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胎前证(上)(2/5)

《女科经纶_1》[] 著

第三章,胎前证(上)(2/5)

陈良甫曰: 妊娠至四五月来,君相二火养胎,平素有热,故胎热气逆,上凑心胸,胀满痞闷, 名曰子悬。法当补气血疏壅滞,用严氏紫苏饮,加山栀、条芩之类。 紫苏、陈皮和气,大腹敛气宽中,芎、归、参、芍养血补气,甘草缓急。 加生姜、葱白,名产宝方。

何忪庵曰: 本事方云: “紫苏饮治妊娠胎气不和,怀胎近上,胀满疼痛,名子悬。” 子悬者,浊气举胎上凑也,胎热气逆,心胃胀满,此证挟气者居多。 疏气舒郁,非紫苏、腹皮、川芎、陈皮无以疏气,非归、芍无以养血,气血既利, 而胎自降。然邪之所凑,其人必虚,故以人参、甘草补之。

陈良甫曰: 妊娠心腹胀满者,由腹内素有寒气,致令停饮与气相争,故令心腹胀满也。

赵养葵曰: 有胎从心腹凑上者,名曰子悬。 此命门火衰,胎在腹中寒冷,不得已,上就心火之温暖,须理中汤,不应, 八味丸作汤。 〔慎斋按〕 已上四条,序胎前心腹胀满,有子悬之证也。 胎气上逼心胸,正以气血壅郁胎元,郁久则热,故良甫主于胎热气逆, 松庵主于浊气举胎,是以火热立论为当。 若大全以寒气冷饮,养葵以命门火论子悬证,必以人之壮弱,脉之迟数为凭。 如禀厚质壮,脉来洪数,而心腹胀满者,此子悬之属火热为病也。如脾胃素虚, 脉来迟细,而心腹胀满者,此子悬之属虚寒为患也,则百不一失矣。 〔慎斋按〕 命门为男子藏精,女子系胞之所,胎孕受于命门,命门之火,即是元气, 养胎故有日长之势,譬如果实,生于春而结于夏,夏月热盛,则果实渐长,至秋冬肃杀, 则果实实陨而落。胎在母腹,若命门火衰,势必堕殒,岂有上就心火,而为子悬之证。 至云“不得已”三字,尤属可嗤。若必以桂附八味丸治子悬,夫桂附为堕胎药, 恐火未必益,而胎反可虞,明者辨之。

陈良甫曰: 凡妊娠无使气极,若心静气和,则胎气安稳。若中风寒邪气,及有触犯,则随邪生病。 如妊娠经血壅闭养胎,忽然虚肿,是胎中挟水,水血相搏,脾胃恶湿,主身之肌肉, 湿渍气弱,则肌肉虚,水汽流溢,故令身肿满。 然其由,或因泄泻下痢,脏府虚滑,耗损脾胃;或因寒热疟疾,烦渴引饮太过, 湿渍脾胃;皆使头面手足浮肿。 然水渍于胞,儿末成形,则胎多损坏。

齐仲甫曰: 妊娠以经血痒胎,或挟水汽,水血相搏,以致体肿,皆由脾胃虚, 而脏腑之间宿有停水所挟,谓之子满。 若水停不去,浸渍其胎,则令胎坏。 如脉浮腹满兼喘者,胎未坏也。

圣济总录曰: 脾候肌肉,土气和则能制水,水自传化,无有停积。 若妊嫉牌胃气虚,经血壅闭,则水饮不化,湿气淫溢,外攻形体,内注胞胎。 怀妊之始,肿满必伤胎气。 如临月而脚微肿,利其小便,病自愈。

何松庵曰: 妊娠三月后,肿满如水汽者,俗呼为琉璃胎是也。 古方一主于湿,大率脾虚者多,脾虚不运,则清浊不分,须以补脾兼分利。 若夜肿日消,是血虚,宜健脾兼养血主之。

陈良甫曰: 妇人胎孕至五六个月,腹大异常,胸腹胀满,手足面目浮肿,气逆不安, 此由胞中蓄水,名曰胎水。 不早治,生子手足软短,有疾,或胎死腹中。 用千金鲤鱼汤治其水。

陈良甫曰: 胎气壅塞成湿,致身体胁腹浮肿,喘急气促,小便涩。 法当疏壅气,行水湿,泽泻散主之。 济阴纲目曰: 子满在五六月以后,比子气与子肿不同;盖胎大则腹满,满则气浮,遍身肿, 邪无所挟,但一泻气利水则愈。

金匮要略曰: 妊娠有水汽身重,小便不利,酒淅恶寒,起即头眩,葵子茯苓散主之。 徐忠可曰: 有水汽者,虽末大肿胀,经脉中之水道已不利。 卫气挟水,不能条畅,则周身之气为水滞,故身重。 水已通调雨顺行,逆则小便不利矣。 恶寒者,卫气不行也。 头眩者,内有水汽,厥阳之火逆阴气而上蒸,则所见皆眩矣。

薛立斋曰: 前证若胸满腹胀,小便不通,遍身浮肿,千金鲤鱼汤。脾胃虚弱,佐以四君子。 若面目虚浮,肢体如水汽,全生白术散;未应,六君子汤。 若脾虚湿热,下部作肿,补中汤加茯苓。 若饮食失节,呕吐泄泻,六君子汤。 若腿足发肿,喘闷不宁,或指缝出水,天仙藤散。 若脾肺气滞,加味归脾汤,佐加味逍遥散。 〔慎斋按〕 已上八条,序胎前肿胀有子满之证也。 子满有水血相搏,有停水受湿,有经血壅闭,有清浊不分,总因脾土虚, 不能制水所致。 故立斋治怯,不外健脾渗湿,顺气安胎为主。 若济阴云:“但一泻气利水则愈。”此谬论也,必兼立实用药,乃为求本之要。 至良甫以下三条,虽有胎水之名,其实与子满异名同证也。

产孕集曰: 妊娠自三月成胎后,两足自脚面渐肿,行步艰难,以至喘闷,饮食不美,似水汽状, 脚指间有黄水出者,谓之子气,直至分娩方消。 此由妇人素有风气,或冲任经有血风,末可妄投汤药,亦虑将产之除,有不测之忧, 故不可不治于末产之前也。

陈无择曰: 凡妇人宿有风寒湿冷,妊娠多脚肿,俗呼为皱脚。

陈良甫曰: 妊娠两脚浮肿,名曰脆脚。因脾衰不能制水,血化成水所致,全生白术故主之。

朱丹溪曰: 妊娠两足胫肿至膝,甚则足指间出水。此由中气聚姜,胎元壅郁,不得升发。 法当疏郁漪,天仙藤散主之。

何松庵曰: 孕妇六七月间,两足浮肿,足太阴脾经养胎也,脾主四肢,此时胎已坠下, 故肿见于两足,分娩后即愈。

齐仲甫曰: 妊娠脚肿,非水汽比,至八九月,胫及腿俱肿,不可以水病治之,反伤真气。 有此者必易产,因胞脏中水血俱多,不致燥胎故也。 若初妊即肿者,是水汽过多,儿未成体,则胎必怀。

名医录曰: 宋少主与徐文伯微行,学针法,文伯见一妊妇足肿,不能行,少主脉之曰: “此女形也。”文伯诊之曰:“此男胎也,在左则胎黑色。”少主怒,欲破之, 文伯恻然曰:“臣请针之。”胎遂堕,男形而色黑,此妊娠足肿之说。 济阴纲目曰: 子肿与子气相类,然子气在下体,子肿在头面。 若子满,大都在五六月已后,比子气与子肿不同,盖胎大则腹满,满则气遍身浮肿也。 已上九条,序胎前有子气脚肿之证也。 妊娠有遍身胸腹头面四肢浮肿者,曰子满。有止两足胫肿,渐至腿膝者,曰子气。 子气,即子肿也。 要皆本于脾虚,中气不运,以致水榖湿热之气浸渍肌肉,流溢四肢, 此大全以下三论为见本之治,若产乳三因,是兼外邪论矣。

金匮要略曰: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其胎愈胀,腹痛恶寒者,少腹如扇,所以然者, 子脏开故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 徐忠可曰: 六七月胃肺养胎,而气为寒所滞,故胎愈胀。 寒在内,腹痛恶寒有属表者,此连腹痛,则知寒伤内矣。 少腹如扇,阵阵作冷,若或扇之,此状恶寒之异也,且独在少腹,因子脏受寒不能合, 故少腹独甚。 开者,不敛也。子脏,即子宫。 附子能入肾,温下焦,故宜附子汤温其经。

大全曰: 妊娠心腹痛,或宿有冷疼,或新触风寒,皆因实虚而致发动也。 邪正相击,而并于气,随气上下,上冲于心则心痛,下攻于腹则腹痛;妊娠痛, 邪正二气,交攻于内。 若不差,痛冲胞胎,必致动胎,甚则伤堕。

陈良甫曰: 妊娠心腹疼痛,多是风寒湿冷痰饮,与脏气相击,故令腹痛,攻不已,则致胎动。

0.053660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