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产后证(上)(2/7)
第十九节,催生用药诸方 女科正宗曰: 催生多用滑利迅速之药,古力有兔脑、蛇蜕、笔尖、弩牙、急性子之类,皆一时妙用, 惟佛手散为至当不易。 至如手握石燕,足贴蓖麻,子道干涩,则用葵子、榆白皮、猪脂、葱油、蜜、 牛乳以润之。天寒风冷,使气血凝滞,则用乳香、麝香之类,以香能开窍逐污也。 〔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催生用药之大略也。 催生古方甚多,有不甚稳者,概删之。
叔和曰: 产后寸囗洪疾不调者死,沉微附骨不绝者生。 又曰:沉小滑者生,实大坚弦急者死。 朱丹溪曰: 胎前脉当洪数,既产而脉仍洪数者死。 又曰:胎前脉细小,产后脉洪大者多死。
济生产经曰: 胎前之病,其脉贵实,产后之病,其脉贵虚。 胎前则顺气安胎,产后则扶虚消瘀。此其要也。
脉要曰: 欲产之脉,必见离经,或沉细而滑,夜半觉痛,来朝日中必娩。 新产之脉,缓滑为吉;若实大弦急,近乎无胃,凶危之侯。或寸囗涩疾不调, 恶证立见。 惟宜沉细附骨不绝,虽剧无恙。 潘硕甫曰: 临产气血动荡,胎胞并裂,与常经离异,必有水先下,俗谓之胞浆,养胎之液也, 水下则胞裂而产。 及已产,气血雨虚,脉宜缓滑,缓则舒徐,不因气夺而急促,滑则流利, 不凶血去而枯涩,均吉兆也。 苦实大弦牢,非产后气血两虚所宜。实为邪实,大为邪进,弦为阴敛,宣布不能, 牢为监著,皆相逆之脉也。 〔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新产之脉,有吉凶之别也。 妇人良方自临产将息一条至此,序难产催生用药。立斋云:“产难既明, 须知产后疾病。”因遵良方之法,序产后诸证于下。
大全曰: 欲产毕,饮热童便一盏,不得便卧,宜闭目而坐,须臾上床;宜仰坐,不宜侧坐; 宜竖膝,不宜伸足;高倚床头,厚铺裀褥,遮围四壁,便无孔隙,免致贼风。 以醋涂鼻,或用醋炭更烧漆器,频以手从心擀至脐下,以防血晕血逆。 如此三日,不问腹痛不痛,以童便和酒温服五七次,酒虽行血,亦不可多, 恐引血入四肢,能令血晕。 宜频食白粥,渐食羊肉猪蹄少许。 仍慎言语七情,寒暑梳头洗足,以百日为度,若气血素弱者,不计月日, 否则患手足腰腿酸痛等证,名曰蓐劳,最难治疗。 初产时,不可间是男是女,恐因言语而泄气,或以爱憎而动气,皆能致病。 不可独宿,恐致虚惊。不可刮舌,恐伤心气。不可刷齿,恐致血逆。须气血平复, 力可治事。犯时微若秋毫,成病重如山岳,可不戒哉。 〔慎斋按〕 已上一条,序新产下调理之法。 古人垂诫周详,后人守此调护,安有产后诸疾,此在人事宜慎,非医者所有事也。
张仲景曰: 问新产妇人有三病,一者病痉,二者病郁冒,三者大便难,何谓也? 师曰:新产血虚,多汗出,喜中风,故令病痉。亡血复汗,寒多,故令郁冒。亡津液, 胃燥,故大便难。
千金方曰: 妇人产后十二症病,带下无子,皆是风冷寒气,或产后未满百日,胞络恶血未尽, 便利于悬圊,及久坐寒湿入胞裹。 结在小腹,牢痛积聚,小如鸡子,大者如拳,按之跳手,隐隐然,或如虫啮, 或如针刺,气时抢心,两胁支满,不能食,食饮不消。
大全曰: 产后十八证,一曰因热病胎死腹中,二曰难产,三曰胞衣不下,四曰血晕, 五曰口乾心闷,六曰乍寒乍热,七日虚痛,八曰乍见鬼神,九曰月内不语, 十曰腹痛泄泻,十一曰遍身疼痛,十二曰血崩,十三曰血气不通咳嗽, 十四曰寒热心痛,十五曰月侯不来,十六曰口鼻黑气及鼻衄,十七曰喉中气喘急, 上二证俱不治十八曰中风。
张飞畴曰: 产后诸证,非行血则邪不去,即诸虚证,亦须血行,其气乃复,第行之有方, 不可过峻。 凡产后危证,莫如三冲三急,三冲者,败血冲肺、冲心、冲胃也。三急者, 新产之呕吐、泄泻、多汗也。 其用药则有三禁,佛手散,以川芎能发汗也。禁四物汤,以地黄能作泻也。 禁小柴胡汤,以黄芩能阻恶露也。 然皆产后常法,设有风寒、发热、喘胀、下痢、危急证候,亦将守此,致令坐毙乎。 古人未尝不用汗下,不用寒凉,而暴病势紧,不得不猛治者,下手稍软,畏缩逡巡, 去生便远。惟病气久衰者,非但不可峻攻,亦不可峻补,必缓剂轻剂,以俟胃气之复耳。
方约之曰: 产后之证多端,其源有三,曰血虚火动,曰败血妄行,曰饮食过伤,何以明之? 气属阳,血属阴,产后去血过多,血虚火动,为烦躁获热之类,一也。 虚火上载,败血妄行,为头晕腹痛之类,二也。 经云:“少火生气,壮火食气。”东垣云:“火为元气之贼。”产后火伤元气, 脾胃虚弱,若饮食过伤,为痞满泄泻之类,三也。 治法,血虚火动则补之,败血妄行则散之,饮食过伤则消之。 但人元气有虚实,疾病有浅深,治疗有难易,又不可一概论也。 〔慎斋按〕 已上五条,序妇人新产后有诸证之变现也。 产后见证多端,仲景下三条,其大略也,约之一条尤切要。 而产后犯之者众,但云壮火食气,产后火伤元气,致脾胃虚弱,饮食过郁,为痞泻证。 夫产后之火,虚乎实乎,况痞满泄泻,亦不专主壮火为害也,立论不能无弊。
孙真人曰: 产后后七日内,恶血未尽,不可服汤,侯脐下块散,乃进羊肉汤,有痛甚者, 不在此例,侯二三日消息,可服泽兰丸。
产宝曰: 才产不得与酒,缘酒引血,迸入四肢,产母脏腑方虚,不禁酒力,热酒入腹, 必致昏闷,不可多饮,时呷少许,可以避风邪,养气血,下恶露,行乳汁也。
胎产须知曰: 新产候,童便不宜乱服。 大全云:“产毕,可饮热童便一盏。”即一热字,或与药同服,或与酒同服, 童便有益阴降火之功,无寒凉凝瘀之患,则童便不宜单服明矣。 况童便必择清白无臭味者佳,若黄浊不堪,则气既混杂,味亦腥膻, 此时产母气血已虚,胃气甚薄,饮之必至呕恶泄潟,非徒无益,而反害之。
朱丹溪曰: 初产之妇,将护之法,不可失宜,肉汁发阴经之火,易成内伤,先哲具有训戒, 何以羊鸡浓汁作糜服之乎。 若儿初产,母腹顿宽,便啖鸡子,且吃伙监,不思鸡子难化,伙监发热, 必须却去伙监诸肉食,与白粥将理,以鲞鱼淡煮食之。 半月后,方与少肉,鸡子豁闭淡煮,大能养胃却疾也。
孙千金曰: 凡产后满百日,乃可会合;不尔,至死虚羸百疾滋长,慎之。 凡妇人患风气,脐下虚冷,莫不由早行房故也。 〔慎斋按〕 已上五条,序产后有饮食起居之戒也。 新产调理,已载大全一条之内,而饮食之不节,起居之不慎,此五者犹所易犯, 故再序以示人节戒之意。
朱丹溪曰: 产后一切病,皆不可发表。产后病多是血虚,故不可用风药发表出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