做丸。丸剂常用于慢性病,尤其是攻磨症积。但也有可用于急证的丸剂,平时制成保存,随时用水化开服用或水送服。

分为内服和外用两种。内服散剂是把药物研成粗末或细末。粗末可加水煮服,细末用白汤、茶、米汤或酒调服。外用散剂须把药物研成极细末,或撤布(掺)于局部,或用酒、醋、蜜等调敷于患处,多用于外科或五官科。

把药物制成粗末的散剂,加水煮汤,去渣服用,叫做煮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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