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十五卷)。(9/13)

《类经_1》[] 著

(类经十五卷)。(9/13)

(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 腹减如故则思饮食之良,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舌干巳而嚏, 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巳矣)。 所谓其愈,皆十日巳上者如此,○嚏,音帝。

(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藏脉,病日衰巳矣,其未满三日者, 可汗而巳,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巳)。 各通其藏脉,谓当随经分治也,凡传经之邪,未满三日者,其邪在表,故可以汗巳, 满三日者,其邪传里,故可以下,然此言表里之大体耳,按正理伤寒论曰, 脉大浮数,病为在表,可发其汗脉实沉数,病为在里,可下之,故日数虽多, 但表证而脉浮大者,犹宜发汗,日数虽少,但有里证而脉沉实者,即当下之, 此汗下之法,但当以表里为据,有不可以执一也,○愚按伤寒一证, 感天地阴厉之气,变态不测,最为凶候,治一有差,死生反掌,在古人垂训之多, 何止百家千卷,其中立法之善,无出仲景,用药之善,须逊节庵,凡于曲折精微, 靡不详尽,余复何言,然尤有不能巳者,在苦于条目之浩繁而后学求之不易也, 观陶氏家秘的本曰,伤寒治法,得其纲领如拾芥,若求之多岐,则支离破碎, 如涉海问津矣,盖脉证与理而巳,斯言也,予殊佩之,然求其所谓纲领者, 谓操其枢要,切于实用者是也,所谓多岐者,谓检偏方书,方可用者是也, 所谓脉证者,谓表里阴阳,寒热虚实之辨所谓理者,谓见之真,法之要也, 得其理则治无一失矣,是以法必贵详,用当知约,详而不约,徒详何益,诚若望洋, 无所用之地矣,子请约之曰,凡治伤寒,其法有六,曰吐汗下,温清补也, 盖吐中有发散之意,可去胸中之实,可举陷下之气,若无实邪在上,不可用之, 所用既少,法亦无多,故舍吐之外,而切于用者,惟汗下温清补,五法而巳, 所谓汗者,治表证也,寒邪在表,火汗何从而解,然汗法有三,曰温散,曰凉解, 曰平解,温散者,如以寒胜之时,阴胜之藏阳气不充,则表不易解,虽身有大热, 亦必用辛温,勿以寒凉为佐,此即寒气犯寒之谓也,凉解者,如炎炽盛,表里枯凅, 则阴气不营,亦不能汗,宜用辛凉,勿以温热为佐,此即热无犯热之谓也, 若病在阴阳之间,既不可温,又不可凉,则但宜平用,求其解表而已也, 然无表证者,不可汗,似表非表者不可汗,咽中闭塞者不可汗,诸动气者不可汗, 淋家不可汗,诸亡血者不可汗,脉微弱者无阳也不可汗, 脉微恶寒者阴阳俱虚不可汗吐下,其可汗者,如仲景曰,凡发汗温服汤药, 其方虽言日三服,若病剧不解,当促之于半日中尽三服,又曰凡作汤药, 不可避晨夜,觉病顶曳,即宜便治,不等蚤晚,则易愈矣,此所以汗不嫌蚤也, 所谓下者,攻其内也,实邪内结,不下何从而去,然表邪未解者不可下, 诸虚者不可下,阳微者不可下诸外实者不可下,咽中闭塞者不可下, 诸动气者不可下,脉弱者不可下,脉浮而大者不可下,病呕吐者不可下, 大便先鞭后溏者不可下,非有大满燥实坚者不可下,此所以下不嫌迟也,所谓温者, 温其中也,藏有寒气,不温之,何自而除,有客寒者,寒自外入者也,有主寒者, 气虚者也,盖气为阳,气不足则寒生于中,寒即阴证之属,温即兼乎补也, 所谓清者,清其热也,有热无结,本非大实,不清之,何由而散,表热者宜于清解, 里热者宜于清降,热即阳证之属,清即类乎写也,若此四者,古人发明巳尽, 余不过述其要耳,学者仍当由博而约勿谓止于是也,惟补之一字,则所系尤切, 而人多不知之,夫用补之法,岂止因于中气,盖实兼乎表里,如表邪不解, 屡散之而汗不出者,中虚无力,阴气不能达也,盖汗即水也,水既不足,汗自何来, 人知汗属阳分,升阳可以解表,而不知汗生于阴,补阴最能发汗, 今有饮水而汗出者即其义朼,又如内热不解,屡清之而火不退者阴不足也, 人知惟寒可以去热,而不知壮水方能息火也,又如正气不足,邪气有余,正不胜邪, 病心留连不解,有如是者,不可攻邪,但当实其中气,使正气内强,则根本无害, 逼邪外出,则营卫渐平,所谓温中自有散寒之意,此不散表而表自解, 不攻邪而邪自退,不治之治,尤非人所知,惟是用补之法,则藏有阴阳药有宜否, 宜阳者必先于气,宜阴者必先乎精阳以人参为主,而芪木升柴之类可佐之, 阴以熟地为主而茱萸山药归杞之类可佐之,然人参随熟则直入三阴,熟地随芪水, 亦上归阳分,但用药当如盘珠,勿若刻舟求剑,且人伤寒而传为热, 则阳胜伤阴者多,故利于补阴者十之七八,利于之补阳者十之二三, 然阴中非无阳气,佐以桂附,则真复于命门,佐以姜草,刖元气达于脾胃, 药不及病,与不药同,故当随病重轻以为增减,此余之百战百胜者,所活巳多, 非谬说也,或曰,古人之治伤寒,皆重在汗吐下三法,而后于补,今子所言, 则似谆谆在补,而后于攻者何也,曰三法巳悉,无待丹言,独用于补,殊未尽善, 故不得不详明其义。 以补古支人之未备,试以伤寒论观之曰,阴证得阳脉者生,阳证得阴脉者死, 迄今说者,无不为然,愚谓阳证阳脉,阴证阳脉者,本为顺证,可以无虑, 惟阳证阴脉,则逆候也,为伤寒之最难,故古人直谓之死,则其无及于此也, 可知矣,余所谓切于补者,正在此也,今以余所经验,凡正气虚而感邪者多见阴脉, 盖证之阳者,假实也,脉之阴者,真虚也,阳证阴脉即阴证,观陶节庵曰, 凡察阴证,不分热与不热,须凭脉下药至为切当,不问脉之浮沉大小,但指下无力, 重按全无,便是伏阴,不可与凉药服之必死,然则脉之沉小者,人知其为阴脉矣, 而浮大者亦有阴脉,则人所不知也,治戉凉药犹且不可,况其他乎,故余于此证, 必舍证从脉,所以十全其九,然所用之法,多非本门正方,随手而应见者无不异之, 夫亦何异之有,药对证而巳矣,余请丹悉其义,夫伤寒之千态万状只虚实二字, 足以尽之,一实一虚,则邪正相为胜负,正胜则愈,邪胜则死,死生之要, 在虚实间耳,若正气实者,即感大邪,其病亦轻,正气虚者,即感微邪,其病亦甚, 凡气实而病者,但去其邪,则愈矣,于胆攻之,何难之有,此而当余, 亦不过若吹拉朽耳,无足齿也,虽付之庸手,自无难愈,即不治之,俟其经尽气复, 亦无不愈,此譬之两敌相持,主强则客不能胜,必自解散而去,何患之有, 故凡正气实者,无论治与不治,皆无虑也,所可虑者,惟挟虚伤寒耳,凡疾病相加, 末有元气不竭而死者,强弱相攻,末有根本不伤而败者,此理势之必然也, 伤寒之难,止于此耳,奈何庸浅之辈,初不识人虚实,但见发热,动手便攻, 夫不可攻而攻之,则未有不死者何也,盖攻者以攻邪,然必藉元气以为之帅, 设主气不足而强致其邪,则邪气未去,而正气因攻先败矣,如此杀人,罪将谁诿, 又其最可怪者,则有曰伤寒无补法,惑乱人心,化莫上为甚, 独不观仲景立三百九十七法,而脉证之虚寒者一百有余,定一百一十三方, 而用人参者三十,用桂附者五十有余,此下如东垣目溪陶节庵辈所用补中益气, 回阳返本,温经益元等汤怕末尝不用补也,孰谓伤寒无补法即,此其立法, 固为不少,但在余则犹谓未尽,在人则目为异常,不惟异常而且曰无之, 高明者岂其然哉,矧今人之患挟虚伤寒者,十尝六七传诵伤寒无补法者, 十之八九虚而不补,且复攻之,余目睹,其受害者,盖不可胜纪矣,心切悲之, 故九辩于此,欲以救时弊耳,非好补也,观者惟加详察,则苍生大幸。

素问热论连前篇○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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