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缵论卷下(13/19)

《伤寒缵论_伤寒绪论》[] 著

伤寒缵论卷下(13/19)

伤寒是感天时肃杀之气,以寒犯寒,必先寒水时行,是感湿土郁蒸之气,以湿犯湿, 必先湿土,阳明为荣卫之原,始病则荣卫俱病,经络无分,三焦相溷,内外不通, 所以其病即发而暴,非比伤寒以次传经而入也,盖地为污秽浊恶之总归, 平时无所不受,适当天时不正之极,则平时所受浊恶之气,亦必乘时迅发, 或冬时过暖,肃杀之令不行,至春反大寒冷,或盛夏湿热,污秽之气交蒸, 忽然热极生风,而人汗孔闭拒,毒邪不得发泄而饷病,病则老幼无分, 此即时行之气也。

从霜降以后,至春分以前,凡有触冒霜露,体虚中寒即病者,谓之伤寒也。

言非体虚,即有风寒,莫之能害。

其冬有非节之煖,名曰冬温,冬温之毒,与伤寒大异,亦有轻重,为治不同。

冬温者,时当大寒,而反大温,东风时至,则肌腠疏豁忽然大寒, 而衣袂单薄,寒郁其邪,其病即发者为冬温,以其所感非时温气,故言与伤寒大异, 若不即发,藏于皮肤,则入伤血脉,至春发为温病,藏于经络,则入伤骨髓, 至夏发为热病矣。

从立冬节候,其中无暴大寒,又不冰雪,而有人壮热为病者, 此属春时阳气发于冬时,伏寒变为温病。

春时阳气发于冬时,未至而至也,伏寒变为温病,言非时不正之温气, 又为外寒所伏,至春而发为温病也。

从春分以后,至秋分节前,天有暴寒者,皆为时行寒疫也,其病与温及热病相似, 但治有殊耳。

此言非时暴寒之证,虽与温热相似,而源委迥殊,以伏气自内发外,必用苦寒内夺, 暴寒从外感冒,合用辛甘外解,故治有不同耳。

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盛不死,若两感于寒而者必死。

尺寸俱浮者,太阳受病也,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风府,故头项痛腰脊强。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挟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疼, 鼻干不得卧。

尺寸俱弦者,少阳受病也,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 故胸胁痛而耳聋。

此三经受病,未入于府也,可汗而已。

尺寸俱沉细者,太阴受病也,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溢,故腹满而嗌干。

尺寸俱沉者,少阴受病也,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 故口燥舌干而渴。

尺寸俱微缓者,厥阴受病也,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阴器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此三经受病,已入于府者,可下而已。

伤寒经络传变,原不可以日数推测,此六经受病,不过设以例,麤工不察病机, 每以三四日当汗,六七日当下,误人多矣,设伏气发温之三四日,可汗之乎, 病传厥阴之六七日,可下之乎,若此可不辨哉。凡云尺寸,则关在其中, 可不言而喻。

若两感于寒者,一日太阳受之,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烦满而渴, 二日阳明受之,即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讝语,三日少阳受之, 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者六日死, 若三阴三阳五藏六府皆受病,则荣卫不行,藏府不通而死矣。

其得病阴阳两证俱见,其传经亦阴阳两经俱传,则邪气弥满充斥,法当三日主死, 然必水浆不入,不知人者,方为荣卫不行,藏府不通,更越三日, 而阳明之经始绝也。

其不两感于寒,更不传经,不加异气者,至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 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歇,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阳病衰,腹减如故, 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 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人精神爽慧也。

更不传经,不加异气,则邪气传尽,正气将复,愈日可期,然立法大意, 不可拘执也,至若更加异气,乃病中之病,莫可限于时日矣。

若过十三日已上不间,尺寸陷者大危。

言尺寸之脉沉陷,为正气衰微,莫能载邪外出,过经其病不间,诚为危候也。

若更感异气,变为他病者,当依坏证例治之。

若脉阴阳俱盛,重感于寒,变为温疟。

阳脉浮滑阴脉濡弱,更遇于风,变为风温。

阳脉洪数,阴脉实大,更感温热,变为温毒,温毒为病最重也。

阳脉濡弱,阴脉弦紧,更遇温气,变为温疫。

此以冬伤于寒,发为温,病脉之变证,方治如说。

言脉证皆变为热,不得复用辛温发表,所谓方治如说也。

凡伤寒之病,多从风寒得之,始表中风寒,入里则不消矣,未有温覆当, 而不消散者,不在证治。

拟欲攻之,犹当先解表,乃可下之。

若表已解而内不消,非大满,犹生寒热,则病不除,大满大实坚,有燥屎, 自可除下之,虽四五日不能为祸也。

言非大满大实而下之,则犹生寒热变证,必待大满大实坚,有燥屎者,才可下之, 虽迟至四五日,不能为害也。

若不宜下而便攻之,内虚热入,协热遂利,烦躁,诸变不可胜数,轻者因笃, 重者必死矣。

夫阳盛阴虚,汗之则死,下之则愈,阳虚阴盛,汗之则愈,下之则死。

阳乘阴位,则为阳盛阴虚,故可下而不可汗,阴乘阳位,则为阳虚阴盛, 故可汗而不可下,即表病里和,里病表和之谓也,盖表实里虚而邪入府,汗之则死, 下之则愈,里实表虚,而邪郁于经,下之则死,汗之则愈。

夫如是,则神丹安可以误发,甘遂何可以妄攻,虚盛之治,相背千里,吉凶之机, 应若影响,岂容易哉,况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死生之要, 在乎须臾,视身之尽,不暇计日,此阴阳虚实之交错,其候至微,发汗吐下之相反, 其祸至速,而医术浅狭,懵然不知病源,为治乃误,使病者殒殁,自谓其分至, 仁者鉴此,岂不痛欤。

桂枝下咽,阳盛则毙,承气入胃,阴盛以亡,一概言汗下,关系非细, 不过借此为例,非误用二汤,必致不救也。

凡两感病俱作,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是不同,而执迷妄意者,乃云神丹甘遂, 合而饮之,且解其表,又除其里,言巧似是,其理实违,夫智者之举错也, 常审以慎,愚者之动作也,必果而速,安危之变,岂可诡哉。

两感皆是热邪,然治有先后,发表攻里,本是不同,持说甚正,亦甚明, 何奉议误认为救里耶。

凡发汗,温服汤药,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其间,可半日中尽三服, 若与病相阻,即便有所觉,如服一剂,病证犹在,故当复作本汤服之, 至有不肯汗出,服三剂乃解,若汗不出者死病也。

凡得时气病,至五六日,而渴欲饮水,饮不能多,不当与也,何者,以胃中热尚少, 不能消之,便更与人作病也。

至七八日,大渴欲饮水者,犹当依证与之,与之常令不足,勿极意也。

若饮而腹满,小便不利,若喘若哕,不可与之,忽然大汗出,是为自愈也。

凡得病,反能饮水,此为欲愈之病,其不晓病者,但闻病饮水自愈,小渴者乃强, 与饮之,因成其祸,不可复数。

上四条,皆是春夏温热之邪,故言时气病,乃可与水,非冬月正伤寒可比例也。

凡得病,厥脉动数,服汤药更迟,脉浮大减小,初躁后静,此皆愈证也。

厥脉动数,犹言其脉动数,不可连上句读。

(一百十三道,诸方之义本条注内已经疏明者此不复赘)

桂枝汤

桂枝(三两)、芍药(三两酒洗)、甘草(二两炙)、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右五味,㕮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 服已须臾歠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 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 后服小促役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 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 禁生冷黏滑肉面五辛酒酪臭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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