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8/9)

《类经_1》[] 著

第八卷(8/9)

(日行二舍人气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六)。

日行二舍,人气当行三周于身与十分身之五分七厘一毫有奇为正数, 云十分身之六者,有奇分也,后放此。

(日行三舍,人气行于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

人气当行五周与十分身之三分五厘七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四舍,人气行于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

人气当行七周与十分身之一分四二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五舍,人气行于身九周)。

人气当行八周与十分身之九分二八毫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六舍,人气行于身十周,与十分身之八)。

人气当行十周与十分身之七分一厘四毫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

(日行七舍,人气行于身十二周在身,与十分身之六)。

人气当行十二周与十分身之四分九厘有奇为正数,余者为奇分,此一面七星之数也。

(日行十四舍,人气二十五周于身有奇分,与十分身之二,阳尽于阴,阴受气矣)。

日行七舍为半日,行十四舍则自房至毕为一昼,人气当行二十五周为正数, 今凡日行一舍,人气行一周与十分身之八,则每舍当余一厘四毫有奇为奇分, 舍十四舍而计之,共得十分身之二,是为一昼之奇分也,昼尽则阳尽, 阳尽则阴受气而为夜矣。

(○其始入于阴常从足少注于肾,肾注于心心注于肺,肺注于肝, 肝注于脾复注于肾为周)。 此言卫气夜行阴分,始于足少阴肾经以周五藏,其行也以相克为序, 故肾心肺肝脾相传为一周,而复注于肾也。

(是故夜行一舍,人气行于阴藏一周与十分藏之八)。

其正数奇分俱如前。

(亦如阳行之二十五周而复合于目)。

卫气行于阴分,二十五周则夜尽,夜尽则阴尽, 阴尽则人气复出于目之睛明穴而行于阳分,是为昼夜五十周之度。

(阴阳一日一夜,合有奇分十刀身之四,与十分藏之二, 是故人之所以卧起之时有蚤晏者,奇分不尽故也)。 前日行十四舍,人气行二十五周为半日,凡得奇分者十分身之二, 故此一昼一夜日行二十八舍,人气行五十周合有奇分者,在身得十分身之四, 在藏得十分藏之二,所谓奇分者,言气有过度不尽也,故人之起卧, 亦蚤有晏不同耳。

(○黄帝曰,卫气之在于身也,上下往来不以期,候气而刺之奈何)。

不以期,谓或上或下,或阴或阳而期有不同也。

(伯高曰,分有多少,日有长短,春秋冬夏,各有分理,然后常以平旦为纪, 以夜尽为始)。 四时分至昼夜,虽各有长短不同,然候气之法,必以平旦为纪,盖阴阳所交之候也。

(是故一日一夜,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半日之度也,常如是毋己日入而止, 随日之长短,各以为纪而刺之)。 一昼一夜凡百刻,司天者纪以漏水,故曰水下百刻,二十五刻者,得百刻四分之一, 是为半日之度,分一日为二则为昼夜,分一日为四时,则朝为春,日中为夏, 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故当以平旦为阳始,日入为阳止,各随日之长短, 以察其阴阳之纪而刺之也。

(谨候其时,病可与期,失时反候者,百病不治)。

失时反候,谓不知四时之气候,阴阳之盛衰,而误施其治也。

(故曰刺实者,刺其来也刺虚者,刺其去也)。

邪盛者为实,气衰者为虚,刺实者刺其来,谓迎其气至而夺之刺虚者刺其去, 谓随其气去而补之也。

(此言气存亡之时,以候虚实而刺之,是故谨候气之所在而刺之,是谓逢时, 在于三阳,必候其气在于阳刺之,病在于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病在三阳,必候其气在阳分而刺之病在三阴,必候其气在阴分而刺之, 此刺卫气之道,是谓逢时逢时者,逢合阴阳之气候也。

(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三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四刻,人气在阴分)。 此以平旦为始也,太阳少阳阳明,俱兼手足两经为言, 阴分则单以足少阴经为言此卫气行于阳分之一周也。

(水下五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六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七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八刻,人气在阴分)。 此卫气行于阳分二周也。

(水下九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一刻,人仔在阳明, 水下十二刻,人气在阴分)。 此卫气行于阳分三周也。

(水下十三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四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五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十六刻,人气在阴分)。 此卫气行于阳分四周也。

(水下十七刻,人气在太阳,水下十八刻,人气在少阳,水下十九刻,人气在阳明, 水下二十刻,人气在阴分)。 此卫气行于阳分五周也。

(水下二十一刻,人气在太阳,水下二十二刻,人气在少阳,水下二十三刻人, 气在阳明,水下二十四刻,人气在阴分)。 此气行于阳分六周也

(水下二十五刻,人气在太阳,此半日之度也)。

水下二十五刻,计前数凡六周于身,而又兼足手太阳二经, 此日行七舍则半日之度也,○按前数二十五刻,得周日四分之一, 而卫气之行止六周有奇,然则总计周日之数惟二十五周于身,乃与五十周之义未合, 意者水下一刻,人气在太阳者二周,以一刻作半刻,则正合全数,此中或有别解, 惟后之君子再正。

(从房至毕一十四舍,水下五十刻,日行半度)。

从房至毕十四舍为阳,主一昼之度,水下当五十刻, 从昴至心十四舍为阴主一夜之度,亦水下五十刻,昼夜百刻,日行共少天一度, 故此一昼五十刻,日行于天者半度也。

(回行一舍,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

此言日度回行一舍,则漏水当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若以二十八归除分百刻之数, 则每舍当三刻与十分刻之五分七厘一毫四丝有奇,亦正与七分刻之四,毫忽无差也, 此节乃约言二十八舍之总数,故不论宿度之有多寡也。

(大要曰,常以日之加于宿上也,人气在太阳,是故日行一舍,人气行三阳与阴分, 常如是无巳,天与地同纪)。 以日行之数,加于宿度之上,则天运人气, 皆可知矣此总结上文而言人与天地同其纪也。

(纷纷𤽉𤽉,终而复始,一日一夜,水下百刻而尽矣)。

纷纷𤽉𤽉,言于纷纭丛杂之中,而条理不乱也,故终而复始,昼夜循环无穷尽矣, ○𤽉,普巴切。

灵枢五十营篇全二十六 (黄帝曰,余愿闻五十营奈何,岐伯荅曰,天周二十八宿,宿三十六分, 人气行一周千八分)。 五十营者即营气运行之数,昼夜凡五十度也,以周天二十八宿,宿二十六分相因, 共得一千零八分,人之脉气,昼夜运行一周,亦合此数。

(日行二十八宿,人经脉上,下左右前后二十八脉,周身十六丈二尺, 以应二十八宿漏水下百刻,以分昼夜)。

二十八宿义见前章,人之经脉十二,左右相同则为二十四脉,加以𫏋脉二, 任督脉二,共为二十八脉,以应周天二十八宿,以分昼夜之百刻也, 二十八脉及十六丈二尺详义见前十七。

(故人一呼脉再动气行三寸,一吸脉亦再动,气行三寸, 呼吸定息气行六寸十息气行六尺,日行二分)。 人之宗气积于胸中,以行呼吸而通经脉,凡一呼一吸是为一息,脉气行六寸, 十息气行六尺,其日行之数,当以每日千八分之数为实, 以一万三千五百息为法除之,则每十息日行止七厘四毫六丝六忽不尽, 此云日行二分者,传久之误也,下放此,呼吸脉再动详脉色类三,所当互考。

(二百七十息,气行十六丈二尺,气行交通于中,一周于身,下水二刻, 日行二十五分)。 凡一百三十五息,水下一刻之度也,人气当半周于身,脉行八丈一尺, 故二百七十息,气行身一周,水下当二刻,日行当得二十分一厘六毫为正。

(五百四十息气行再周于身,下水四刻,日行四十分)。

气行二周,脉行三十二丈四尺,日行当得四十分三厘二毫为正, 上文言二十五分者太多,本节言四十分者太少,此其所以有误也。

(二千七百息,气行十周于身,下水二十刻,日行五宿二十分)。

气行十周,脉行一百六十二丈,日行当得五宿二十一分六厘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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