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本草求真_1》[] 著

凡例

一、本草一书,首宜分其形质气味,次宜辨其经络脏腑,终宜表其证治功能。 历观诸书,无不备载,然理道不明,意义不疏,徒将治效彰著,浅学医士,其奚辨焉。 况有补不实指,泻不直说,或以隔一隔二以为附会,反借巧说以为虚喝,义虽可通, 意难即悟。兹从往昔诸书,细加考订,其有一义未明,一意未达,无不搜剔靡尽, 牵引混说,概为删除,俾令真处悉见,断不随声附和,语作影响,以致眩人耳目也。

一、药品补泻,或阴或阳,或气或血,或燥或润,原自有别,遍绎诸书,无有实载; 如白术味苦性燥,是能入脾补气;山药味甘气平,是能入脾补阴;人参、 黄耆味甘性温,是能入肺而补气;萎蕤、蜂蜜甘平甘温,是能入肺而补阴;龙眼甘温, 是能入心而补气;当归、柏子仁辛甘温润,是能入心而补血;山茱萸、杜仲辛温酸温, 是能入肝而补气;首乌、阿胶甘平微温,是能入肝而补血;至附、桂辛热, 则能入肾以补阳;熟地、枸杞甘润甘温,是能入肾以补阴;补剂如斯,泻剂亦然, 而书仅以补泻混指。是集论补、论泻,俱以阴阳气血分辨, 概不敢以影响浑混等语塞责,庶使开卷暸暸,无有错误。

一、本草药性,最宜就实讲明,不可一毫牵引;如书既言桑白皮入肺泻火, 是明于气无补,而又混引益气之说以相淆;枳壳、枳实本为下气最峻之味, 而书又引益气明目之说以为质;桔梗本属升气之品,而书又扩其义曰降; 赤小豆本非大热之味,而书又别其义曰燥;紫石英、白石英之甘与温,本非最湿之品, 而书又反其词曰湿;此惟上哲之士,始可以悟其蕴,若使粗工褊浅, 又曷克以明其义乎。是集凡有义蕴难明之处,逐一详解,不令稍有含混。

一、经络脏腑,他书亦有载系某药主入某经,某药兼入某经,然众书繁杂,持论不一; 如知母味辛而苦,沉中有浮,降中有升,本能清肺以宁肾,而书偏置润肺不语, 止言于水有滋,牵强混引,殊多不解。是篇凡有类此不明,无不从实发辉, 庶主辅攸分,而经腑与脏之药,自不致误。

一、是集论症、论治、论效,总以药之气、味、形、质四字推勘而出, 则药之见施于病者,既有其因,而药之见施于病而即有效者,又有其故; 如刘奴之破瘀通经行血,又治金疮使血顿止,一通一涩,似不相合,他书止载治效, 无有诠释,使人自悟。是篇凡其药有类是,无不按实考明,尽情阐发,俾令后学, 始有津涯。

一、药多有形质相同,气味相等,若使各为注释而不比类合观,则疑似莫辨;如诃子、 粟壳共为涩药之类,白蔻、砂仁共为燥胃之类,猪苓、泽泻共为利湿之类,羌活、 独活共为驱风之类,大戟、甘遂共为泻水之类,枳壳、枳实共为破气之类,附子、 肉桂共为补火之类,地黄、枸杞共为滋水之类,牛黄、贝母共为清热祛痰之类,乳香、 没药共为行血、破血之类,人参、黄耆共为补肺、补气之类。本草分论虽多, 而合论则少,是篇尚论药味,凡有气味相同,无不先于篇首合同阐发,再于各味之中, 又取相类以为分别,庶使毫厘千里,无有差谬。

一、药有宜有忌,宜者可用,而忌者不可用也。有其宜之当用,即有其忌之不可用。 是篇既于药品之宜反复申明,复于药性之忌,多为诰诫,俾其喜忌并知, 而无临症岐亡之弊矣。

一、本草药味,他氏多以草木昆虫金石类为编次,以便披阅。然形质虽同, 而气味不就一处合编,则诸药诸性,又已分散各部而不可以共束矣。是编开列药品, 总以气味相类共为一处;如补火等药,则以补火为类;滋水等药,则以滋水为类; 间有一味而兼数治数性者,则不得不就一处以为品列,不必彼此重见, 是亦限于编次之一道也。再于分别气味之下,又注是草、是木、是金、是石以为类次, 俾气味既得依类而处,而形质亦得分类合观,庶泾渭攸分,而学者自无亡津之叹。

一、本草本经,出自神农,其理自属不易;然考论中所载,药性多有安五脏、定神志, 并延年益寿、身轻黑发,及桑白皮、紫草补中益气等说,按此语多肤廓,不无可疑; 且考神农尝草,流传至今,是时文字未开,当有识识相因,不尔何由得闻; 所详药出郡县多有后汉地名,故寇宗奭、陶通明、掌禹锡皆谓是书考之于汉, 已有不能断自何代所作;淮南子虽言神农尝百草以和药,亦无本草之名, 至称桐雷本此载在简编,应与素问同类,何以后人多为更饰,故有疑为他氏所著; 厥后代为损益,其真愈失,而其论愈讹,无怪李氏濒湖纂集本草, 仅以本经主治冠列诸首,而不力为着解;且有疑其经论未确,留此以为存羊之意; 非故厚今薄古,实以语多肤廓,故不敢以疑信相参之书,等于素问, 同作千古俎豆观也;惟有长洲张璐极力尊崇,而其中多有强为组合之心, 仍非尊崇本意。故余尚论药性,每从实处追求,既不泥古以薄今,复不厚今以废古, 惟求理与病符,药与病对,俾炎帝救世之真心,默与余论相合,而不失其尊崇之意, 是亦余心之素望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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