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张介宾八略总论(2/2)
一、热方之制,为除寒也,夫寒之为病,有寒邪犯于肌表者,有生冷伤于脾胃者, 有阴寒中于藏府者,此皆外来之寒,去所从来,则其治也,是皆人所易知者, 至于本来之寒,生于无形无响之间,初无所感,莫测其因,人之病此者最多, 知此者最少,果何谓哉,观丹溪曰:气有余,便是火,余续之曰:气不足,便是寒, 夫今人之气有余者,能十中之几,其有或因禀受,或因丧败,以致阳气不足者, 多见寒从中生,而阳衰之病,无所不致,第其由来者渐,形见者微,当其未觉也, 孰为之意,及其既甚也,始知难治,矧庸医多有不识,每以假热为真火, 因复毙于无形无响者,又不知其几许也,故惟高明见道之士,常以阳衰根本为忧, 此热方之不可不豫也,凡用热之法,如干姜能温中,亦能散表,呕恶无汗者宜之, 肉桂能行血,善达四肢,血滞多痛者宜之,吴茱萸善煖下焦,腹痛泄泻者极妙, 肉豆𦸅可温脾胃,飧泄滑利者最奇,胡椒温胃和中,其类近于荜拨, 丁香止呕行气,其煖过于豆仁,补骨脂性降而善闭,故能纳气定喘,止带浊泄泻, 制附子性行如酒,故无处不到,能救急回阳,至若半夏、南星、细辛、乌药、良姜、 香附、木香、茴香、仙茅、巴戟之属,皆性温之当辨者,然用热之法,尚有其要, 以散兼温者,散寒邪也,以行兼温者,行寒滞也,以补兼温者,补虚寒也, 第多汗者忌姜,姜能散也,失血者忌桂,桂动血也,气短气怯者忌骨脂, 骨脂降气也,大凡气香者,皆不利于气虚证,味辛者,多不利于见血证, 是用热之概也,至于附子之辨,凡今之用者,必待势不可为,不得已然后用之, 不知回阳之功,当于阳气将去之际,便当渐用以望挽回,若用于既去之后, 死灰不可复燃,尚何益于事哉,但附子性悍,独任为难,必得大甘之品,如人参、 熟地、炙甘草之类,皆足以制其刚而济其勇,以补培之,无往不利矣, 此壸天中大将军也,可置之无用之地乎,但知之真而用之善,斯足称将将之手矣。
一、固方之制,固其泄也,如久嗽为喘而气泄于上者,宜固其肺, 久遗成淋而精脱于下者,宜固其肾,小水不禁者,宜固其膀胱,大便不禁者, 宜固其肠藏,汗泄不止者,宜固其皮毛,血泄不止者,宜固其营卫,凡因寒而泄者, 当固之以热,因热而泄者,当固之以寒,总之,在上者在表者,皆宜固气, 气主在肺也,在下者在里者,皆宜固精,精主在肾也,然虚者可固,实者不可固, 久者可固,暴者不可固,当固不固,则沧海亦将竭,不当固而固,则闭门延寇也, 二者俱当详酌之。
一、因方之制,因其可因者也,凡病有相同者,皆可按证而用之,是谓因方, 如痈毒之起,肿可敷也,蛇虫之患,毒可解也,汤火伤其肌肤,热可散也, 跌扑伤其筋骨,断可续也,凡此之类,皆因证而可药者也,然因中有不可因者, 又在乎证同而因不同耳,盖人之虚实寒热,各有不齐,表里阴阳,治当分类, 故有宜乎此而不宜乎彼者,有同于表而不同于里者,所以病虽相类而但涉内伤者, 便当于血气中酌其可否之因,不可谓因方之类尽可因之而用也,因之为用, 有因标者,有因本者,勿因此因字,而误认因方之义。
一、兼方之制,用间法也,与师旅之间谍无异,举世但知以寒治热,以热治寒, 曷知病势之危殆,错杂难分,况多假脉假证,非洞达玉函金匮之奥,难以语此, 如表证用麻黄,此正治也,越婢、大青龙则兼石膏以化热,麻附细辛汤、 麻附甘草汤则兼附子以救寒,此变法也,阴寒用附子,此正治也, 真武汤则兼生姜以散水汽,白通、通脉则兼葱白以通阳猪胆汁以收阴, 此变法也,府实用大黄,此正治也,大黄附子汤、附子泻心汤则兼附子以破结, 黄龙汤则兼人参以助力,足补南阳之未逮,此变法也,阳邪陷阴欲转阳分,用芍药、 甘草护持营气,此正治也,四逆散则兼柴胡以通中道,当归四逆则兼桂枝以通接壤, 使阴从阳化,此变法中之定法也,妊娠胎息不安,用茯苓、芍药护持阴血, 此正治也,附子汤则兼附子以治子藏开,少腹如扇, 桂心茯苓丸则兼桂心以治宿有症病,胎动下血,始知桂、附反有固胎之用, 是皆病证之变端,不能守寻常绳墨也,然必察其生气未艾,方可特出奇兵以击之, 若脉证俱殆,慎勿贪功以招烁金之谤也。
读景岳先生八略,至末条因略,略无深意,而独不及兼制之法,余不自揣, 赘入此例,以续貂之不足,其因略原文,不敢擅裁,仍两存之,石顽老人漫述。