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五(1/28)

《黄帝素问直解》[] 著

卷之五(1/28)

此篇首论刺法之要,各有浅深,浅深不得,致有五脏四时之病。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要不綦重欤。

__黄帝问曰:愿闻刺要。__

上古以针治病,帝举刺法之要,以教天下后世,故特问之。

__岐伯对曰:病有浮沉,刺有浅深,各至其理,无过其道。__

过,平声,下同。浮沉,即浅深。病有浮沉,刺有浅深。犹言病有浅深,而刺因有浅深也。各至其理,各至皮肉脉筋骨之文理,刺所当至,毋容浅也。无过其道,无过其皮肉脉筋骨之道。刺中其道,毋容过也。

__过之则内伤,不及则生外壅,壅则邪从之。__

所谓无过其道者,过之则内伤,是太过而反伤其内也。所谓各至其理者,若不及则外生壅肿。

壅则邪从之,是不及而徒伤其外也。

__浅深不得,反为大贼,内动五脏,后生大病。__

贼,害也。所谓病有浮沉、刺有浅深者,若浅深不得,反为大害。内动五脏,后生四时之大病,如下文所云也。

__故曰:病有在毫毛腠理者,有在皮肤者,有在肌肉者,有在脉__

__者,有在筋者,有在骨者,有在髓者。__

毫毛腠理,毫毛中之腠理也。皮肤,肺之主也。肌肉,脾之主也。脉,心之主也。筋,肝之主也。骨,肾之主也。髓,骨中精髓也。肺主皮肤,其外更有毫毛之浅。肾主骨,其内更有髓之深。此病各有在,当分别浅深以为刺也。

__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肺动则秋病温疟,溯溯然寒栗。__

溯,音素,余篇仿此。此下申明内动五脏,后生大病之意。毫毛腠理,在皮之外。是故刺毫毛腠理无伤皮,皮伤则内动肺脏之气。肺主秋,动肺则秋病温疟。温疟先热后寒,故溯溯然而寒栗。

__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脾动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病腹胀,烦,不嗜食。__

皮在肉之外,故刺皮无伤肉。肉伤则内动脾脏之气。脾主四季,每季各十八日,共七十二日。动脾则七十二日四季之月,有腹胀之病,腹胀则心烦,而不嗜食。

__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心动则夏病心痛。__

肉在脉之外,故刺肉无伤脉。脉伤则内动心脏之气,心主夏。心动则夏有心痛之病。

__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__

脉在筋之外,故刺脉无伤筋。筋伤则内动肝脏之气,肝主春,肝动则春病热而筋弛。

__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肾动则冬病胀、腰痛。__

筋在骨之外,故刺筋无伤骨,骨伤则内动肾脏之气,肾主冬,肾动则冬病胀而腰痛。

__刺骨无伤髓,髓伤则消烁 酸体解 。__

酸,作 。骨在髓之外,故刺骨无伤髓。髓伤则动肾脏之精,故精气消烁而 ,精气消烁而体解 。

__然不去矣。__

总结上文而言。刺伤五内,则有四时之病,其病必生。虽欲无之,然不去矣。刺法之要,所当审也。

齐,犹一也。刺齐,刺浅刺深,无过不及,有一定之分也。如病在皮中,针入皮中,勿浅勿深,斯为刺齐。以皮分而推之脉肉筋骨。无太过,无不及,皆为刺齐。承上编刺要之意,而复论刺齐也。

__黄帝问曰:原闻刺浅深之分。__

分,去声。帝承上编刺有浅深之意,谓刺浅刺深,各有部分,故愿闻刺浅深之分。

__岐伯对曰:刺骨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__

欲知其分,必先知其非分。如刺骨者刺入骨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脉。脉有络脉,有经脉。上编脉居肉后,经脉也。此篇脉居肉先,络脉也。刺脉者,刺入脉分,无伤其皮。此言刺宜深者勿浅,浅则非分矣。

__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__

以上文层次言之,当云刺皮者无伤脉。今不言脉者,以脉不止络脉、复有经脉。络脉居肉前,经脉居肉后,言肉而脉在其中。故曰刺皮者刺入皮分,无伤其肉;刺肉者刺入肉分,无伤其筋;刺筋者刺入筋分、无伤其骨。此言刺宜浅勿深,深则非分矣。

__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__

刺宜深者勿浅,宜浅者勿深,是浅深有一定之分。帝欲详明其说,以昭后世,故曰未知所谓,愿闻其解。

__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__

__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至皮而去,不及脉也。__

所云刺骨无伤筋者,言针至筋而去,不及骨分,则伤筋也;所云刺筋无伤肉者,言针至肉而去,不及筋分,则伤肉也;所云刺肉无伤脉者,言针至脉而去,不及肉分,则伤脉也;所云刺脉无伤皮者,言针至皮而去,不及脉分,则伤皮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深,不及则伤之意。

__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__

__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__

过,平声。中筋、中骨之中,去声。上文所谓刺皮无伤肉者,如病在肉中,则针入皮中,无过分,而伤肉也;所谓刺肉无伤筋者,病在肉中,针入肉中,如过肉,则中伤其筋也;所谓刺筋无伤骨者,病在筋中,针入筋中,如过筋,则中伤其骨也。此解上文其刺宜浅,过分则伤之意。

__此之谓反也。__

通承上文之意,而言刺非其分,浅深不得,此之谓反也。知其反则知其正矣。

承刺要、刺齐而复申明刺禁也。禁者,脏有要害,不可不察也。

中伤脏气,则死,中伤经脉,或病或死。刺之所禁,不可不知。盖从之则有福,逆之则有咎也。

__黄帝问曰:愿闻禁数。__

数,条目也。帝承上二篇之意,谓刺要、刺齐,其中必有所禁,故愿闻禁数。

__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__

五脏之气,从内达外,由经隧而出于孙络皮肤,有紧要为害之处,不可不察也。

__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__

藏,如字,为使,皆去声。人身面南,左东右西。肝主春生之气,位居东方,故肝生于左。肺主秋收之气,位居西方,故肺藏于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心部于表。肾为阴中之少阴,故肾治于里。脾主为胃行其津液,以灌四旁,故脾为之使。胃为水谷之海,众物所聚,故胃为之市。

__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中有小心。从之有福,逆之有咎。__

膈,胸膈也。肓,脐旁肓俞穴也。膈之上,肺也,天也。肓之上,脾也,地也。天为父、地为母,故膈肓之上,中有父母。七节之旁,乃自上而下,第七节之两旁,膈俞穴也,小,微细也。中有小心,言心气出于膈俞之穴,极微极细也。从,顺也。从之者,刺得其宜,顺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则神转不回,故有福。逆之者,刺失其宜。逆其上父下母,以及心气之所出,乃回则不转,故有咎。

__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__

中,去声,下同。《诊要经终》论云:中心者环死。故刺失其宜,中伤心气,周时一日而死。《宣明五气篇》云,心为噫。故其动为噫。噫,心气虚也。

__刺中肝,三日死,其动为语。__

三,旧本讹五,今改。刺失其宜,中伤肝气,则三日死。三者,水之生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肝为语。故其动为语。语,肝气虚也。

__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__

刺失其宜,中伤肾气,则六日死。六者,水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肾为欠为嚏。嚏,肾气虚也。

__刺中肺,五日死,其动为咳。__

五,旧本讹三,今改。《诊要经终》论云:中肺者五日死。故刺失其宜,中伤肺气,则五日死。宣明五气篇云:肺为咳。故其动为咳。咳、肺气虚也。

__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__

刺失其宜,中伤脾气,则十日死。十者、土之成数也。《宣明五气篇》云:脾为吞。故其动为吞。

吞,脾气虚也。

__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__

刺失其宜,中伤胆气,则一日半死。六节脏象论云:十一脏取决于胆。胆主生阳上升,今一日之间,生阳不升,复逾半日,生气并绝,故死,灵枢邪气脏腑论云:胆病者呕宿汁。故其动为呕。呕,胆气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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