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六卷)。(6/11)

《类经_1》[] 著

(类经六卷)。(6/11)

(九候之相应也,上下若一,不得相失)。

上下若一,言其大小迟疾,皆贵乎和平也。

(一候后则病,二候后则病甚,三候后则病危,所谓后者,应不俱也)。

应不俱者,脉失常度,逆顺无伦也。

(其府藏,以知死生之期)。

死生之期察其克贼生王,而可知也。

(必先知经脉然后知病脉)。

经者常脉,病者变脉,不知其常,不足以知变也。

(真藏脉见者胜死)。

真藏脉义见后,胜死,谓遇其,胜巳之时而死,如肝见庚辛,脾见甲乙之类是也。

(足太阳气绝者其足不可屈伸,死必戴眼)。

足太阳之脉,下者合腘中,贯腨内,出外踝之后,上者起目内眦, 其脉有通项入于脑者正属目本,名曰眼系,故太阳气绝者,血枯筋急,足不可屈伸, 而死必戴眼,戴眼者,睛上视而瞪也,○腨,音篆,瞪,曹庚切。

(帝曰,冬阴夏阳奈何)。

言死时也。

(岐伯日,九候之脉,皆沉细悬绝者为阴,主冬,故以夜半死,盛躁喘数者为阳, 主夏,故以日中死)。 夜半者,一日之冬也,阴尽阳生,故阴极者死,日中者,一日之夏也,阳尽阴生, 故阳极者死。

(是故寒热病者,以平旦死)。

平旦者,一日之春,阴阳之半也,故寒热病者,亦于阴阳出入之时而死。

(热中及热病者以日中死)。

以阳助阳,真阴竭也。

(病风者以日夕死)。

日夕者,一日之秋也,风木同气,遇金而死。

(病水者瓜夜半死)。

亥子生王,邪盛极也。

(其脉乍疏乍数,乍迟乍疾者,日乘四季死)。

脉变不常者中虚无主也日之四季,辰戍丑未也,四季为五,行之墓地,故败竭之藏, 遇之而死。

(形肉巳脱,九候虽调犹死)。

脾主肌肉,为五藏之本,未有脾气脱而能生者,故九候虽调亦死。

(七诊虽见,九候皆从者不死)。

七诊义见前章第六,从顺也,谓脉顺四时之令,及得诸经之体者, 虽有独大独小等脉,不至死也。

(所言不死者,风气之病,及经月之病似七诊之病而非也,故言不死)。

风者阳病也,故偶感于风,则阳分之脉,或大或疾,经月者,常期也,故适值去血, 则阴分之脉或小或迟,或为陷下,此皆似七诊之脉而实非也,皆不可以言死, 然则非外感及经月之病而得七诊之脉者,非吉兆也。

(若有七诊之病,其脉候亦败者死矣,必发哕噫)。

此承上文而言风气经月之病,本非七诊之类,若其果系脉息证候之败者, 又非不死之比,然其死也必发哕噫,盖哕出于胃,土气败也,噫出于心,阴邪胜也, ○哕,于决切,呃逆也,噫,伊隘二音,嗳气也。

(必审问其所始病,与今之所方病,而后各切循其脉,视其经络浮沉, 以上下逆从循之)。 凡诊病之道,必问其始病者,察致病之本未由也,求今之方病者,察见在之证也, 既明而后切按其脉,以参合其在经在络,或浮或沉,上下逆从,各因其次以治之也。

(其脉疾者不病,其脉迟者病,脉不往来者死,皮肤著者死)。

疾言力强有神,迟言气衰不足,若脉不往来者,阴阳俱脱,皮肤著者,血液巳尽, 谓皮肤枯槁著骨也。

(帝曰,其可治者奈何,岐伯曰,经病者治其经)。

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治其经,谓即其经而刺之也。

(孙络病者,治其孙络血)。

络之小者为孙,即络脉之别而浮于肌肤者也,经脉篇曰,诸刺络脉者, 急取之以写其邪而出其血,留之发为痹也,故曰治其血。

(血病身有痛者,治其经络)。

血病而身痛者,不止于孙络,而经亦有滞也,当随其经络而刺之。

(其病者在奇邪,奇邪之脉,则缪刺之)。

奇邪者,不入于经而病于络也,邪客大络,则左注右,右注左,其气无常处, 故当缪刺之,详针刺类三十。

(留瘦不移,节而刺之)。

留病留滞也,瘦,形消瘦也,不移,不迁动也,凡病邪久留不移者, 必于四支八谿之间,有所结聚,故当于节之会处,索而刺之,斯可平也。

(上实下虚,切而从之,索其结络脉,刺出其血,以见通之)。

上实下虚,有所隔也,故当切其脉以求之,从其经以取之,索其络脉之有结滞者, 刺出其血,结滞去而通达见矣。

(瞳子高者太阳不足,戴眼者太阳巳绝,此决死生之要,不可不察也)。

瞳子高,目上视也,戴眼者,上视之甚而定直不动也,此重明上文足太阳之证, 而分其轻重以决死生也。

(手指及手外踝,五指留针)。

本节义不相属,及前节单言太阳而不及他经,必皆古文之脱简。

素问阴阳别论○二十六。

(黄帝问曰,人有四经十二从,何谓,岐伯对日,四经应四时,十二从应十二月, 十二月应十二脉)。 四经应四时,肝木应春,心火应夏,肺金应秋,肾水应冬,不言脾者,脾主四经, 而土王四季也,十二从应十二月,手有三阴三阳,足有三阴三阳以应十二月之气, 而在人则应十二经之脉也,所谓从者,即手之二阴从藏走手等义。

(脉有阴阳,知阳者知阴,知阴者知阳)。

脉有阴阳,最当详辨,必知阳脉之体,而后能察阴脉,必知阴脉之体, 而后能察阳脉,阳中有阴,似阳非阳也,阴中有阳,似阴非阴也,辨阴阳未必难, 真假为难耳,误认者杀人反掌。

(凡阳有五,五五二十五阳)。

阳者如下文,所谓胃脘之阳,即胃气也,五者,即五脏之脉, 如肝弦心钩脾耎肺毛肾石也,以一藏而兼五脉,则五藏互朏,见, 是为五五二十五脉也,然五藏之脉皆不可以无胃气,故日凡阳有五, 而二十五脉亦皆不可以无胃气,故又曰五五二十五阳也。

(所谓阴者真藏也,见则为败,败必死也)。

阴者无阳之谓,无阳者,即无阳明之胃气,而本藏之阴脉独见,如但弦但钩之烦, 是为真藏,胃气败也,故必死。

(所谓阳者,胃脘之阳也)。

胃属阳明,胃脘之阳,言胃中阳和之气,即胃气也,五藏赖以为根本者也, 故人无胃气曰逆,逆者死,脉无胃气亦死,即此之谓,○脘,音管。

(别于阳者,知病处也,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能别阳和之胃气,则一有不和,便可知疾病之所,能别纯阴之真藏,则凡遇生克, 便可知死生之期也,○按玉机真藏论曰别于阳者,知病从来,别于阴者, 知死生之期,其义与此互有发明,所当并考,见藏象类二十四.○别,音鳖。

(三阳在头,三阴在手,所谓一也)。

三阳在头,指人迎也,三阴在手,指气口也,太阴阳明论曰,阳明者表也, 为之行气于三阳,盖三阳之气,以阳明胃气为本,而阳明动脉曰人迎, 在结喉两傍一寸五分,故曰三阳在头,又曰足太阴者三阴也,为之行盖于三阴, 盖三阴之气,以太阴脾气为本,然脾脉本非气口,何云在手,如五藏别论曰, 五味入口,藏于胃以养五藏气,而变见于气口,气口亦太阴也故曰三阴在手, 上文以真藏胃气言阴阳,此节以人迎气口言阴阳,盖彼言脉体,此言脉位, 二者相依,所谓一也,气口义见藏象类十一。

(别于阳者,知病忌时,别于阴者,知死生之期)。

此与前节稍同,而复言之者,脉前以真藏胃气言,而此以阴阳表里言, 是正与玉机真藏论者同,二义相关皆不可缺,观者当会通其意可也,忌时, 言气有衰王,病有时忌也。

(谨熟阴阳,无与众谋)。

阴阳之理,不可不熟,故曰谨,独闻独见,非众所知,故无与谋。

(所谓阴阳者,去者为阴,至者为阳,静者为阴,动者为阳,迟者为阴, 数者为阳)。 脉之阴阳,其概如此,得阳者生,得阴者死,此其要也。

素问玉机宜藏论○二十七。

(大骨枯藁,大肉陷下,胸中气满喘息不便,其气动形,期六月死真藏脉见, 乃予之期日)。 大骨大肉,皆以通身而言,如肩脊腰膝,皆大骨也,尺肤臀肉,皆大肉也, 肩垂项倾,腰重膝败者,大骨之枯藁也,尺肤既削臀肉必枯,大肉之陷下也, 肾主骨,骨枯则肾败矣,脾主肉,肉陷则脾败矣,肺主气,气满喘息则肺败矣, 气不归原,形体振动,孤阳外浮而真阴亏矣,三阴亏损,死期不出六月, 六月者一岁阴阳之更变也,若其真藏脉巳见,则不在六月之例, 可因克贼之日而定其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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