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经二十五卷)。(6/7)

《类经_1》[] 著

(类经二十五卷)。(6/7)

此下皆言治法也,补者补其不足,治者治其有余,上谓司大, 下谓在泉从之谓同其气,如以辛补肺,以甘补脾之类是也,逆之谓反其气, 如以苦治肺以酸治脾之类是也,当各以病之所在,随其寒热盛衰之宜而调之也。

(故曰,上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能毒者以厚。药,不胜毒者以薄, 药此之谓也)。 上居下取,察其病之在上在下也,内取外取,察其病之在表在里也, 于此四者而求其过之所在,然后因其强弱以施厚薄之治,若其人胃厚色黑骨大肉肥, 此能毒者也,宜治以厚药,若其胃薄色浮,骨小肉瘦,此不能毒者也,宜治以薄药, ○能,耐同。

(气反者,病在上,取之下,病在下,取之上,病在中,傍取之)。

气反者,本在此而标彼也,其病既反,其治亦宜反,故病在上,取之下, 谓如阳病者治其阴,上壅者疏其下也,病在下,取之上,谓如阴病者治其阳, 下滞者宣其上也,病在中,傍取之,谓病生于内而经连乎外,则刺或灸,或熨或按, 而随其所在也。

(治热以寒,温而行之,治寒以热,凉而行之,治温以清泠而行之,治清以温, 热而行之)。 此至真要大论,寒因热用,热因寒用之义,几药与病逆者,恐不相投, 故从其气以行之,假借之道也。

(故消之削之,吐之下之,补之写之,久新同法)。

消以去滞,削以政坚,土实者宜吐,下实者宜下,补因正之不足,写因邪有余, 但此中用有缓急,治有先后,而病之久新同其法也。

素问五常政大论○十五。

(帝曰,岁有胎孕不育,治之不全,何气使然)。

治,谓治岁之气。

(岐伯曰,六气五类,有相胜制也,同者盛之异者衰之,此大地之道, 生化之常也)。 五类者,五行所化,各有其类,如毛虫三百六十,麟为之长,羽虫三百六十, 凤为之长,倮虫三百六十,人为之长,介虫三百六十,龟为之长,鳞虫三百六十, 龙为之长,凡诸有形动物,其大小高下五色之异,各有其类,通谓之虫也, 然毛虫属木,羽虫属火,倮虫属土,介虫属金,鳞虫属水,六气五类, 各有相生相制,同同其气故盛,异者异其气故衰。

(故厥阴司天,毛虫静,羽虫育,介虫不成)。

巳亥年也,厥阴风木司天,则少阳相火在泉,毛虫同天之气, 故安静无损羽虫同地之气,故多育,火制金之化,故介虫不成。

(在泉,毛虫育,倮虫耗羽虫不育)。

寅申岁也,厥阴风木在泉,毛虫同其气故育,木克土,故倮虫耗,木郁于下, 火失其生,故羽虫虽生而不育,○按此六气五类,胜制不育,岁有司天在泉之分, 故其气应各有时,而五类之生育亦各有时,以生育之期, 而合气应之候再以五色五性参其盛衰,无不应者,观六元正纪大论曰,岁半之前, 天气主之,岁半之后,地气主之,上下交互,气交主之则司天之气, 当自大寒节为始,以主下半年,在泉之气,当自大暑节为始,以主下半年, 上下交互之气,则间于二者之间,而主乎中也,义详本类前九。

(少阴司天羽虫静,介虫育,毛虫不成)。

子午岁也,少阴君火司天,羽虫同天之气故安静,介虫同地之气故育, 金气在地则木衰,故毛虫胎孕不成。

(在泉羽虫育,介虫耗不育)。

少阴在泉,卯酉岁也,羽虫同其气故育,介虫受其制,故耗而不育。

(阴司天,倮虫静鳞虫育羽虫不成)。

太阴湿土司天,丑未岁也,倮虫同天之气,故安静无损,鳞虫同志之气,故育, 在泉水盛则火衰,故羽虫胎孕不成。

(在泉,倮虫育鳞虫不成)。

太阴在反,辰戍岁也,倮虫同其气,故育鳞虫受其制故不成,○详此少一耗虫。

(少阳司天,羽虫静毛虫育,倮虫不成)。

少阳相火司天,寅申岁也,羽虫同天之气,故静,虫同地之气, 故育在泉木盛则土衰,故倮虫不成。

(在泉,羽虫育介虫耗,毛虫不育)。

少阳在泉,巳亥岁也羽虫同其气,故育,介虫受其制,故耗,火在泉,则木为退气, 故毛虫亦不育。

(阳明司天,介虫静,羽虫育,介虫不成)。

阳明燥金司天,卯酉岁也,介虫同天之气,故静羽虫同地之气,故育, 复言介虫不成者,虽同乎天气,而实制乎地气也。

(在泉,介虫育毛虫耗,羽虫不成)。

阳明在泉,子午岁也,介虫同其气,故育,毛虫受其制,故耗,金火之气不相和, 故羽虫不成。

(太阳司天鳞虫静,倮虫育)。

太阳寒水司天,辰戍岁也,鳞虫同天之化,故静脉虫同地之化,故育。

(在泉,鳞虫耗,倮虫不育)。

太阳在泉,丑未岁也,鳞虫同其气,故育,羽虫受其制,故耗,水土之气不相和, 故倮虫不育,○按此当云鳞虫育,羽虫耗,今于鳞虫下缺育羽虫三字,必脱简也。

(诸乘所不成之运则甚也)。

上文言六气,此兼五运也,以气乘运其不成尤甚,故木乘木运,则倮虫不成, 火乘火运,则介虫不成土乘土运,则鳞虫不成金乘金运,则毛虫不成水乘水运, 则羽虫不成,故上文言不成不育者,谓其衰少耳,非全无也,此言甚者, 则十全其二三耳。

(故气主有所制,岁立有所生)。

气主者,六气主乎天地也,岁立者,子甲相合,岁气立乎中运也,制者盛衰相制也, 生者,化生所由也,六微旨大论曰,天枢之上,天气主之,天枢之下,地气主之, 气交之分,人气从之,万物由之即气主所制,岁立所生之义。

(地气制巳胜,天气制胜巳)。

地气制巳胜,谓以巳之胜,制彼之不胜,如以我之木,制彼之土也,天气制胜巳, 谓司天之气,能制夫胜巳者也,如丑丁未,木运不及,而上见太阴,则土齐木化, 故上官与正官同,癸卯癸酉,火运不及,而上见阳明则金齐火化,故上商与正商同, 乙巳乙亥,金运不及,而上见厥阴,则木齐金化,故上角与正角同者是也, 葐以司天在上,理无可胜,故反能制胜巳者,胜巳者犹可制则巳胜者不言可知矣。

(天制色,地制形)。

色化于气,其象虚,虚本乎天也,形成为质,其体实,实出乎地也, 故司天之气制五色,在泉之气制本形。

五类衰盛各随其气之所宜也,故有胎孕不育,治不全,此气之常也)。

气之所宜,谓色青形毛者,宜于木之类也,有所宜则有所不宜,故胎孕有不育, 治化有不全,皆岁气之常也。

(所谓中根也)。

凡动物之有血气心知者,其生气之本,皆藏于五内,以神气为主,故曰中根。

(根于外者亦五)。

凡植物无知者,其生成之本,悉由外气所化,以皮谷为命,故根于外。

(故生化之别,有五气,五味,五色,五类互宜也)。

无论动植之物,凡在生化中者,皆有五行之别,如臊焦香腥腐,五气也, 酸苦甘辛咸,五味也,青赤黄白黑,五色也,物各有类,不能外乎五者,物之类殊, 故各有互宜之用。

(帝曰,何谓也,岐伯曰,根于中者,命曰神机,神去则机息,根于外者, 命曰气立,气止则化绝。)。 物之根中者,以神为之主,而其知觉运动,即神机之所发也, 故神去则机亦随而息矣,物之根于外者,必假外气以成立而其生长收藏, 即气化之所立也,故气止则化亦随而绝矣,所以动物之神去即死,植物之皮剥即死, 此其生化之根,动植之有异心,六微旨大论曰,出入废则神机化灭, 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巳,非升降,则无以长化收藏, 即根于中外之谓。

(故各有制,各有胜,各有生,各有成)。

根中根外,皆如是也。

(故曰,不知年之所加,气之同异,不足以言生化,此之谓也)。

六节藏象论曰,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与此大同, 详前第一。

素问五常大论○十六。

(帝曰,天不足西北左,寒而右凉,地不满东南,右热而左温,其故何也)。

天不足西北,故西北为天门,地不满东南,故东南为地户,五常政大论曰, 所谓戊巳分者,奎璧角轸则天地之门户也,义与此通此节以背干面巽而言, 乾居西北,则左为北,右为西,故左寒右凉,巽居东南,则右为南,左为东, 故右热左温而四季之气应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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