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胎前证(下)(5/6)
李东垣曰: 妇人分娩,半产漏下,昏冒不省,瞑目无知,盖因阴血暴亡,有形血去之后, 则心神无所养。心与胞络者,君火相火也,得血则安,亡血则危。火上炽,故令人昏冒: 火乘肺,故瞑目;不省人事,是阴血暴亡,不能镇抚也。 血已亏损,医反用滑石、甘草、石膏辛甘大寒之药,泻气中之热,是血亏泻气, 二者俱伤,反成不足虚劳病。 夫昏迷不省者,上焦心肺之热也,为无形之热,而用寒凉之药驱令下行, 岂不知上焦之病,悉 属于表,乃阴证也,汗之则愈,今反下之,暴亏气血, 生命岂能久长,又不知内经有云:“病气不足,宜补不宜沩。” 瞑目合眼之病,悉属于阴,宜汗不宜下,又不知伤寒郁冒,得汗则愈,是禁寒凉药也。 分娩半产,本气不病,是暴去有形之血,亡血则补血,又何疑焉,补血则神昌, 血下降亡,当补而升举之,心得血则能养而神不昏,血暴降下,是秋冬之令太旺, 今举而升之,以助其阳,则目张而神不昏迷矣。 今立方生熟地四物,加红花、细辛、蔓荆、羌防、升柴、葛根、姜本。甘草。 补血实血,生血益阳,以补手足厥阴之不足,名全生活血汤。 〔慎斋按〕 东垣先生之论至妙,但半产病昏迷不省,谓上焦心肺表病,而曰汗之则愈, 引伤寒郁冒证,以得汗为愈,作半产证治法,岂不知亡血家不可发汗之义。 且立方风药倍多于血药,且云升举其阳之意,又不用一味气药以益血之脱, 是不能无疑于此论也,俟正之。
薛立斋曰: 小产重于大产,大产如粟熟自脱,小产如生采,破其皮壳,断其根蒂也, 但人轻忽致死者多。治法宜补形气,生新血, 去瘀血。若末足月,痛而欲产,芎归补中汤倍加知母止之。 若产而血不止,人参黄耆汤补之。 若产而心腹痛,芎归汤主之。 胎气弱而小产者,八珍阳固之。 〔慎斋按〕 已上五条,序胎前有半产证也。 妊娠半产,非七情六淫,劳役房室,则无是患,故用药与正产无殊, 总不外丹溪大补气血为主一论也。 然堕胎与半产证有别如一月、二月、三月、四月,胎未成形而下者,名曰堕胎。 至五月、六月、七月、八月,胎已成形而下者,名曰半产。 堕胎总属妊妇气血虚弱,冲任经虚,以致胎元不固,故千金保胎丸一方最妙, 而赵养葵以六味饮,加杜续、五味、阿胶,为安眙之圣药,此传心之秘典也。
妇人良方曰: 妇人怀胎,有七月、八月而产者;有至九月、十月而产者;有经一年、二年, 乃至四年而后产者,各依法治之。 娄全善曰: 先期欲产者,凉血安胎。过期不产者,补血行滞。
虞天民曰: 或问娠妇有按月行经,而胎自长者;有三五个月间,其血大下,而胎不堕者; 或及期而分娩,或逾月而始生,其理何欤? 曰:按月行经,而胎日长者,名曰盛眙。其妇血气充盛,养胎之外,其血有余故也。 有数月之胎,而血大下,谓之漏胎。因事触胎,动其妊脉,故血下而不伤子宫也。 然虽孕中失血,胎虽不堕,气血亦亏,多致逾月不产,曾见有十二、三月,或十七、 八月,或二十四、五个月生者,往往有之,俱是气血不足,胚胎难长故耳。 凡十月之后未产者,当服大补气血之药以培养之,庶无分娩之患也。 〔慎斋按〕 妊娠十月而产,其常也,其有逾期者,如唐尧之与汉昭是也。 若云二年、四年,则怪诞不经矣,尚得谓胎孕乎,虞花溪又从而附会之,无稽之言, 勿听可也。
李时珍曰: 女子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绝,其常也。 有女年十二、十三而生子,如褚记室所载,平江苏达卿之女,年十二受孕。 有妇人年五十、六十而生子,如辽史所载,亟普妻年六十,生二男一女。 此又异常之尤,学医者宜留心焉。 〔慎斋按〕 已上三条,序胎孕育产,有迟速变异之证也。
圣济总录曰: 人受气于有生,十二经脉,迭相滋养。 凡胎处胞中,或有萎燥者,由孕妇所禀怯弱,不足自周,阴阳血气偏胜,非冷即热, 胞胎失于滋养,所以萎燥不长也。惟宜资母血气,则胎从而有养矣。
圣济总录曰: 妊娠将理无力,脾胃饮食减少,不能行荣卫,化精微,养冲任,故令胎脏内弱, 子气不足,生化稍亏。巢元方谓母病疗母,则胎安是也。 若使脾胃和而能食饮,水榖化而运气血,何虑胎气不长也。 〔慎斋按〕 已上二条,序妊娠有胎萎不长证也。 妊娠以十二经脉养胎,全赖气血以充养胎元,而气血之旺,惟以脾胃水榖之气化精微, 而生血气,虽有宿疾失调,总以健脾扶胃,为长养胎元之本,此圣济一条,为知要也。
妇人良方曰: 人之脏腑调和,则血气充实,风邪鬼魅,不能干之。 若荣卫虚损,精神衰弱,妖魅鬼精,得人于脏,状如怀娠,故曰鬼胎也。
虞天民曰: 或问妇人凄鬼胎者,何欤? 曰:昼之所思,为夜之所见,凡男女之性淫而虚者,肝肾相火无时不起, 故劳怯人多梦与鬼交所谓鬼胎者,伪胎也,非实有鬼神交接成胎也。古方有云: “思想无穷,所愿不遂,为自淫、白浊,流于子宫,结为鬼胎,本妇自己之血液淫精, 结聚成块,胸腹胀满,俨若胎孕耳。”非伪胎而何? 滑伯仁医验,有杨天成女,薄暮游庙,庙无见一黄衣神,觉心动,是夕梦与交, 腹渐大如孕。邀伯仁诊之,曰:“此鬼胎也。”女道其故,遂与破血坠胎之药, 下如蝌蚪鱼目者二升许,遂安,此非遇神交乎。曰:“有是事,实无是理, 岂有土木为形,能与人交而有精成胎耶,此非神之惑于女,乃女之感于神耳, 度此女必年长无夫,正所谓思想无穷,所愿不遂也。”
薛立斋曰: 鬼胎证,因七情相干,脾肺亏损,气血虚弱,行失常道,冲任违乖致之,乃元气不足, 病气有余也。 若见经侯不调,就行调补,庶免此证。 治法以补元气为主,佐以雄黄丸、斩鬼丹之类行散之。
薛立斋曰: 一妇人经闭八月,肚腹渐大,面色或青或黄,用胎证药,不应。 诊视之,面青脉涩,寒热往来,肝经血病也,面黄腹大,少食体倦,脾经血病也, 此郁怒伤脾肝之证,非胎也。 不信,仍用治胎散,不验,用加味归脾、逍遥二药愈。 〔慎斋按〕 已上四条,序孕妇有鬼胎之证也。
罗谦甫曰: 有女子月事不下,腹如怀子状,医者不知内经有肠覃、石瘕之病名,而疑为妊孕。 经云:“肠覃者,寒气客于肠外,与卫气相搏,气不得荣,因有所系,瘕而内著, 恶气乃起,瘜肉乃生。其始生,大如鸡卵,稍以益大,至其大如怀子状,久则离岁, 按之则坚,推之则移,月事以时下,此其候也。” 夫扬者,大肠也;覃者,延也;大肠以传导为事,肺之腑也;肺主卫,卫为气, 得热则泄,得寒则泣,今寒客大肠,故卫气不荣,有所系止,而结瘕在内贴著, 延久不已,是名肠覃。气散则清,气聚则浊,结为瘕聚,所以恶气发起,瘜肉乃生, 小渐益大,至期而鼓,其腹如怀子状。 此气病而血未病,故月事不断,应时而下,本非胎孕,可以此为验辨, 木香通气散主之。
罗谦甫曰: 经云:“石瘕生于胞中,寒气客于子门,子门闭塞,气不得通,恶血当泻不泻, 衃以留止,日以益大,状如怀子,月事不以时下,皆生于女子,可导而下。” 夫膀胱为津液之腑,气化则能出,今寒客子门,则气塞不通,血壅不流,衃以留止, 结硬如石,是名石瘕。 此先气病而后血病,故月事不来,可宣导而下,非大辛热之剂不能已,可服见蚬丸、 和血通经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