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嗣育门(3/5)

《女科经纶_1》[] 著

第二章,嗣育门(3/5)

巢元方曰: 妊娠一片名胚胎,足厥阴脉养之。 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 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当此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 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脉养之。 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气,足太阴脉养之。 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阳明脉养之。 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阴脉养之。 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手阳明脉养之。 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 十月五脏六腑关节,入神皆备。其大略也。

陈良甫曰: 推巢氏所论妊娠脉养之埋。 若厥阴肝脉,足少阳胆脉,为一脏腑之经,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 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二月。 手心主心胞络脉,手少阳三焦脉,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四月。 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君主之官,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属土而旺长夏, 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阴肺脉,手阳明大肠脉,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 足少阴肾脉,足太阳膀胱脉,属水而旺冬,所以在腹中,受足诸腿之气脉所养, 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微奥有至理,世有明者,末有过于巢氏之论矣。

圣济经曰: 原四时之化始于木,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滋肝之经,足厥阴之脉也。自厥阴次之, 至于太阳,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五月相生之气,天地相合之数,举在于是。 然手少阴太阳之经,无所专养者,以君主之官,无为而已, 是皆母之真气所赖以养形者也。〔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受胎之始,分十二经脉以养胎也。 人自爱胎于胞门,则手足十二经脉,其气血周流,俱以拥养胎元,岂有逐月分经, 某经养某月之胎之埋,马玄台已驳之矣。 但在巢氏一月二月,是论受胎之月数,犹为近理也;至良甫所论, 是以年岁之一月二月,而以五行分四时论也。 夫人受胎,不拘时月,必欲以木火土金水配定某月养胎,则受胎在正月二月者, 犹可以木配之也,若在四五六月者,何以配之,不经甚矣,当俟正之。

圣济经曰: 或者以妊娠毋治,有伤胎破血之论,岂知邪气暴戾,正气衰微,茍执方无榣, 纵而勿药,则母将羸弱,子安能保。 上古圣人谓重身毒之,有故无殒,衰其大半而止。盖药之性味,本以疗疾, 诚能处以中庸,与疾适当,且知半而止之,亦何疑于攻治哉。

王海藏曰: 安胎之法有二: 如母病以致动胎者,但疗母则胎自安。 或胎气不固,或有触动,以致母病者,宜安胎则母自愈。 〔慎斋按〕 已上二条,序胎疾不可不疗,而疗之之法,则当分母病胎病以处治也。

张洁吉曰: 妇人童幼,天癸末行属少阴,天癸既行属厥阴,天癸既绝属太阴。 治胎产病从厥阴者,是祖气生化之原也。厥阴与少阳为表里,故治法无犯胃气, 及上中二焦,谓之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 若发汗,则同伤寒下早证。利大便,则脉数而动于脾。利小便,则内亡津液, 而胃中枯燥。用药能不犯三禁,则荣卫和而寒热止。

王海藏曰: 胎前气血和平,则百病不生。 若气旺而热,热则耗气血而胎不安,当清热养血为主。 若起居饮食调养得宜,绝嗜欲,安养胎气,虽感别证,总以安胎为主。

朱丹溪曰: 胎前当清热养血为主,白术、黄芩,为安胎之圣药。 俗医不知,不敢用,反谓温热剂可以养胎,不知胎前最宜清热,令血循经不妄行, 故能养胎,黄芩安胎,为上中二焦药,使降下行。 益母草活血行气,有补阴之功,胎前无滞,产后无虚,以行气中有补也。 胎至三月四月忽腹痛,惟砂仁、木香能安胎治痛行气。 八九月必须顺气,用枳壳、紫苏之属。 但气虚者,宜补气以行滞,用参、术、陈皮、归,芍、甘草加腹皮。 气实者,耗气以抑阳,用芩、术、陈皮、甘草加枳壳。 如将临月,胎热以三补丸加香附、白芍,或地黄膏。血虚者四物,若瘦弱人, 勿用芍药,以其伐肝也。

汪石山曰: 徐之才与巢元方,有十月养胎用药之法,当逐月详其所属之经,气血虚实, 而用是经之药,虚则补之,壅则疏之,热则凉之,寒则温之。 不可汗下,及利小便,盖胎元必赖气血以养,若汗则亡阳伤气,下则亡阴伤血, 利小便则伤精液,是以三者皆在所忌。 凡胎前病,总以养血健脾清热疏气为主。 〔慎斋按〕 十月分经养胎之说,创自巢元力病源论,夫巢氏为隋代名医,张子和叹其谬立名色, 故云支派之分,自巢氏始,病源之失,亦自巢氏始。 即如受胎,始于命门子户,人身十二经气血,俱翕棸以养胎元, 岂有某经养某月胎之理,而陈良甫附会其说,以五行分配四时,定养胎法, 尤无理甚矣。 若徐之才,又因元方良甫之谬,而以十月分配某月见某证,则用某药,立方主治, 分列条下。夫孕妇胎前,病邪百出,岂有限于某月必见某证,执用某方以治之, 不但胶柱鼓瑟,直是齐东之语,荒诞不稽者也。 姑存巢陈二论,删去徐氏十条,以正妇人良方讹以传讹之失,汪石山见理甚明, 亦从而称述之,何欤?

汪石山曰: 妊娠必须清热调血,使血循经,以养其胎,故丹溪用黄芩、白术为安胎圣药。 盖胎之成,由母之气血畜聚以养之,气血既聚则易郁, 是以先哲多用黄芩清热香附开郁也。

徐春甫曰: 世医安胎,多用艾、附、砂仁热补,为害尤甚,不知血气清和,无火煎烁, 则胎安而固,气虚则提不住,血热则溢妄行,胎欲不堕得乎。 香附虽云快气闭郁,多用则损正气。砂仁快脾气,多用亦耗真气。况香燥之品, 气血两伤,求以安胎,适以损胎矣。 〔慎斋按〕 香附、木香、砂仁,世医谓安胎必用,不知此三味性温而辛,久服反致耗气助火。 虽曰眙前须顺气,但药性有偏胜,宜兼清热,如黄芩、知母之属为当。 若胎气虚寒者,又不在此例也。

喻嘉言曰: 地之体本重,然得天气以包举之,则生机不息,若重阴冱寒之区,天日之光不显, 则物生实罕人之体,肌肉丰盛,乃血之荣旺,但血旺易至气衰,久而弥觉其偏也。 夫气与血,两相维而不可偏,气为主,则血流,血为主,则气反不流,非气之衰也, 气不流,有似乎衰耳,故一切补气药皆不可用,而耗气之药反有可施, 缘气得补则愈锢,不若耗之,以助其流动,久之血仍归其统握中矣。 湖阳公主体肥难产,南山道士进瘦胎方,而产得顺利,盖肥满之躯,胎处其中, 全无空隙,以故伤胎之药,止能耗其外之气,而不能耗其内之真气,此用药之妙也。 〔慎斋按〕 胎前宜顺气,气顺则不滞,枳壳散、束胎饮,本为气实肥盛,安佚郁闷者立法耳。 若气体虚弱,元气不足,或虚气胀满,或虚寒腹痛,必须参、术大补。 岂谓胎前必用耗气药乎,宜合春甫一条兼看为得。

方约之曰: 妇人有娠则碍脾,运化迟而生湿,湿生热,丹溪先生用黄芩、白术为安胎之圣药, 盖白术健脾燥湿,条芩清热故也。 但娠妇赖血养胎,方内四物去川芎,佐之为尤备耳。

张飞畴曰: 古人用黄芩安胎,是因子气过热不宁,故用寒以安之。脾为一身之津梁,主内外诸气, 而胎息运化之机,全赖脾土,故用白术以助之。然惟形瘦血热,营行过疾,胎常上逼, 过动不安者为相宜。 若形盛气衰,胎常下坠者,非人参举之不安。 形实气盛,胎常不运者,非香、砂耗之不安。 血虚火旺,腹常急痛者,非归、芍养之不安。 体肥痰盛,呕逆眩晕者,非半、苓豁之不安。 此皆治母气之偏胜也。 若因风寒所伤而胎不安,则桂枝汤、香苏散、葱白香豉汤,谅所宜用。 伏邪时气,尤宜急下。 此即安胎之要诀。 下药中独芒硝切不可犯,若有客犯而用白术,使热邪留恋不解,反足伤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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