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二十一卷)。(7/10)

《类经_1》[] 著

(类经二十一卷)。(7/10)

热病脉尚躁盛者必当邪解汗出也,若脉虽盛而汗不得出以阳脉之亢极, 而阴虚不能外达也,故死,若得汗而静,则为顺证故生,○按此二节,一曰阴极, 一曰阳极,义若有二,然脉之躁盛者,皆阳胜之候也,汗者液之所化其,发在阳, 其原在阴也,若既得汗而脉犹躁盛者,以阳无所归由阴虚也,脉躁盛而汗不得出者, 以阴竭于中,亦阴虚也故脉之盛与不盛,当责之阳,汗之出与不出,当责之阴, 观本神篇曰,阴虚则无气,无气则死矣其所重者,正此阴字,阴为生气之本, 无根则气脱,故必死也。

(○热病不可刺者有九,一曰汗不出,大颧发赤,哕者死)。

不可刺者以其有死征也,汗不得出,阴无力也,大颧发赤谓之戴阳, 面戴阳者阴不足也,哕者邪犯阳明胃虚其也,本原亏极,难乎免矣,○哕于决, 切又音晦。

(二曰泄而腹满,甚者死)。

泄则不当胀满况其满甚,以邪伤太阴脾气败也,故死。

(三曰目不明热不巳者死)。

五藏六府之精气,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不明者藏府之精气竭也, 热不巳者表里之阴气竭也故死。

(四曰老人婴儿,热而腹满者死)。

热而腹满,邪伤脾藏也,老人婴儿,尤以脾气为本故犯之者死。

(五曰汗不出,呕下血者死)。

汗不出者阴之亏也,再或呕而下血,阴伤尤甚故死。

(六曰舌本烂,热不巳者死)。

心肝脾肾之脉,皆系于舌本,古本烂,加之热不巳者三阴俱损也,故不免于死。

(七曰欬而衄汗不出,出不至足者死)。

欬而且衄,邪在肺经,动阴血也,汗不出或出不至足,尤为真阴溃竭,故死。

(八曰髓热者死)。

髓者至阴之精,骨之充也,邪入最深,乃为髓热,肾气败竭故死。

(九曰热而痉者死,腰折瘈疭,齿噤𬹼也)。

痉,风强病也,凡脊背反张曰腰折,肢体抽掣曰瘈疭,牙关不闲曰噤,齿曰𬹼, 即皆痉之谓也,此以热极生风,大伤阴血而然既热且痉乃为死证,○痉,音敬,瘈, 翅寄系三音疭,音纵噤求禁切,𬹼,音械。

(凡此九者不可刺也)。

刺之无益,必反招嫌故皆不可刺也。

(○所谓五十九刺者,两手外内侧各三凡十二痏)。

此下详明五十九刺之穴也,两手外内侧即太阳之少泽,少阳之关冲,阳明之商阳也, 三阴俱在内侧,即太阴之少商厥阴之中冲,少阴之少中也,左右共十二穴, 痏刺疮也,有刺必有瘢,故即以痏为数,○痏,委伟二音。

(五指间各一凡八痏足亦如是)。

五指间者总言手五指也,各一者,本节之后各一穴也,观上文第十五节云, 取之于其腧及下诸指间,正谓此也,盖诸经腧穴,皆在指之本节后, 如手经则太阳之后谿,少阳之中渚,阳明之三间独少阴之在本节后者, 则少府之荥也,手之六经,惟太阴厥阴则本节后俱无穴,故左右四经,凡八痏也, 其在足经之腧,则太阳曰束骨,少阳曰临泣,阳明曰陷谷,太阴曰太白, 皆在本节之后,其少阴之脉不行于指,厥阴之脉,止共八穴,故曰足亦如是。

(头入发一寸傍三分各三,凡六痏)。

头入发一寸,即督脉上星之次其傍穴分而为三,则足太阳之五处,承光,通天也, 右石各三,故凡六痏。

(更入发三寸边五凡十痏。)。

更入发者,自上星之次向后也,三寸边五者,去中行三寸许两边各五也, 即足少阳之临泣,目悾,正营,承灵,脑空左右二行凡十痏。

(耳前后口下者各一,项中一凡六痏)。

耳前者听会也,耳后者完骨也,俱足少阳经穴,各二,口下者,任脉之承浆也, 一穴,项中者,督脉之痖门也,一穴,共凡六痏。

(上一)。

百会也,督脉穴。

(顖会一)。

督脉穴。

(发际一)。

前发际,神庭也,后发际风府也,俱督脉穴,凡二痏。

(廉泉一)。

任脉穴。

(风池二,天柱二)。

风池,足少阳经穴,天柱,足太阳经穴,○按本篇所载者热五十九俞也, 考二篇之异同,则惟百会顖会五处承光通天临泣目倥正营承灵脑空等十八穴相合, 其余皆异,然观本篇所言者,多在四肢益以写热之本也, 水热穴论所言者多随邪之所在,盖以写热标也,义自不同,各有取用, 且本经灵枢在前,素问在后,后者所以补前之略之耳,故皆谓之热病五十九俞, 非谬异也,今总计二篇之数,再加以上文所言胃胳涌泉等穴, 原不在五十九数之内者,凡十四穴,仍除去重复十八穴,则总得一百一十四穴, 皆热俞也,均不可废,凡刺热者,当总求二篇之义,各随其宜而取用之, 庶乎尽刺热之善矣。

四十一。

(皮寒热者,不可附席,毛发焦鼻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之络,以补手太阴)。

灵枢寒热病篇○肺主皮毛,开窍于鼻,皮寒热者邪在外,故畏于近席,而毛发焦, 鼻槁腊也,如不得汗,当写足太阳之络穴飞阳,补手太阴之鱼际太渊, 盖太阳即三阳,主在表之热,而臂之太阴,可以取汗也,○腊,音皆,干也。

(肌寒热者肌为毛发焦而唇槁腊,不得汗,取三阳于下,以去其血者, 补足太阴以出其汗)。 脾主肌肉,其荥在唇,肌寒热者邪在脾,故当肌痛,毛发焦而唇槁腊也, 取三阳法如上文,补足太阴之大都太白,可以出汗,义见前章。

(骨寒热者,病无所安,汗注不休,齿未槁,取其少阴于阴股之络,齿巳槁, 死不治,骨厥亦然)。 肾主骨,骨寒热者,邪在至阴也,阴虚者必躁,故无所安也,阴伤则液脱, 故汗注不休也,齿者骨之余,若齿未槁者,阴气尚充,犹为可治, 当取取足少阴之络穴大钟以刺之,若齿有枯色,则阴气竭矣,其死无疑,近以愚见, 则不独在齿,凡爪枯者亦危候也,骨寒而厥者皆然。

(○阴刺入一,傍四处,治寒热)。

素问长刺节论○阴刺疑误,按官针篇云五曰扬刺,扬刺者正内一傍内四, 以治寒气之抟大者也,十曰阴刺,阴刺者,左右率刺之, 以治寒厥此云阴刺者当是扬刺,详本类前五。

(深专者,刺大藏)。

专者,邪气深而专在一藏也,治当求其大藏而直取之,凡五藏皆为大藏。

(迫藏刺背,背俞也)。

欲迫取其大藏之气,当刺其背,以五藏之俞在于背也。

(刺之迫藏,藏会)。

刺背俞而能迫藏者,为藏气之所会也。

(腹中寒热去而止)。

刺背俞者,无问其数,必使腹中寒热去而后止针。

(与刺之要,发针而浅出血)。

言凡与刺藏俞者,不宜出自太多,其要在发针浅而少出其血也。

素问骨空论○四十二。

(灸寒热之法先灸项大椎,以年为壮数)。

此下灸寒热之法,多以虚劳为言,然当因病随经而取之也,大推,督脉穴, 灸如患者之年数。

(次灸撅骨,以年为壮数)。

尾尽之穴曰撅骨,在脉穴也,○撅,音厥。

(视背俞陷者灸之)。

背俞,皆足太阳经穴,陷下之处,即经气之不足者,故当灸之。

(举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髃也,手阳明经穴。

(两季胁之间灸之)。

足少阳京门穴也。

(外踝上绝骨之端灸之)。

足少阳阳辅穴也,○踝,胡寡切。

(足小指次指间灸之)。

足少阳侠谿穴也。

(腨下陷脉灸之)。

足太阳承山穴也,○腨,音篆。

(外踝后灸之)。

足太阳昆仑穴也。

(缺盆骨上切之,坚动如筋者灸之)。

此结聚也,但随其所有而灸之,不必拘于俞穴。

(膺中陷骨间灸之)。

任脉之天突穴也。

(掌束骨下灸之)。

手少阳阳池穴也。

(齐下关元三寸灸之)。

任脉之关元穴在齐下三寸。

(毛际动脉灸之)。

足阳明气冲穴也。

(膝下三寸分间灸之)。

足阳明三里穴也。

(足阳明跗上动脉灸之)。

冲阳穴也。

(巅上一灸之)。

督脉之百会穴也。

(犬所啮之处灸之三壮,即以犬伤病法灸之)。

犬伤令人寒热者,古有灸法如此,故云然也,○啮,尼结切。

(凡当灸二十九处)。

自犬啮之上,共计二十九处,犬伤者无定所,故不在数内。

(伤食灸之)。

伤食而发寒热者,如上法求阳明经穴灸之。

(不巳者,必视其经之过于阳者,数,刺其俞而药之)。

过于阳者,阳邪之盛者也,刺可写其阳,药可调其阴,灸之不巳,当变其治法如此。

灵枢厥病篇○四十三。

(厥头痛,面若肿起而烦心,取之足阳明太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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